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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料KAJSDNKJABJDSVCHJDSC消防工程合同合同编号:有限公司日期:年月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合同协议书业主: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总承包商:有限公司简称“总包方”分包商: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分包商承建分包工程即,并且业主及总承包商已接受分包商为承担该项分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承担保修责任而提交的投标文件,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分包合同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通用条款5)合同附件6)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7)投标书及其附件8)合同图纸9)工程量清单10)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招标文件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和执行顺序。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第三条合同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火栓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系统、及整个消防系统的检测、验收)的图纸深化设计及施工;各系统施工范围如下。消防弱电系统:a)图纸范围内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线缆、设备的安装、调试。b)其它专业工程中需消防联动的设备或元器件接线、调试。c)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安装、综合布线、接地处理、调试。d)图纸范围内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的线缆、设备的安装、调试。此系统中设计位于配电箱及低压开关柜内的模块由成套厂商采购安装,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技术对接和指导。e)消防专业中单体内及地下室的非暗埋管的供应及安装(暗埋管及单体进户管由总承包单位施工)。f)承担并保证通过消防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检测及消防部门要求的其他一切检测工作);承担并保证该项目分期通过消防验收,保证按发包方的要求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图纸范围内的管道系统、设备系统、系统附属件等的供应、安装、调试。消火栓系统:图纸范围内的管道系统、设备系统、系统附属件的供应、安装、调试。消防水池进水管、溢流管、排水管、透气管及附件由总承包单位安装(包括液位计、浮球阀等),所有的水池壁预埋套管由总承包单位安装。消防水箱进水管、溢水管、排水管及附件由总承包单位安装(包括浮球阀等)。防排烟系和通风系统:图纸范围内的管道系统、设备系统、系统附属件等的供应、安装、调试。以上各系统设备,除消防泵(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的强电电源由总包单位敷设安装外,其余设备的强电电源由消防施工单位敷设驳接完成。第四条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本消防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令》为准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进场时间要求不迟于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具体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18.1条。第五条分包商项目经理分包商项目经理:。方特别要求,分包商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办公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第六条质量标准质量等级:合格第七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第八条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第九条分包商特此立约向总承包商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分包合同的规定进行分包工程的施工及竣工并承担保修责任。第十条合同双方特此同意,总承包商将委托业主直接与分包商就分包工程进行结算,总承包商认可该结算结果并给予必要的配合。第十一条分包商明确,本合同所述合同工期是分包商在充分考虑政府对施工的规定、合同及承包商施工要求,以及经核实施工现场及施工环境,而确保实现的工期。双方明确,除非业主及总承包商事先书面同意延期外,本合同所述工期不因任何原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予以延期。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项目所在地。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最终约束力。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此分包合同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业主伍份,分包商贰份,总承包商壹份。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业主兹此确认并同意为工程的分包商。业主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仅表明业主知晓并同意分包商承揽本分包工程,并无其他任何含义;亦不会导致业主承担任何责任或不利后果。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对此均已了解并同意。业主:(公章)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总承包:(公章)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分包商:(公章)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第二章分包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和解释1.1定义在本分包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中,下列词及词句(除非分包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分包合同:指分包合同协议书、本分包合同条件(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分包合同图纸、分包合同工程量表、分包商的投标函、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分包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对双方构成约束力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如果有)。1.1.2分包合同协议书:指构成本分包合同一部分、需由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共同签署且以此标志分包合同成立的文件。1.1.3分包合同专用条款:是指是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1.4分包合同通用条款:是指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1.5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是指构成本分包合同一部分的具有同样名称的文件。1.1.6分包合同图纸:指分包合同中包括的所有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施工图纸、或业主认可之深化图纸、业主指令等)、计算书以及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1.1.7投标书: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系指分包商的投标函和合同中包括的由分包商随分包商的投标函一起提交的所有其他文件。1.1.8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投标书之后的、已填写完内容的构成本分包合同一部分的文件。1.1.9中标通知书:是指业主对投标书的正式接受函。1.1.10业主:指协议书中约定的当事人,或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或此当事人的受让人。1.1.11总承包商:是指协议书中约定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分包商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1.1.12分包商:指其投标书已为业主接受并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1.1.13项目经理:指分包商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分包合同履行的代表。1.1.14监理单位:按国家规定受业主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15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16保修期: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并且在保修书中约定的保修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期间。1.1.17保修金:是指业主依据合同约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1.1.18天(日):具有同样含义,是指一个公历日,包括公休和法定假日,每连续的24个小时计为一天。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1.19费用:是指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它支出,包括利润、规费和税金。1.1.20现场:是指由总承包商提供的用于实施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的场所,以及在分包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场所。1.1.21书面形式:任何手写、打印、印刷。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应由人工送达并取得书面签收,或通过传真送达并保存传真记录,或通过邮寄并保存邮局的邮寄证明。1.1.21法律: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合同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以及有关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2标题:本分包合同条款及其他分包合同文件中出现的标题只起索引和内容提示作用,标题本身不构成分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在对分包合同文件进行解释时不应考虑。1.3解释:凡指当事人或当事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企业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单数形式的人称代词也包括复数含义,反之亦然,可视上下文需要而定,表明一个性别的人称代词也包括其他性别。分包合同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或约定不详尽的事项,而在“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有相关具体约定,并且该具体约定与分包合同条款不相违背,则“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的此类约定就具有分包合同条款所具有的解释地位和解释顺序。1.4书面形式: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本分包合同条款任何地方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等,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一律应是书面形式,且不得无故扣押或拖延。此类书面表达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的接收地址或传真号码,或邮寄地址等应在分包合同条款中约定。1.5联系方式: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商的下述联系方式通告总承包商/业主:1)分包商公司的通信地址以及联系人;2)分包商公司的电话以及传真;3)分包商接受工程款项的法定名称;4)分包商派驻本工程的主要工作人员的名单以及所承担的工作;5)分包商公司的主要领导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职务。2.分包合同文件及其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2.1语言和文字: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分包合同的拟定和解释使用中文(简体)。如果本分包合同文件需要译成另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中文应为分包合同主导语言,具有优先解释权。2.2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本分包合同适用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分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分包合同。2.3分包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构成本分包合同的分包合同文件之间应是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的。如果分包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应以分包合同规定的法律解释顺序解决,或分包合同文件中出现明显错误时,分包商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商/业主,总承包商/业主向分包商做出必要的书面解释及澄清。受本款上述约定制约,分包合同文件的组成及法律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通用条款3)合同附件4)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招标文件。6)投标书及其附件7)合同图纸8)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中,经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进一步规定如下:1)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2)如果合同出现模糊、矛盾或不一致之处(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以总承包商/业主的解释和澄清为准;2.4补充条款:本分包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业主见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分包合同双方须共同确认。3.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本分包合同按“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约定执行。对于分包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按第21.2款执行。如果“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出现外国规范或标准,总承包商应向分包商提供中文译本,除非分包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与此有关的购买和翻译等费用由总承包商/业主承担。4.图纸4.1分包合同图纸总承包商应按《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商提供图纸。如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或购买标准图纸,其复制、重新绘制、翻译或购买标准图纸等责任及费用均由分包商负责承担。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本工程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明确的图纸清单,业主负责设计的图纸,总承包商将免费向分包商提供晒印蓝图;分包商负责绘制竣工图提供给总承包商,并提供完整的电子文件(AUTOCAD2000以上版本)。4.2由分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如果分包合同中约定部分永久工程由分包商负责设计,应在该部分永久工程施工前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总承包商/业主批准。除此以外,分包商还应依据第5.1款将详细的使用维修手册以及竣工图纸等报总承包商。在上述资料批准以前,本款中所指的分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不得按本分包合同条款第37条进行移交,且本分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4.3批准的责任总承包商/业主依据第4.2款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或减轻分包商根据分包合同及依法应承担的任何责任。4.4图纸中的问题分包商应获得图纸后,将其认为相关图纸中可能存在的疏漏或不足以书面方式报总承包商/业主,总承包商向业主申请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图纸会审。分包商可以在书面报告中附上其关于弥补或修改此类疏漏、不足的建议或方案,但不论分包商是否有此类建议或方案,分包商均必须按总承包商/业主批准或指示的变更实施。4.5图纸的理解及风险针对业主/总承包商提供的投标施工图纸,分包商已运用其有关专业知识来理解及扩展所需设计要求,并于投标时提出与图纸及规范要求有关建议或改变细部构件、尺寸或物料的文字说明,业主接纳分包商报价后如果有任何改动而引起增加的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分包商应细致了解图纸和工程规范,并按照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施工图纸、或业主认可之深化图纸、业主指令等)、工程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如果实际现场尺寸与设计施工图纸尺寸不同时,分包商应及时通知总承包商,由于尺寸改动而引起增加的费用由分包商承担。