江苏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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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2010-09-10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了切实保证高校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江苏高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遵循“坚持标

2、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五条 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推荐的结果有效期为一年。   第六条 高校要重点做好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第二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七条 申请入党的人员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八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九条 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

4、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第十条 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离开原单位时,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   第十一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入党积极分子,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不需要经过一年以

5、上培养教育,直接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二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以及对其本人的影响。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三条 基层

6、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做好学习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第三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四条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发展对象毕业前三个月内或离开工作岗位前三个月内,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对招聘、借调、在职学习等人事关系

7、不在学校的流动人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如果在学校已经连续工作、学习两年以上,经征求其原所在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同意后,可以发展入党。   已经毕业离校或调出的人员,不能再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有关党组织应负责地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连同本人档案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入党。   第十五条 党支部在讨论发展党员前,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党委进行预审。党委要对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逐一进行审查,认真考察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

8、查看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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