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4.6制配图纸、施工图纸、深化图纸等分包商应完成的制配图纸、施工图纸、深化图纸等1)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分包商应在开始施工前或总承包商/业主书面要求后的7天内提交足够数量的制配图纸等。业主/总承包商可拒绝、认可或更改这些制配图纸等,分包商不会因上述拒绝或更改而取得索偿或工期延长。2)若任何图纸退给分包商修改,分包商应不迟于退回图纸后的7天内,将修改后的图纸再呈交给总承包商/业主审批。3)总承包商/业主对任何制配图纸等的认可,并不会减轻或解除分包商所负的合同责任及义务。4)图纸之标准及要求应符合当地之需求及习惯,并能使总承包商/业主及当地有关部门满意。5)分包商编制的制配图纸等的内容,必须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特别是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分包商更须负责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制配图纸等审核和盖章确认所需的手续及费用。6)、“深化设计图应参照 确定后的室内精装修设计图纸进行,完成后 需经过甲方审核,才可使用施工图设计院的图签,并实施施工 直至最终的竣工备案。消防工程除满足政府消防部门的验收,还应通过消防顾问以及酒店管理公司的验收”。5.竣工资料5.1竣工资料分包商将被要求制作自己的竣工图和整理自己的竣工资料;分包商的竣工资料在分包工程竣工后提交给总承包商,并应按照总承包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整理全套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并保证其正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总承包商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和将其归入整体工程竣工资料后的整理。竣工资料通过当地档案馆验收合格后,方为达到合格标准。准备、编制、整理和装订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费用由分包商承担。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不论本合同内是否另有规定,按竣工备案证明书发出之后而须支付的款项,须在分包商满足上述要求后才会支付。6.文件版权6.1总承包商使用分包商的文件由分包商编制施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规划、施工方案或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等)的版权,应属于分包商所有,总承包商及其委托代理人为了工程竣工、运行、维修、变更、调试以及修理之目的,有权复制、使用此类文件。在征得分包商同意之前,总承包商不得为了其他目使用、复制分包商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除业主以外的第三方。6.2分包商使用总承包商的文件总承包商发给分包商文件的版权应属于总承包商/业主所有。分包商可以为了更好的履行分包合同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在征得总承包商/业主书面同意之前,分包商不得为了其他目的复制、使用总承包商/业主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第三方。7.知识产权和保密7.1知识产权的使用分包商与总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分包商的设备、材料、施工机械、工艺、方法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7.2保密双方都应履行对分包合同的保密义务,除为了分包合同目的需要之外,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任何贸易中、技术文献或其他地方发表或披露该分包合同或其任何信息。8.指示8.1执行分包商应在有关分包工程方面遵守总承包商/业主的所有指示和决定,业主的指示和决定应由总承包商作为指示确认并通知分包商,分包商须立刻执行总承包商/业主获本合同授权发出的所有指示。若分包商未在合理时间内执行已发出的指示,并在收到总承包商/业主的催促通知后7天内仍未执行,则总承包商/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业主可另聘其他施工单位执行该指示,并把该等施工单位要求的所有费用从按本合同应付或将会付给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或作为债项向分包商追讨。8.2指示的生效总承包商/业主的所有指示均须书面发出。遇特殊情况发出的任何口头指示应由分包商于3天内请求总承包商/业主做出书面确认;若总承包商/业主收到分包商确认书后3天内不以书面否认,则该项口头指示可于后续3天期限届满时自动生效。没有书面指示,分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8.3紧急情况处理指示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还是在保修期内,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发生或发生与之有关的任何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出于工程安全目的进行任何补救或其他紧急措施,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紧急补救措施指令,分包商应立即执行。9.总承包商代表9.1总承包商代表在整个分包合同期内,总承包商/业主代表应受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他通讯联络。总承包商代表无权解除任何一方根据分包合同规定的任何任务、义务和职责。总承包商应在分包合同生效后14天内将总承包商代表的姓名及其他详细资料通知给分包商。10.总承包商的一般责任和义务10.1总承包商的一般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商须对整个项目(包括分包商所进行的工程)负责,并应迅速将业主或业主发给他的工程指示中有关分包工程的部分传送给分包商,确保该类指示迅速得到执行。1总承包商应履行与业主签订总包合同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向分包商提供配合与协调,包括但不限于:1)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总承包商按照总包合同完成的工程应完全符合总包合同并达到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预期目标;1)总承包商应为工程的设计(如果合同中约定为总承包商的工作)、实施、竣工及修补缺陷而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照管、监督、劳务、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机械、临时工程以及其他所有相关物品或工作。如果合同中约定由总承包商进行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则在开始此类设计之前,总承包商应完全理解业主的要求及可能为此目的而向总承包商提供的任何资料或文件。总承包商应将业主的要求或上述的资料、文件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错误、失误或其他缺陷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收到此类通知后,应决定是否进行处理并相应地通知总承包商。2)总承包商必须确保本项目所有工程(包括其他分包商负责的工程)达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竣工验收及备案条件,并完成所有法定的手续。3)提供为保障现场安全所需的围墙、护网及护板等。4)总承包商须负责对整个工地的看管与保安工作。5)安排整体项目(独立分包工程、指定分包工程)进度、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其全面负责。积极主动的了解各分包单位的工程细则尤其是影响总体项目竣工的关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作法、技术要求、供货安排等),主动要求分包单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协调不同分包工程的矛盾地方,并主动找出解决办法。6)浇筑混凝土前主动与分包单位确定预留配件、预埋套筒、管子槽、孔洞、榫眼等的位置,并给予分包单位足够时间去供应及放置由分包单位负责完成预埋工程之电缆、电线管、其它管道、预留配件等于适当位置。7)协调不同工种工作以确保在施工时形成配合。配合土建施工程序并召开机电统筹协调会议,以确保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情况能够满足及遵循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表要求。8)制备合理工作程序。预留合理的分包工程工作时间于施工进度计划表内。9)提供足够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执行上述的协调,以确保各项工程在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时间内完成。10)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预留管子槽、孔洞、榫眼等,预埋套筒,使用后予以填充密封,并用适当的填充包围电线、电缆、管道的缝隙。对穿过混凝土结构之预埋套管之内外空隙的填充,必须满足消防规范要求。1)使用适当的填充填实设备、框架与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空间。2)在各分包工程完成后为仍外露的电线、管道批灰及上油漆。3)竣工时执行全面清理,包括清洁所有已完成的分包工程及其设备,惟分包单位须在所负责工程竣工和交付给总承包前须自行清洁完所负责的一切工程连设备。4)在项目竣工日期起到项目入伙、开业之前,总承包商仍然有责任和义务对所有专业分包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含业主直接发包项目)提供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2.总承包商必须免费向分包商提供所有合理的设施,以便分包商能够顺利开展工作。这些基本的设施包括以下所列项目(但不仅限于此):1)向分包商提供及安排场地让其建造自己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库房。在施工期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需迁移已建造的分包商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库房,分包商应负责迁移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并不得提出工期及费用的索偿。当工程竣工时现场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库应全部拆除,其中包括内部照明及配线,所有的拆除和清场的责任均应由分包商负责。2)总承包商须作好安排,以便分包商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与场地,并应向分包商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3)在整个分包工程施工期间,总承包商应向其施工现场,办公地点及贮存仓库等提供足量和便利的施工用电,包括现场照明,动力机械、设备、测试和运行等所需的用水与用电量(临时用电和用水的费用将由总承包商负责),但分包商需负责所需电源/水源的接驳喉管及电线,并在完成工程之后,按总承包商之指示,清除一切遗留在工地之垃圾及材料。4)让分包商合理使用总承包商在工地内现成有的爬梯、脚手架等附助设施。5)允许分包商合理使用总承包商设在现场的卫生设施。6)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允许分包商合理使用总承包商在工地现场的电话等通讯设施。但若分包商需要用长途电话或传真设施,分包商需要向总承包商缴付有关的费用。(1)向分包商提供在工地上现成有的机械,设备,将其运到现场的货物卸到指定位置,另外,利用现有的机械设备帮助指定分包人将其材料,设备等吊放至作业现场。2)向分包商提供其所需的标高、定位点、线等。3)负责清理由分包商堆放置指定地点之垃圾与废料,当分包工程在工地实际开工时,总承包商将安排及指定垃圾及废料堆放的地点,分包商须自行负责收集及堆放垃圾及废物到指定的地点。3.总承包商还须负责对分包工程完工后的填补与修复工作。这类工作主要有如下几项(但不限于此):1)用水泥砂浆等材料填实设备、管道、框架及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及孔洞,并达到所要求之防火等级(上述缝隙及孔洞的封堵,包括预留的和因变更增加的所有工程量)。2)进行其它一般所需的修补工作。11.总承包商违约责任11.1总承包商违约如果总承包商:1)干涉、阻挠或拒绝为开具付款单所需要的批准;2)一直未履行分包合同中第10条总承包商的一般责任与义务;3)未经分包商的同意转让分包合同;则分包商通知总承包商,并将一份通知副本呈交给监理工程师。12.分包商代表(项目经理)12.1分包商代表对于本分包合同而言,经分包商任命的并且已经取得总承包商/业主书面同意的项目经理应是分包商唯一的合法代理人。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分包商代表在整个分包合同期内的工作应是全职。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3.分包商的一般责任和义务13.1分包商的一般责任分包商须遵循总承包商/业主所有合理指示和要求并在各方面令总承包商/业主满意下,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所说明的本工程,包括写明的或隐含的以及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了符合及实现分包合同目的所必须的全部责任,包括完成测试、调试,直至验收合格,提交合格分包工程竣工资料,在总承包工程移交前,分包商对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须负全责保护,包括运送及/或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用的所有物料,并需完成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分包商亦须全责保护保修期内须执行的所有未完成工作直至完成为止,并对履行保修责任期间对本工程造成的损坏负全责。分包商除须按合同条款承担工期延误赔偿责任外,还须对其它违约事宜负责,包括一切经济责任在内。本工程须包括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及允许正常运转所需的一切物料和劳力。分包商须自费负责一切物料的损耗、遗失、因分包商错误而引致的损坏及规定的保修期及保养期内需要的替换物料和劳力。分包商应遵照总承包商的现场管理规定。13.2分包商对永久设计的责任如果合同规定分包商设计永久工程的某一部分,则除非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规定的程序,向总承包商/业主提交有关该部分的分包商文件;2)这些分包商文件应按照分包合同技术要求和图纸,应包括总承包商/业主要求的对图纸的附加资料,以便协调每方的设计;3)工程竣工时,分包商应对该部分负责,做到该部分符合合同规定应达到的目标;4)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竣工试验开始前,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技术要求向总承包商提交竣工文件及操作和维护手册,它们应足够详细,使工程最终用户能操作、维护、拆卸、再组装、调整和修复该部分工程。13.3质量责任分包商须对工程质量负全责,包括全面负责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及安全性。除特别说明由总承包商/业主负责供应的物料外,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物料均由分包商负责采购。分包商应先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的样本或质量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给总承包商/业主接纳后才进行采购,并须确保取得政府部门就有关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零件等在使用之批准。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须送检的所有材料及设备,分包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本工程的质量按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省/市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条例和规定执行监督。本工程的质量须达到工料规范要求的水平,这水平应不低于国家和工程所在省/市最新颁发之同类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规范、规程的合格标准。13.4法定责任分包商须遵循中国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本合同有管辖权或本工程需与其系统接驳的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通知,并须呈交所需的资料、申请和支付所有有关的法定费用和税项,惟按中国法例应由总承包商/业主负责的除外。对此基本原则的修订或补充,在合同书内说明。若任何一方因对方没有缴纳其应缴的法定费用及税项从而引致另一方按有关法律、法规为对方代缴,责任方须补偿付款方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分包商须遵循合同执行过程关于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工资、税率、费率、保险等的一切现行或新增的法律和法规要求,并承担任何改变或增加责任的酝酿中的法律或其它情况所产生的费用。13.5审核责任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分包商须审阅所有合同文件。除非另有声明,分包商将被视为同意合同文件所含的资料已足够令其按合同规定执行及完成本工程。除为解决合同文件之间的矛盾或为进一步解释含糊之处或按合同发出工程变更指令外,总承包商/业主没有责任再发出其它图纸或资料,合同文件内的资料便是总承包商/业主将会提供的全部资料。其它完成本工程所需却未包括在合同文件内的所有图纸、细节大样、规范说明等,分包商均须提交给总承包商/业主审批,并在认可后方能按之施工。总承包商/业主可拒绝、认可或更改此等资料。总承包商/业主的审批并不会减轻或免除分包商应负的责任。若合同图纸只显示某些工程的概念性设计或合同规范只说明所须达到的标准,则分包商须负责一切所需设计,以使这些概念性工程能够被建造至所要求标准。分包商有责任审核与本工程有关之所有图纸并做出协调和相应配合,不论该等图纸发自总承包商/业主和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施工单位。13.6定位标高分包商须按总承包商/业主提供的图纸确定本工程施工所需标高。现场主要标高点由总承包商/业主提供,按主要标高点再进行的具体工程定位则由分包商负责。分包商须按图纸把本工程定位,并提供所需的全部仪器及人力予总承包商/业主复核分包商须在本工程开工前核实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尺寸和地面标高。在工地正式展开工作前,分包商已派专人至工地复核将会影响到本工程的定位、标高、尺寸等实地资料,并在发现存在问题时立刻向总承包商/业主报告并要求其发出指示。分包商须负责更正其未准确定位或未事先核实尺寸或标高所产生的一切错误,并须承担一切所须之费用。14.分包商工作14.1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分包商应对工程范围内整个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面责任。对于分包合同第4.2款提及的由分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的情况,即使已经获取总承包商的批准,分包商也应对这部分工程负全面责任。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分包商须清楚了解总承包商施工计划及进度,以便充分利用由总承包商在工地上建造的现有设备及设施。任何分包工程需要而现场没有或已由承包商拆掉之机械、设备或设施,分包商须自费另行建造。14.2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包商为完成分包合同而设置现场组织机构并为此雇佣的管理人员,必须事先获得总承包商/业主的书面认可。事先获得总承包商书面批准除外,分包商不得更换或撤回本工程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总承包商/业主可要求分包商撤换其所有人员。撤换条件如下:1)违法行为;2)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3)不遵守分包合同的约定;4)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分包商应在总承包商提出要求后14天内选派合格的替代管理人员。分包商必须安排深化设计人员常驻工地现场配合施工。14.3货物运输除非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分包商应在不少于21天前,将任何生产设备或每项其他主要货物将运达现场的日期通知总承包商;2)分包商应负责工程需要的所有货物和其他物品的包装、装货、运输、接收、卸货、存储和保护;3)分包商应保障并保持使总承包商免受因货物运输引起的所有损害赔偿费、损失和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和开支)的伤害,并应协商和支付由于货物运输引起的所有索赔。14.4分包商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由分包商提供的全部分包商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送到工地后,就应认为是专为本工程施工所用。没有总承包商的同意不能全部或部分移走,从工地内一处移到工地内另一处的情况除外。分包商需对承包范围内使用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损坏、损失承担管理责任。14.5环境保护分包商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其所在的施工现场环境,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噪音和其他后果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害。分包商应确保因其活动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水及排污等,不超过分包合同技术要求规定的数值,也不超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数值。任何情况下,分包商应保证在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中不得使用任何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材料。14.6安全文明施工分包商应对其所在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全部分包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在工程施工期间,分包商应始终保持现场不出现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当存放并处置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1)分包商须配合总承包商的安排,在工程进行期间尽妥善措施而保障任何第三方免受损伤、死亡或其它受侵害事项。2)分包商须配合总承包商的安排保护所有公共财产、道路、公共设施、邻近财产及现存管线等,并承担修复因其疏忽所造成的损坏所需的费用。3)因分包商过失而使市政当局清理渠道、修筑路面等市政设施所需的费用若向发包方或总承包商征收,总承包商及发包方可从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4)分包商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低尘埃和噪音干扰。风动钻机须装配消声器,压缩机须性能良好及尽可能低音运转,并须安置在尽可能远离邻近房屋的地方。5)分包商须负担本工程施工所引起的环保责任。6)分包商须遵循总承包商的合理指示保护所有公众财产,包括现有斜坡、道路、树木及公共设施等免受本工程引致损坏,并自费修复所有的损坏。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除仓库保管员外,分包商其他任何人员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住宿。一旦发生任何事故,分包商应尽快向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和业主报告事故的详情。此外,在发生任何死亡或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事故时,分包商应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业主以及任何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必须向其报告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14.7施工用水和用电分包商须自行负责在总承包商指定的临时用电和用水的接驳点安装分水、电表,实行挂表计量,并负责所需的接驳喉管及电线,水电费按当地规定标准收取,由分包商直接向总承包商支付。14.8文件接收工程建设过程中,总承包商发给分包商的工作指令、现场技术变更等文件,分包商应签收,如果拒绝签收,每拒收一次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数额承担违约金,并且视为分包商签收,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分包商承担。14.9分包商的现场作业分包商应遵守总承包商有关工程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出现场以及现场存放方面的一切规章制度。分包商应将其作业限制在现场、以及分包商可得到的并经总承包商同意作为工作场地的任何附加区域内。分包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以保持分包商设备和分包商人员处在现场和此类附加区域内,避免他们进入邻近地区。在工程施工期间,分包商应妥善存放和处置分包商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在业主颁发一项总包工程的接收证书前,分包商应从接收证书所指的现场和工程中相应部分,清除并运走所有分包商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但分包商为履行保修责任而必须保留的货物除外。15.分包商违约责任15.1分包商违约1)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分包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或按照总承包商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并实质上导致总承包商的整体竣工时间延误,总承包商可以根据分包商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情况,在分包商出现阶段性进度滞后的情况下,通知业主从任何支付款项中先行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承担1000.00元违约金,误期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或减轻分包商在本分包合同内的责任,逾期超过30天,总承包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分包商支付违约金和一切损失;1)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商应免费返工重做,工期不予顺延;2)分包商违反经业主批准的总承包商的现场管理规定,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没有得到总承包商的事先书面同意,分包商不得更改项目经理,否则将视为其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擅自更换一次承担1万元违约金。4)因分包商拖欠民工工资等原因造成劳资纠纷对总承包商、业主造成影响,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业主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次。5)分包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分包商应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16.现场勘察16.1现场与周边环境的勘察分包商应被认为已经取得可能对分包商的投标文件或工程产生影响或作用的任何有关风险、偶发事件和其他情况的所有必要资料。同样地,分包商应被认为在提交分包商的投标文件前,已经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周围环境、上述数据和其他得到的资料,并认为对所有相关事项均已满足其要求,包括(不限于):1)现场的状况和性质,包括场地大小、现场的垂直和水平运输条件、地下条件等;2)水文和气候条件;3)为实施、完成工程和承担保修责任所需的工作和货物的范围和性质;4)中国的法律、程序和劳动惯例;5)分包商对进入、食宿、设施、人员、电力、运输、水等所有其他可能需要承包商提供服务的要求。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6.2对其它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本工程施工前,分包商须全面检查工地上已由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到本工程的有关工程之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等,直至满意为止方可施工。若此等已完成工程内存在错误或不配合本工程需要,分包商须立刻书面通知总承包商/业主。若分包商没有按上述要求通知总承包商/业主而进行施工,则视为其已全面接受此等已完成工程,任何日后因上列原因而引起之延误及损失,一概由分包商承担。16.3工地视察分包商应已到工地视察及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其承包价之情况。分包商不会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取得索偿或工期延长。16.4临时用地分包商应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及分包合同的要求,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安排场外临时工程用地或施工用地。如果需要,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分包商应自行安排且相应的费用已含在分包商的分包合同价格中。17.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17.1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生效后14天内向总承包商/业主提交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案。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应对随投标文件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如果有)做实质性变动,而是对其进一步细化。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商/业主有权要求分包商随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分包商应按照经总承包商/业主批准的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任何情况下,总承包商/业主对上述施工规划或施工方案的批准不解除分包商对其应负的责任。18.开、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工期18.1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工期“开工日期”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是指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在协议书中约定或由总承包商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进场施工的日期。“完工日期”指总承包商及分包商在合同中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并经三方(业主、总承包商、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日期。整体项目竣工日期指整体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相关部门手续并取得备案证明书日期。分包合同工期指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或是总承包商下发的工程开工通知的日期至项目整体竣工日期之间的日历天数。分包商必须确保所有本分包合同项下的全部工程,竣工、实现合格的竣工验收、完成法定的所有手续并交付使用。完工日期对应工程实体完成时间,意味着分包工程完工后,不再承担任何关于分包工程的工期延误责任。分包工程的竣工时间与整体项目的竣工时间一致,则分包工程的合同工期到整体工程竣工日期,分包商在整个合同工期内承担合同义务和责任。为了保证进场后能尽快实施工程,分包商应在进场以前做好其认为必要和适当的任何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应视为分包商为了完成分包合同而进行的工作的一部分。分包商须配合总承包工程的工期、总承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并在总承包商的管理、统筹及协调下执行及完成本工程,以保证总承包工程能够在预定的竣工日前完成。履行上述工期要求规定对分包商所产生的抢工措施费和其他一切额外增加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分包合同总价内。18.2分包商竣工时间的延长如果由于以下任一原因致使分包商延误实施分包工程:1)总承包商根据总包合同有权从业主处获得总包工程竣工时间延长的情况,2)总承包商违反分包合同或由总承包商负责的情况,则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分包商有权为其分包工程获得公平合理的竣工时间的延长。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规定,除非分包商已经在该延误开始发生的14天内,将造成他延误的情况通知总承包商,同时提交一份证明其要求延期的详情报告,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申述的情况进行研究,否则,分包商无权获得延期。而且在本款(1)段适用的任何情况下,此延期均不应超过总承包商根据总包合同有权获得的延期。同时规定,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续性的影响,致使分包商按照本款规定的14天内提交详情报告不切实际时,只要分包商以不超过14天的时间间隔向总承包商递交临时详情报告,并在事件影响结束后14天内提交最终详情报告,则分包商仍有权获得延期。总承包商应将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所获得的有关分包合同的所有延期立即通知分包商。19.进度计划19.1提交进度计划分包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后的14天内,按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交完整的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分包合同条款的约定,且不应对随投标文件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如果有)做实质性变动,而是对其进一步细化。分包商应按照总承包商的要求,提交分包工程的进度报告,每份报告应包括:1.设计的每个阶段(如果有)、采购、制造、货物送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等每一阶段进展情况的图表和详细说明;2.反映采购、制造、施工、安装等情况和现场进展等状况的照片;3.关于每项主要生产设备和材料的生产、制造商的名称、制造地点、制造进度百分比、现场施工进度百分比以及下列事项的实际或预计日期:(1)开始制造,(2)分包商检验,(3)试验,(4)发货和运抵现场,(5)各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4.现场各类分包商人员的人数和各种分包商设备数量的详细资料;5.材料的质量保证文件、试验结果及合格证的副本;6.当期采购、施工及安装工程所完成的产值清单及截止当期累计完成的产值;7.安全统计,包括对环境和公共关系有危害的事件和作业的详细情况;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当月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包括可能影响按合同竣工的任何事件或情况的详情,以及为消除延误正在(或准备)采取的措施。19.2修订进度计划无论何时,如果总承包商认为工程实际进度与已经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分包商应根据总承包商的要求提出一份经过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工程按期竣工。分包商无权要求因上述进度修订而引起的费用和工期进行索赔。19.3保证进度计划分包商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证工程按照第19.1款中的进度计划或按照第19.2款经过修订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与此类措施有关的费用由分包商承担。施工过程中出现关键线路的某些施工节点进度经过赶工还是滞后,分包商必须加大力度继续赶工,直至达到工程总进度要求为止,此类因赶工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商承担。19.4影响施工进度其它因素分包商工期中应已考虑了政府规定的不可进行夜间、节假日或中考、高考期间施工等影响因素。本分包合同并不保证分包商的工程会连续不断进行。因不遵守统一施工进度计划而引致工程施工间断的情况将不获赔偿。20.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20.1质量标准不仅限于招标文件中“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部分,构成分包合同的任何分包合同文件中的任何相关约定或描述,只要适用,均应理解为是对工程质量标准的定义。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工程的实施、竣工和修补任何缺陷。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地方(为本分包合同目的,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标准,当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按标准高的执行。若本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执行及地方标准;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则按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执行。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如果分包合同中未约定制造的标准或实施的方法,则执行第25.2款约定。20.2质量等级本工程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后的相关结论为准。21.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21.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1.符合分包合同约定;2.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3.按照国家规定的材料、工程设备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已明确指明或约定必须进行检验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在经过检验并获得总承包商批准以前,不得用于任何永久工程。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任何工程设备、材料、设计(如果分包合同中约定为分包商的工作)或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分包合同的约定,总承包商可拒收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分包商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分包合同约定。若总承包商要求对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再度进行检验,则此类检验应按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如果此类拒收和再度检验致使总承包商产生了附加费用,则此类费用应由分包商支付给总承包商,或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21.2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对于分包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分包合同文件可能只对其施工技术或验收标准做出约定,或者分包合同中对某类材料、技术、工艺未约定制造的标准或实施的方法,在总承包商/业主认为必要的时候,分包商应按总承包商/业主的要求提出施工工艺以及任何总承包商认为必要的资料和文件,并在取得总承包商/业主的批准后执行。21.3进口材料设备如需采用任何从国(境)外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这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分包合同中相应注明并明确采购、进口、报关及清关的责任划分。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如果分包合同中明确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由分包商负责采购和进口,则分包商在其分包合同价格中应包含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以及与此类进口有关的任何关税(如果不是免税工程)、增值税、港口税费、运费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费用;进口设备保税区仓储费不因工程实际安装时间的变化而调整;如国家对进口设备调减税额,应在原报价关税内相应调减。21.4有害气体检验总承包商/业主有权于本工程或相关标段的本工程竣工后,聘请国家专业检测单位执行国家规定之各类有害气体的含量检测;若经检测证明所述有害气体的含量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分包商须在收到发包方书面发出的执行修改指示后,按总承包商/业主要求的时间尽快完成一切修复,直至满足国家有害气体含量限制标准为止;否则总承包商/业主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执行及完成所述之修复,并将该单位所要求的全部费用从应付工程款中全部扣除。21.5放射性检验分包商对放射性进行测试,该费用均视为已包括于投标总价中。21.6检验的费用分包商应负担分包合同中明确指明或约定的任何检验费用。除合同约定的各项检验外,在工程施工期间因国家颁布新规定而增加的检验、检测费用应包含在工程总价内,不另增加。21.7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本工程不准使用含铅油漆、易碎石棉、多氯聚苯的物料,亦不准使用国家及当地政府已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产品。在总承包商/业主要求时,分包商须呈交有关单据以证明所使用物料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或本招标文件要求标准中之最高标准。承包商/业主可发出指示,要求分包商把任何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或物料迁离工地。有关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21.8责任的不减免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总承包商对检验结果的批准,均不减免分包商的任何责任。无论任何时候,因分包商使用的材料或施工方法的原因而给业主或总承包造成经济损失的,或需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分包商均应负责全额赔偿。22.样品22.1样品报送1.分包商在确定订购材料和货物前,样品和测试件必须先获得总承包商/业主的批准,为了预留足够的选择时间,以防如果无法获得指定的品种或需要其它的替代品,分包商必须在收到中标函后一个月内提交该等样品或测试件。2.所有经批准的样品和货物测试件应保留在现场。除业主方另有指示外,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该等样品的质量。3.若有任何设备/材料或物品被拒绝使用,分包商须自费(于七天内)将其运离施工现场,并按总承包商/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再次送审,但时间将不会多于7天。4.分包商所有材料及样品申报审批手续,须按总承包商/业主方关于申报程序的说明执行,并须填写及呈交有关的样品申请表格为依据22.2样品保存总承包商/业主须保存认可的样本/样品,作为日后验收货物和工程的标准。总承包商/业主对任何样本/样品之认可,均不会减轻或免除分包商按合同须履行之责任。23.检验23.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任何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在隐蔽之前必须经过检验并得到总承包商/业主批准。分包商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通知总承包商参加检验。本工程检验记录格式使用地方标准中规定的格式。23.2重新检验无论总承包商是否参加检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分包商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23.3不合格品的处理及修补工作任何检验表明被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工艺质量或工程不合格时,则总承包商/业主有权指示分包商:1)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总承包商/业主认为不符合分包合同约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运出现场;2)用合格的、符合分包合同约定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3)拆除不合格工程,并进行重新施工。4)实施因意外、不可预见的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为工程的安全迫切需要的任何工作。24.材料代换24.1材料设备的代换对于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市场上无供应或在一定时间内突然供应短缺;2)任何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的后继规章、规定禁止使用;3)业主要求使用其他替代品;4)任何其他可能的原因使得使用其他替代品成为必要。分包商可以按第24.2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总承包商/业主按第24.2款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分包商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解除分包商分包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24.2使用代换品的程序如果根据第24.1款使用替代品,分包商应至少在被替换品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用于工程前2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商/业主并随此通知提交下列文件:1)拟被替代的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详细资料;2)替代品使用的工程部位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分包合同文件索引;3)采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申述;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替代品与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后可能对工程产生的任何方面的影响;2)价格上差异;3)总承包商/业主为做出适当的决定而随时要求分包商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总承包商/业主在收到此类通知及上述文件后,应在14天内向分包商给出书面指示.如果14天内总承包商/业主未给出书面指示,分包商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总承包商/业主,若总承包商/业主于接收通知的7天内未表异议或另有书面指示,则应视为总承包商/业主已经批准使用上述替代品,分包商可以据此使用该替代品。任何情况下,使用任何替代品都应遵守本分包合同中其他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任何约定。批准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24.3使用替代品后的决定经业主批准同意使用的替代品,在合理的期限内确定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之间的价值差值,并决定:1)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高于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高出部分的价值追加到分包合同价格中并相应地通知分包商;2)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低于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节余部分的价值从分包合同价格中扣除并相应地通知分包商。24.4使用替代品结算办法依据第24.3款,由于使用替代品,分包合同价款的调整计算办法为:价格调整金额=数量×(代换品价格-投标材料/设备单价)×(1+税率)25.工程量清单报价25.1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阶段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及企业自身情况编制的。该工程量清单分为四个部分,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暂列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分包商被认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去理解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其包含的工作内容、计量单位以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尽管在招标阶段随招标文件提供了工程量清单并在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附带了工程量,但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子目划分和列项、工作内容的特征描述以及各子目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分包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总承包商、分包商双方签订本分包合同后,构成分包合同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分包商所填入的内容应包括了分包商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分包合同工作内容所需发生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费用。分包商工程量清单报价或分包商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经总承包商/业主确认后,是组成分包合同总价的依据。(应当认为,此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对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分包合同文件、附件中全面、充分、正确的理解编制而成的)。25.2工程量清单价格在分包合同签订后,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与综合单价即成为总价包干。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内填写的各项报价被认为是包干的,在任何情况下,该部分的费用将不作任何调整(分包合同有约定的除外)。25.3中标合同金额的充分性分包商应被认为:1)已确信中标合同金额的正确性和充分性;2)已将中标合同金额建立在关于合同提到的所有有关事项的数据、解释、必要的资料、视察、检查和满意的基础上。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中标合同金额应包括根据合同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根据暂列金额应承担的义务,如果有),以及为正确地实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26.计量26.1工程计量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当要求对分包商范围内的工程量或任何部位进行计量时,应及时通知分包商,分包商应:1.立即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协助总承包商/业主进行上述计量;2.提供总承包商/业主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如果分包商7天内未能参加上述计量工作,则以总承包商/业主自行计量结果为准。对于永久工程的工程量计量,分包商应准备好相应的施工图纸及其他必要的设计文件。这些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应事先提请总承包商/业主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为对上述永久工程进行计量的依据,任何以该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为依据所得出的计量结果,总承包商/业主和分包商代表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签字后的计量结果即作为按照第28条进行支付的有效依据。26.2计量的作用施工期内为付款进行的工程量核实纯粹供付款用,并不能视为有关工程已验收合格。27.分包合同价格27.1分包合同价格除合同其他约定以外,本工程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暂定数量。所谓措施项目费用包干,应按照以下含义理解:1.承包商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承包商应当充分理解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所有义务、责任和条件。对于措施项目与其他项目费所要求的需要承包商投入的所有资源,承包商应以满足其全面履行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合同义务、责任和条件为原则,并结合其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进行充分和全面地考虑,承包商措施项目的报价固定包死、不得调整。进一步约定,无论业主可能发布的洽商变更对合同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造成任何形式或任何程度的改变,都不构成承包商修改其措施项目费用提出任何索赔的理由。2.业主不接受由于承包商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措施项目费用不因施工方案调整而调整。所谓综合单价固定,应按照以下含义理解:1>综合单价已经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规费和税金;2>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列项,承包商在报价时未标注单价的项目,其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内,不论变更情况如何,该未标价的项目,不再计价;3>业主不接受由于承包商对清单项目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4>对于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中暂定工程量的差别,无论其差距有多大,均不调整合同综合单价;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合同期内,组成综合单价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不调整;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方案调整而调整;27.2货币本分包合同下的计价、支付和结算均采用人民币。27.3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分包合同包干措施费加结算价格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加分包合同范围内允许调整的材料、设备扣减甲供材料、设备加分包合同索赔和奖惩费用为竣工结算(用公式说明)竣工结算价=分包合同包干措施费+分包合同固定单价*分包合同结算数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分包合同范围内允许调整的材料、设备-甲供材料、设备+分包合同索赔和奖惩费用27.4总承包商代缴的税金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如果出现总承包商代分包商缴纳的税金时,分包商向总承包商支付该税金后,总承包商向分包商开具完税证明。28.支付28.1支付方式按照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分包商的付款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业主依据总承包商对分包合同证明的应付金额支付分包商。28.2预付款当分包商按照本款提交业主一份履约保函后,业主应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总额、分项预付的次数和时间安排(如次数多于一次),应按专用条款的规定。28.3付款申请在分包商提交业主履约保函并得到总承包商/业主批准以前,总承包商/业主没有义务向分包商颁发任何付款单。在不违背上述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分包商依据约定的付款时间表,申请相应的款项。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支付期限末,按总承包商指定的格式(“报表”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向总承包商提交一式7份报表,报表说明分包商认为自己有权到期限末得到的涉及以下方面的款项:1.已实施的分包工程的价值;2.分包商的投标书中注明(如未列出,则本款该项不适用)的全部表列材料,以及分包商运至现场准备为分包工程配套使用但尚未安装到该工程上的生产设备的发票价值的百分比;用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当期支付比例计算的,对上述款项总额应减少的任何金额。28.4总承包商付款证书的申请在分包商已向总承包商提交了付款申请的情况下,除非不恰当,否则,总承包商应将分包商付款申请中所列款额包括在总包合同规定的总承包商的付款证书的申请中。28.5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扣发或缓发的款项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支付期限末之前或另行商定的时间内,报表中所包括的款额应到期支付给分包商,但须扣除以前支付的款额,并减去任何应扣款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总承包商(或业主,视情况而定)应有权扣发或缓发根据上述规定本应支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1.报表中包含的款额没有被业主全部认可,而这又不是由于总承包商的行为或违约导致的,2.分包商与业主之间,就涉及计量或工程量问题或上述分包商的报表中包含的任何其他事宜已发生了争执。根据上述规定的任何款项仅限于:分包商报表中未被证明的款项;业主尚未支付的款项;或某一争端涉及的款项(视情况而定)。尽管有本款或分包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的规定,在分包商提交履约担保并经业主批准之前,不应将任何款额支付给分包商。28.6保修金的扣留与支付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依照本分包合同第38款关于质量保修期的约定,保修金的支付额度执行专用条款。28.7竣工结算报告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在获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90天之内,分包商应按批准的格式向总承包商/业主呈报竣工结算报告(草案)一式三份,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详细说明以下内容:1)到该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为止,分包商根据分包合同所完成的所有工作的价值;2)除保修金外(按第28.6款办理),分包商认为作为竣工结算,根据分包合同或其他约定,分包商应得到的任何应付未付款额总计。最终结算报告的内容包括:1)分包合同总价2)设计变更。3)现场签证。4)分包合同范围内允许调整的材料、设备5)甲供材料、设备6)索赔和奖惩费用上述竣工结算资料最终将由业主与分包商确定完成。如果结算审减额超过分包商报送结算总金额的5%,超额部分的审计费应由分包商承担。29.变更29.1设计变更属于设计变更范畴在结算时可以计价的界定如下:由业主发出的经总承包确认的:1.增减工程内容;2.改变使用功能(即为改变材料等改变设计做法);3.使用材料品种的改变。不属于设计变更计算变更价款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业主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2.原设计图纸中不详节点的细化和优化;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2.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引起的变更等。29.2变更调整3.分包工程的变更分包商仅应根据以下指示,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1)业主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指示,此类指示由总承包商作为指示确认并通知给分包商;2)总承包商作出的指示。由业主根据总包合同发出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且根据总包合同构成了变更的任何指示,如果经总承包商按照本款(1)通知并确认后,应被认为构成了分包工程的变更。如果任何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不是由于根据以上给出的指示造成的,而是由于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分包合同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则不要求对此类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作出指示。分包商不应执行从业主处直接收到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未经总承包商确认的指示。如果分包商一旦直接收到了此类指示,他应立即将此类指示通知总承包商并向总承包商提供一份此类直接指示(如果是书面给出的话)的副本。分包商仅应执行由总承包商书面确认的指示,但总承包商应立刻提出关于此类指示的处理意见。1)零星工作项目如果总承包商指示分包商在计日工的基础上实施工作,则总承包商对该工作应按分包合同中包括的零星工作项目表规定的单价向分包商付款。2)因成本改变的调整有关劳务费和(或)材料费或影响分包工程实施任何其他事项的费用的涨落,应按照分包商的投标函附录中列出的调整数据表对分包合同价格进行增加或扣除。此类增加或扣除款额的幅度应与根据总包合同对合同价格进行增加或扣除款额的幅度相类似,但不能超出。如果分包商的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出上述调整数据表,或调整数据表中调整幅度均为零,则本款不适用。29.2现场签证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发生可能引起合同额变化,且不属于设计变更范围的事项时,均应按合同附件《现场签证管理原则》执行。29.3因法律改变导致的变更如果在合同规定的基准日期当天或之后,任何法规、法令、政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任何细则发生了变更,分包商应遵照执行。分包商在履行分包合同中因此发生了费用的增减,则此类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应由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商定并加入分包合同价格或从中扣除。此类费用增加或扣除的幅度应与依据总包合同对合同价格进行增加或扣除的幅度相类似,但不能超出。30.变更计价30.1变更的计量和计价各项变更工作内容的适宜单价、价格或费率,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单价、价格或费率,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单价、价格或费率。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单价、价格或费率:1.合同中没有规定该项工作属于“固定总价项目”,并且2.合同中没有规定该项工作的单价、价格或费率。如果没有相关的单价、价格或费率可供推算新的单价、价格或费率,应根据实施该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后得出。30.2变更工程总价的确定变更工程造价在结算中汇总进入结算总造价内。在结算之前,所有的变更工程造价不进入分包合同总价款内。31.索赔31.1索赔分包商根据分包合同条件有权获得的任何额外工程的所有索赔项目,总承包商只会对延误时间的索赔作出回应。对于非总承包商原因引起的追加付款的索赔,将由业主于工程结算时统一考虑。但如果有关索赔是因不可抗力造成或政府有关规定有所修改而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造成的,分包商只能得到相应的延期补偿,不得有追加付款的索赔。由总承包原因引起的追加付款的索赔,由分包商直接向总承包商索赔。32.风险责任的划分32.1分包商的风险在分包商将分包工程移交给总承包商之前,分包工程的风险应由分包商承担。分包商应自费弥补或修复在此之前分包工程所发生的全部损失或损害。分包商还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分包商义务,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在分包商将分包工程移交给总承包商之后,直至业主颁发整个工程的竣工移交证书之前,分包商对分包范围内工程承担保护责任,分包工程的风险有分包商承担。32.2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在分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设备出现任何损失或损坏,除第32条约定的总承包商风险和第33条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不论出于其他任何原因,分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分包合同的约定,并达到总承包商/业主满意的程度。分包商还应对他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32.3使用不合格材料分包商使用任何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不合格材料,无论工程是否竣工,均应受到惩罚。因此给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害,分包商承担风险。32.4总承包商风险在分包商将分包工程移交给总承包商之后,直至业主颁发整个工程的竣工移交证书之前,分包工程的风险应由总承包商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商对分包工程的照管负有连带责任,这种责任将随竣工移交证书的颁发移交给业主。33.不可抗力33.1不可抗力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在分包合同中,不可抗力系指总承包商和分包商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认识控制和防范能力的事件。这类事件使分包合同一方的履约已变得不可能或非法。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等);2)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3)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4)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5)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飞行器坠落;6)暴乱、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在分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罢工、闹事或其内部并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7)由于适用法律的变更或任何适用的后继法规的颁布导致本分包合同的履行不再合法。分包合同任何一方应在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的7天内,相应地通知分包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为认定该类事件性质所必要的任何证明材料。34.保险34.1保险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业主投保。2.分包商在业主的安排下可审阅业主已投保的保险书:1)保险单的条款将采用国内惯用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2)因火灾、雷电、风暴、水灾、地震、飞机或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及暴动等所引致分包工程损失或因分包工程引致第三者造成损害,工程一切险或及第三者保险的各项垫底赔款应由总承包商承担。3.分包商须为一切分包商认为没有包括在业主所购的工程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单内,及对其施行分包工程有影响的风险自费投保。35.保函35.1履约保函合同协议书签订时,分包商应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金额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以保证其正确履行合同,且在合同履行期间,业主可从分包商的任何所付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以维护上述保函额度。同时约定: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该保函采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2)开具保函的机构须经业主同意,并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3)为执行本款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商负担。4)承包商不履行承包合同的,业主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当履约保函的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承包商未正确履行合同而给业主带来的损失时,承包商应承担业主的损失。5)在任何情况下,总承包商/业主在按照上述履约保函提出索赔之前,均应通知承包商并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合同中约定的竣工验收后的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如工程提前竣工或延期竣工,保函的有效期应截止至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标明的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基准起计的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如合同提前解除,则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截止至合同解除备案后28天。在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届满后,总承包商/业主不应就该保函提出任何索赔,并应在上述竣工验收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商。36.转让和分包36.1分包合同的转让未征得总承包商/业主方事先书面同意,分包商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他人。分包商不得擅自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以连工包料形式或包清工形式再分包给他人。总承包商/业主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总承包商/业主方事前未曾阻止,总承包商/业主方仍有权摒弃任何分包人,并有绝对权力要求任何分包人撤离本工程,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给总承包商/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分包商承担。37.工程竣工和移交37.1竣工验收的条件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只有当工程(或区段及部分)具备以下条件时,分包商方可按第37.2款约定申请竣工验收: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分包工程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完毕;2)按第5.1款竣工资料齐备完整;符合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任何竣工条件。37.2竣工验收如果分包商认为工程已具备第37.1款中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分包商应就此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商,各方应根据本条约定进行竣工验收。分包商应至少提前21天将某一确定的日期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在该日期后工程将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时为总承包商提供一份副本。该日期在本款中称为“竣工报验申请日期”。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监理工程师应在此类通知中确定的日期之后7天内组织业主、总承包商、设计人及有关政府和有关管理机构,按照政府和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37.3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如果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则分包商应根据验收结果对工程或某区段进行整改或修复。整改修复完毕之后,应根据第37.2款重新通知一个新的日期,要求在该日期之后7天内监理工程师组织重新验收。该日期在本款中称为“重新报验申请日期”,以此类推,直至重新验收通过。37.4通过竣工验收如果工程通过了第37.2款所述的竣工验收或第37.3款所述的重新验收,则监理工程师应在上述验收通过之日后7天内向分包商颁发由业主、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人四方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上应写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该日期即为工程实际竣工日期。37.5工程完全移交分包工程具备移交条件后,在取得任何必要的批准和备案手续后14天内,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移交分包工程。但是规定,在双方已经签订工程保修书之前,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双方不应办理工程移交。工程竣工移交证书应当注明工程竣工移交的日期。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38.保修38.1保修期本分包合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对其中未做规定的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为两年,外墙保温及防水的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的终止:保修期24个月届满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签收后终止(防水工程除外),但前述的签收不会免除或减轻分包商按上述条例及有关规定所承担的责任。上述保修期乃就整体工程而言,若合同文件或政府有关法则等内对整个工程和/或个别工作或物料有更长的保修期规定,则保修期结束后并不会解除分包商按该等文件或法则所须承担的个别保修责任。38.2保修责任合同书所述保修期内发现的任何缺陷或其它过失若属于分包商的物料或施工技术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而引致,分包商须最迟在收到总承包商要求修补的指示后3天内自费执行修补,并须在指示上说明的日期前完成。总承包商须最迟在保修期终止后14天内发出此类指示,除非该指示是关于以前曾经发出指示要求修补的缺陷或其它过失。上述要求不会减免分包商在保修期满后对潜伏缺陷做出改善的责任。当分包商认为已履行了保修责任,须书面通知总承包商,总承包商须在确认后向分包商发出“保修完成证书”以说明保修责任完成日。38.3分包商未能履行保修义务若分包商未能在第38.1条款所述的时间内进行及完成有关之修补工作,且在总承包商警告后仍没有改善,或若总承包商认为有关修补工作由他人执行更为恰当和有益,则分包商须补偿业主支付他人执行修补工作的费用,或总承包商可从应付予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该费用。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39.争议39.1争议的解决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争议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者由监理工程师、业主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按照在分包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定于项目所在地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不论双方选择上述两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中的任何一种,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视双方的选择结果)做出的决定应是最终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40.分包合同生效、终止及分包合同份数40.1分包合同生效及终止本分包合同于双方合法代表人签署分包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开始生效,至分包合同约定的双方各自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本分包合同即告终止。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总承包商、分包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0.2分包合同份数本分包合同正本、副本份数见专用条款。41.分包合同附件41.1廉政合作协议41.2现场签证管理原则41.3工程建设管理规定41.4设计变更管理原则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第三章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依据具体安装工程,通用条款不适用时在专用条款重新约定。1.定义和解释1.5联系方式业主的联系方式为:通信地址:【】邮编:【】业主代表:【】总承包商的联系方式为:通信地址:【】邮编:【】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传真:【】分包商的联系方式为:通信地址:邮编: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传真:0510-82737997-810业主、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确认前述各自的联系方式均为正确并可以有效送达。倘若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该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4.图纸4.1合同图纸总承包商将免费向分包商提供7套晒印蓝图及相应CAD电子文件;分包商负责绘制一套可晒印的竣工图底图和四套竣工蓝图提供给总承包商,并向总承包商提供1套完整的竣工图电子文件、该费用含在措施项目费中。不论是总承包商免费提供的还是分包商自费复印的图纸,其知识产权都属于业主所有,分包商不得将此类图纸用于任何为本工程以外的目的,且应在工程完工交付后尽快将所有此类图纸归类整理后交还给总承包商。4.2由分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由分包商进行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视具体项目而定)。4.5图纸中的问题分包商应在获得本工程施工图纸后7天内,将其认为相关图纸中存在疏漏和问题以书面方式报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图纸会审。5.竣工资料5.1竣工资料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提交4套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以及相应的电子文件。13.分包商一般责任和义务13.1分包商一般责任和义务1)分包商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纸,不得偷工减料。2)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分包商必须遵守业主制定的相关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规定(包括《现场签证管理原则》、《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奖惩措施》、《项目工地形象管理规定》、《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制度》、《项目工程现场大检查制度》等),并应主动了解前述制度规定。分包商应自行承担未能充分了解和遵行前述制度相关约定的责任。4)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分包商负责本外装饰永久工程的局部深化设计,在竣工后,应当向业主交付符合工程所在地城市档案管理部门归档要求的全部竣工图纸。1)分包商的深化设计不应改变工程规范、招标图纸确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2)深化设计提供的时间:与施工组织设计一同提供。14.分包商工作14.8文件接收与签署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发给分包商的工作指令、现场技术变更等文件,分包商应签收,如果拒绝签收,每拒收一次承担壹万元的违约金,并且视为分包商签收,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分包商承担。18.合同工期和完工日期18.1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合同工期为:个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为:年月日;完工日期为:年月日;前述开工日期为暂定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工程开工令通知的日期为准。分包商将根据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实际施工工期的变化,按照总承包商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在合同约定的绝对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前述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20.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根据不同项目调整)20.2质量奖项质量要求:合格。25.工程量清单报价通用条款约定的报价方式不适用时,在专用条款重新约定。28.支付28.1支付对分包商的付款按照以下方式进行: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业主按照总承包商审核确认的工程款数额,在接到总承包商的付款委托后直接支付给分包商,(发票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执行,此处项目公司根据当地情况约定)。1)本分包合同款项的支付期限和支付额度为: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交金额为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函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预付款;(如第一次付款前未提供履约保函,甲方在第一次付款时扣除合同金额10%作为履约保函)。2).乙方施工完成所有立管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3).乙方施工完成所有的支管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4).整个消防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获得证书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5).整体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备案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业主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竣工资料后四个月内办理结算经甲方、乙方、业主三方确认后,业主支付至工程审定总造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两年保修期期满后14日内业主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给乙方。6)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建安发票,付至95%时提供合同结算全额发票。35.保函35.1履约保函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函有效期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合同中约定的竣工验收后28天。38.保修38.3分包商未能履行保修义务分包商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总承包商有权责令分包商改正,并有权要求分包商承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并由分包商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9.争议39.1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采用以下第一_种解决方式作为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定于项目所在地。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最终约束力。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40.合同生效日期及合同份数40.1合同生效及份数1、本合同经业主、总承包、分包商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即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业主伍份,分包商贰份,总承包商壹份。总承包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业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年月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第四章合同附件第一廉政合作协议甲方:业主:乙方: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政管理,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及业主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做为三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一.业主、甲方责任1.业主、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业主、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3.业主、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4.业主、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业主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5.业主、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业主、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6.对于乙方举报业主、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业主、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业主、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乙方不得宴请业主、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3.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业主、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业主、甲方单位领导。4.乙方有责任接受业主、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5.乙方人员有义务就业主、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业主、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业主、甲方人员行贿,或业主、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未向业主、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业主、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自愿在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100万元或按总价的5%再让利,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处罚。6.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业主、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业主、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业主、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业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年月日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第二现场签证管理原则1现场签证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发生可能引起合同额变化,且不属于设计变更范围的事项时,均应按本实施细则执行。包括:工程量增减、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等。2现场签证执行原则2.1多级审核原则:至少要经过二级及以上的审核,第一级为工程(配套)部(以下简称工程(配套)部)、成本控制部(以下简称成本控制部);第二级为工程副总经理(以下简称工程副总经理)。2.2权力限制原则:2.2.1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除工程副总经理外,其它人的签字一律无效。2.2.2工程(配套)部负责对引起现场签证的原因进行确认,同时对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和设计图纸无法准确计算的工程量会同成本控制部共同确定。2.2.3成本控制部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原则,对经工程(配套)部上报的签证预算书进行审核。2.2.4各部门发放的文件必须通过工程(配套)部转交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文件必须通过工程(配套)部转交有限公司相关部门。2.3时间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事后补办。2.4原件结算原则: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2.5标准表格原则: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格式。3现场签证分类3.1现场签证分为两类:特急类和正常类。3.2特急类现场签证3.2.1特急类现场签证指:不能做到事前控制,同时又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现场签证。在特急类事件发生2小时内将情况报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本控制部备案。3.2.2特急类现场签证的办理原则:以“边洽边干”为指导思想,但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手续。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3.2.3特急类现场签证的界定:由工程副总经理负责界定。3.3正常类现场签证正常类现场签证指:可做到事前控制,能遵循“先估价后施工”原则的现场签证。4现场签证审批权限4.1正常类现场签证审批权限现场签证金额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责任人2万元及以下监理单位;****公司工程(配套)部、成本控制部、成本副总经理、工程副总经理****公司工程副总经理2~10万元监理单位;****公司工程(配套)部、成本控制部、成本副总经理、工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经理10万元及以上监理单位;****公司工程(配套)部、成本控制部、成本副总经理、工程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集团成本控制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注:现场签证金额是指单位工程中单项签证的总金额。4.2特急类现场签证审批权限:总经理。4.3为提高效率,和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需要,在自身职权范围内进行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5现场签证办理时间5.1现场签证实施前,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现场签证,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需有限公司成本控制部审批的现场签证,有限公司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有限公司成本控制部审批时间为4个工作日(报批资料须齐全)。5.2现场签证实施后,工程(配套)部、成本控制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每月25日前已实施完毕的现场签证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时不予考虑(此条款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5.3特急类现场签证应在施工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6现场签证办理流程6.1现场签证办理方式6.1.1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实行《现场签证通知单》、《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确认单》完成现场签证确认及审批流程。有限公司各部门及有限公司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或事务通知,通过《工程联系单》形式完成。6.1.2提出人填写《现场签证通知单》的签证内容;工程(配套)部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及《现场签证确认单》的签证内容。6.1.3工程(配套)部填写《现场签证通知单》、《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确认单》编号;成本控制部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确认单》费用审核编号。结算以费用审核编号为准。编号方法为:在现场签证归属的工程承包合同的编号后加“—QZ—xxx”(xxx为序号)。6.1.4工程结算以《现场签证确认单》的实施确认为准。6.1.5工程(配套)部经办人负责《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通知单》、《现场签证确认单》的全程跟踪及归档。6.1.6《现场签证审批单》原件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各一份。6.1.7《现场签证通知单》、《现场签证确认单》原件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6.2现场签证审批办法6.2.1正常类现场签证6.2.1.1提出人(可以是施工单位、有限公司任何一方)填写现场《现场签证通知单》一式四份,阐述拟增减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报监理单位确认。6.2.1.2监理单位对现场签证确认后送达工程(配套)部。6.2.1.3工程(配套)部对现场签证确认后,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交成本控制部。6.2.1.4成本控制部成本核算后,交工程(配套)部办理审批会签。审批会签按现场签证审批权限执行。6.2.1.5《现场签证审批单》会签后,工程(配套)部根据审批意见签发《现场签证通知单》中的实施前签证确认意见,同时负责按审批意见监督现场签证的执行。6.2.1.6现场签证的内容执行完毕后,工程(配套)部与监理单位共同对实施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后填写《现场签证确认单》中的实施情况,然后交成本控制部。6.2.1.7成本控制部根据《现场签证确认单》的实施情况与施工单位确认签证结算价款,最终确认的签证价款须经有限公司总经理批准。6.2.2特急类现场签证6.2.2.1提出人(可以是施工单位、有限公司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任何一方)口头通知工程(配套)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并作相应的原始资料记录(文字和影像)。6.2.2.2施工单位得到有限公司工程副总经理口头或其他方式认可后即可开展工作,事件发生24小时内工程(配套)部、成本控制部及监理单位确认现场事实。6.2.2.3提出人填写《现场签证通知单》一式四份报监理单位确认。6.2.2.4监理单位确认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后送达工程(配套)部。6.2.2.5工程(配套)部对现场签证确认后,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交成本控制部。6.2.2.6成本控制部完成成本核算后,交工程(配套)部经办人完成会签。6.2.2.7《现场签证审批单》会签后,工程(配套)部根据审批意见及现场签证实施情况签发《现场签证确认单》。6.2.2.8成本控制部根据《现场签证确认单》的实施情况与施工单位确认签证结算价款,最终确认的签证价款须经有限公司总经理批准。7附表7.1《现场签证审批单》7.2《现场签证通知单》7.3《现场签证确认单》7.4《工程联系单(签证)》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第三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为规范和强化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促进各参建单位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内业资料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确保本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等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不断提升万达地产的品牌形象,结合万达集团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工程管理条例,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一、工程例会制度1、开会时间:每周按既定时间召开,以【业主代表】通知为准。2、参加人员:业主代表、监理单位、各承包商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人员。3、主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并经与会代表会签同时报送业主。4、会议内容: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下周工作计划及有关工程现场事宜。5、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到会不得迟到,迟到者扣管理费100元/人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提前向总监和业主代表请假获准并委派其它人参加,否则扣管理费200元/人次。6、施工单位每周例会当日上午10:00前向监理呈交本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二、施工人员管理1、施工现场严格划分生产区与生活区,生产区内不许施工人员住宿,严禁在楼内开火做饭,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2、施工人员在现场不许赤身、穿拖鞋等,违者扣管理费20元/人次。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及挂牌上岗,管理人员佩戴统一颜色安全帽,施工人员按工种佩戴其它颜色安全帽,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50元/人次。4、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人次。5、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开工前将上岗证交监理审核并提供复印件备查,无上岗证者不准上岗,违者罚责任人50元/人次。6、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随意便溺,必须到指定的楼内和楼外厕所,违者对于小便扣工程管理费200元/人次,对于大便扣工程管理费500元/人次,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责任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分别承担。7、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50元/人次。8、工地现场不许随处乱扔烟头,作业区内禁止吸烟,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元/人次。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严禁在工地现场内进行打麻将等一系列游戏赌博活动,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人次。2、教育职工讲文明懂礼貌,杜绝粗言秽语及其它不文明举动,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人次;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并扣管理费1000元/次,所在单位应将当事人调离本项目,情节严重者应交公安机关处理。3、施工单位需教育好职工不得偷盗,发现一次,以前所有丢失物品均由该职工所在单位赔偿。4、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工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准上岗,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工种。5、多次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由业主或监理通知对方单位进行更换;素质差的单位,经多次帮助仍无提高时,正在或将要对本项目的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方面造成严重问题时,请示建设单位领导劝其退出本项目施工。6、所有施工单位由业主和监理全面协调。项目经理不服从协调者,以书面形式请其所在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进行协调或更换。三、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本单位所负责施工区段的现场卫生以及因施工造成的责任区域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必须做到随干随清,日干日清,违者扣工程管理费100元/处。2、楼内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准从楼上直接向楼下抛扔石块垃圾等,每天收工前将楼内的垃圾统一收集并运到楼外指定堆放地点,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处次。3、安全网架设符合业主、监理的统一要求和规范要求,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200元/处。4、临时电架设要符合规范和规程要求,电门箱上锁,且要有专人负责,一机一闸一保护且要有相应的配电系统图,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处。5、严禁用自来水施工,违者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次。6、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各主体承包单位要设置门卫,统一着装,不允许闲杂人员随便进入工地,外来人员出入现场要登记,有专人接待,必须佩戴安全帽,违者罚管理费50元/次。7、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有关标识牌,如设置广告牌,必须经过业主同意,由业主统一安排,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0元。8、楼梯口、电梯楼、预留洞口等易坠落部位要设围栏防护,否则扣除工管理费100元/处。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危险部位要设警示牌或警示灯,违者扣除工管理费50元/处。2、施工现场生产区内不准晾晒衣服,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20元/件。3、工地职工食堂应悬挂相关许可证,相关人员必须有身体健康证,否则不得进行生产和营业,违者扣管理费1000元。4、厕所必须为水冲厕所,每日早晚各冲洗不得少于1次,违者扣管理费50元/次。5、室内电梯使用服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安排,涉及费用的由施工单位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i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此部分费用。四、工程进度管理1、严格执行已经上报且经过监理、业主代表审核同意的进度计划,对于进度不执行建设单位总进度,对后续工作产生影响的,扣罚管理费1000元/次;2、按总进度计划各单位制定周作业计划,连续两周未完成周计划,影响到总工期时,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3、因劳动人员组织不力,工程材料以及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等组织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对其它施工单位的进度造成影响,扣罚管理费1000元/次。4、必须按建设单位统一部署,确保外协单位及时进场,提供合理的工作面,对故意不执行建设单位要求的单位扣罚管理费2000元/次;5、必须按照业主的相关要求按时上报月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违者扣罚管理费100元/次。五、工程质量检验管理(一)原材料(构配件)检验管理1、原材料进场按工程进度必须提前两天向监理和业主申报材料进场计划,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次。2、原材料(构配件)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资料,质量证明资料必须由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认可,无证不准进场,违者将材料清除现场,并扣除工程管理费1000元/次。3、材料使用前,承包单位应填写建筑材料报验单,(附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报监理公司审查,未经核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0元/次,并拆除擅自使用的材料。(二)土建工程检验管理1、承包单位底线放完后,须报监理验收,未经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次。2、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混凝土浇筑实行混凝土浇筑令制度,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浇筑,各道工序责任落实到人,未经报批,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1、砼模板经拆除后,内墙、柱须标注平线,未标注平线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50元。2、承包单位在钢筋制作过程中,若发现钢筋有异常,须向监理单位汇报,若隐瞒不报而被监理发现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3、钢筋制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若有变动,须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未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而擅自变动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4、钢筋制作前,如需焊接必须做焊接试验,进口钢材须做化学分析。若未做此试验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并作试验。5、钢筋绑扎、焊接,需符合规范要求。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而拒绝修改的,除按规定执行外,每个焊点扣付工程管理费100元,每个绑扎点扣付工程管理费50元。6、经检查缺筋、锚固长度不够、保护层厚度不够或尺寸不对而不积极修改的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7、模板经检查发现接缝不严或固定不牢靠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元。8、模板经检查标高不符合要求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9、模板表面油污较重污染钢筋的,经发现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50元。10、砼浇筑前须将砼配合比通知单、砼试配情况交监理审核,并且须经监理公司和业主签写砼浇筑令,若未经业主和监理公司签字而浇筑砼,每次扣除工程管理费1000元。11、砼浇筑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漏振和振捣不实而引起蜂窝麻面、孔洞、漏筋等现象,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元。12、砼浇筑厚度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超过规范允许偏差,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元。13、施工缝留置必须按规范施工,对违规施工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元。14、不需设置施工缝的,砼必须连续浇筑,杜绝冷缝现象。违者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500元。15、砼浇筑前应将柱根、墙根的砼表面浮浆及松动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若报验后发现有未清除干净的,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16、预留洞口漏设,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17、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报监理单位。18、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前道工序不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得施工。如未经检查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则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拆除擅自施工的部位,并扣工程管理费500~1000元。1、电、气焊应采取防火措施,下设接火盆,严禁火星四溅,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元/次。2、在砌筑过程中,若砖、加气块未提前润水而上墙或砌筑砂浆强度不够,该部分墙需全部拆除,并扣工程管理费100元/处。3、砖、加气块墙砌筑时,若检查发现漏放或少放拉结筋,及存在其它质量通病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扣工程管理费200元。(三)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检验管理1、施工必须遵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有关分规程规范和业主代表的相关要求进行,遵照工程施工工序施工,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2、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若设备基础复验未合格便进行设备就位加固,扣工程管理费200元/台件,并限期整改到满足要求为止。3、所有管材、钢材、主要阀门、部件、电焊条等到货后,必须进行材料报验,否则扣工程管理费200元/次。4、给水、中水、采暖、制冷、热水、消防、空调水等供水系统均按试压要求,严格作水压试验,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5、阀门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水压试验,不经试压不准进行安装,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元/个。6、在管道施工、设备安装时,不允许私自砸梁、凿洞等破坏主体结构的行为,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7、设备、管道系统,主控阀门安装前,必须严格按规范规定施工。违者扣工程管理费200元/个,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8、地热施工必须按规范规定试压,如不试压扣工程管理费100元/户,并限期整改达到规范要求为止。9、通风和空调管、管件制作,经检查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而不积极整改,扣工程管理费500元/件,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10、各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在竣工前出现漏项工程,每项以该工程造价的30%扣工程管理费,并限期完成该漏项工程,至到满足要求为止。11、排水管道没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做灌水、通水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10M,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凡经射线或超声波探伤的焊缝,应在竣工图上标明位置、编号和焊工代号,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焊缝,并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四)电气安装工程检验管理1、各专业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未经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的认可,私自改变图纸进行盲目施工,发现后除令其整改外,并扣工程管理费1000元。2、设备安装:1)配电盘成套柜安装:盘柜安装工程施工应按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并做好安装记录、试验记录,如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必须返工,如没有做好记录,必须补做并扣工程管理费500元。2)设备验收资料不全除补交外,扣工程管理费1000元。3、母线安装(母线排和保护式母线):1)母线安装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和保管过程中有无腐蚀和损伤、裂纹等,并做好记录,报送监理。如安装后发现上述情形之一者,扣付工程管理费300元/处,并令其补救。2)母线及其金属构件应按施工规范安装。如发现不按规范施工,且不积极整改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4、电缆敷设:1)电缆敷设与电缆头制作,应按图纸标注的路径和标高敷设,严格执行施工和验收规范和各项规定,并做好安装记录。如发现不按规范施工且不积极整改者,除限期整改外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2)工程验收时,应交齐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如在验收时缺少必要的文件资料,除应补交外,扣工程管理费1000元。5、配线工程1)明、暗配管应按施工规范的各项标准实施。施工人员认真检查,管线敷设后发现违反规范标准,除限期整改外,根据情节扣工程管理费50~300元/处。2)预埋管除按规范施工外,应按要求做好隐蔽记录并做好工程报验单提交监理,经检查合格后才能隐蔽,如未报验、检查就隐蔽,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3)管内穿线后必须做绝缘电阻测试并做好记录,报监理验核,否则不准安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6、桥架安装1)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桥架进场后,应通知监理、业主对桥架进行外观检查,未经监理验核,不准安装。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1)桥架安装必须按施工设计图纸标注标高和路径施工,如因与其它专业有冲突时,需通知业主专业负责人,设计院和监理确定方案后,接到技术联系单方可施工。如发现施工单位不按施工图纸安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并令其调整。2、开关和插座安装开关插座位置及标高必须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评定标准。如超出标准,且不积极整改者,视数量和程度扣工程管理费50~500元/处,并令其调整。3、电梯电气装置安装1)在电梯安装前提交各种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业主和监理确认后,方可安装。未经确认即行安装,扣工程管理费1000元。2)电梯进场后业主、供货单位、监理及安装施工单位共同按装箱明细单开箱检查,四方认定无误,方可安装。不按上述程序办理即开始安装,扣工程管理费1000元。4、电梯安装施工必须有当地劳动部门批准的资质证明,没有资质证明的单位,不准进场施工安装。5、动力箱、照明配电箱:动力、照明箱应按设计图纸安装。施工单位不按施工图纸和规范安装,发现后通知整改而不彻底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个。(五)内外装饰工程检验管理1、装饰材料实行报送“封样”制度,进场材料必须符合“封样”产品的质量标准,否则不得使用并扣管理费500元/次;2、内外墙装饰材料报验、工程报验不及时每次扣管理费200元。3、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业主的要求进行施工,违反验评标准施工不积极整改的扣管理费200元/处。(六)防水和保温隔热施工管理1、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材料规范的要求,进场时必须报监理验核并附质量证明文件和复试报告,否则不得使用并扣管理费500元;2、防水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队伍必须是专业防水队伍,施工中对其基层处理、搭接、边角处理、管根和泛水等细部处理、防水厚度等要认真细致,防水完成后要按照要求进行蓄水试验,每道工序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核查,若经监理公司检查发现渗漏,扣工程管理费500元/处。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3、保温隔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材料进场必须报监理验核并附质量证明文件(和复试报告),否则不得使用并扣管理费500元;4、保温隔热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规范(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中对基层交验、拼接、粘贴、锚固、加强网布设置、聚合物砂浆施工、门窗缝隙的发泡和打胶等要认真细致进行,每道工序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核查,若经监理公司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扣工程管理费500元/处。(七)样板施工制度所有的分项工程必须事先进行样板施工,对不进行样板施工的,或样板施工验收不合格而擅自进行施工的,且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将扣罚管理费1000元。(八)成品保护管理杜绝野蛮操作,做好对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对保护不好者除对被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恢复外,视情节轻重扣责任单位管理费100~500元/处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交司法部门处理。六、工程内业资料管理1、工程内业资料按照“同步、齐全、真实”的原则进行,违反上述原则之一,扣罚管理费200元/次;2、施工过程中各类内页资料如工程档案、安全内页、工程签证资料、工程日志、照录相声光资料等和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必须按照业主、监理和相关档案编制要求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分盒保存,按时报送有关部门,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管理费500元/次;经业主、监理检查不到位,除限期整改外扣管理费200元/次。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1、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组织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各项安全操作制度,制定并执行相关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各类职工认真作好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本单位和兄弟单位施工人员安全保护,原则上不进行立体交叉作业,当必须进行时,按上保护下的原则进行工作,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或疏忽管理造成重伤事故以上的扣管理费10000元/次;造成轻伤事故的扣1000元/次。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2、文明施工方面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业主、监理的统一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统筹管理,生产作业区域内要做到工完场清、日干日清;材料区域内要做到各类材料堆放整齐,现场和谐美观不凌乱,标示牌清晰式样统一;外脚手架、安全网色泽统一,系挂整齐、美观、牢固;生活区域内道路清洁、平整,暂舍卫生清洁、通风采光良好,各类生活设施、用品归放整齐等等,违反上述规定扣管理费100元/处。八、检查方法、时间:1、监理公司作为本工程管理规定的监督执行人,负责每日做好巡视检查及记录工作,发现有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即可以按章处理,每周工程例会前进行总结汇总并将处理单证上报业主代表;2、业主代表定期组织监理公司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或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进行联检,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情况通报;3、本工程管理条例要求所有进场施工单位全力配合、严格执行,对于执行不力的单位,业主代表、监理公司要严格按照本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检查提出批评的,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加重处罚,若对工程造成不良影响或记录不良行为的,在加重处罚的基础上再次重罚。1、以上规定未尽之处,随工程推进由业主组织进行修改和完善。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第四设计变更管理原则1综述在项目各阶段施工图发出后,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设计图纸做出的变更,统称“设计变更”,包括设计修改、设计补充。集团相关部门,如商务部、商管公司、酒店公司等部门发出的设计修改要求,须由****项目公司完成设计变更审批流程。集团领导、规划院发出的变更要求,****项目公司应经办并完成审批流程。2设计变更执行原则2.1多级审核原则:至少要经过二级及以上的审核。第一级为开发设计部、工程(配套)部、成本控制部;第二级为主管设计副总经理。2.2归口管理原则: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开发设计部负责编制《设计变更审批单》及《设计修改意向单》,负责发放《设计修改意向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负责除《设计变更确认单》外的其它设计变更表单的编号;工程(配套)部负责《设计变更确认单》的事实确认;成本控制部负责《设计变更确认单》的费用确认及编号。2.3时间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实行一单一算,严禁事后补办。2.4专人跟进原则:开发设计部、工程(配套)部及成本控制部应专人负责设计变更工作。3设计变更分类3.1设计变更分为二类:第一类为产品设计变更,第二类为其它设计变更。3.2第一类设计变更3.2.1第一类设计变更是指:变更将影响原经集团审批的规划指标、建筑方案,牵涉到功能布局、面积指标、重大效果等集团重点控制事项的设计变更;或可能引起相关法律纠纷,如与主力店的合作纠纷、可能导致购房业主法律纠纷的设计变更,包括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的变化引起的规划调整等。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3.2.2第一类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均须报集团规划院和成本控制部审核。3.3第二类设计变更3.3.1第二类设计变更是指:除第一类设计变更以外的一切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售楼协议文件引起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设计图纸错误(错、漏、碰、缺)引起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配合施工需要引起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配合设计优化需要引起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业态对接和专项设计分步实施造成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配合商家进场造成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等。3.4.2第二类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设计变更必须做到事前控制,必须按照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限完成审批程序,严禁肢解设计变更。3.4.3售楼协议引起的设计变更引起成本增加时,****项目公司必须在办理设计变更之前同客户签订费用承担协议。4设计变更审批权限设计变更金额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责任人第一类不分金额****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集团规划院、集团成本控制部****项目公司总经理第二类5万元及以下****项目公司开发设计部、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成本副总经理、设计副总经理****项目公司设计副总经理5~10万元****项目公司开发设计部、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成本副总经理、设计副总经理、总经理****项目公司总经理10万元及以上****项目公司开发设计部、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成本副总经理、设计副总经理、总经理;集团规划院院长、成本控制部总经理****项目公司总经理4.1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设计变更金额是指单位工程中单项设计变更引起的成本变化总金额,设计变更引起的成本变化应包括:实施设计变更本身发生的费用、返工发生的费用、造成相关专业调整所发生的费用等。4.2设计变更未完成审批,不得付诸工程实施;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3成本控制部估算设计变更引起的成本变化,误差尽可能控制在10%以内。4.4为提高效率,****项目公司和集团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需要,在自身职权范围内进行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4.5****项目公司应加强设计管理工作,做好前期工作,合理安排设计周期,提高设计图纸质量,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4.6对于必须进行的设计变更,****项目公司应尽可能在变更部位的工程施工之前完成设计变更的一切手续,避免发生返工浪费。4.7施工图会审时发现图纸中出现的错、漏、碰、缺等设计问题,以施工图会审纪要的形式进行变更,不另进行审批,但须报集团规划院和成本控制部备案。施工图会审时造成方案或建造标准改变时,必须按照设计变更流程完成审批。成本控制部必须参加图纸会审并在图纸会审纪要上签字。5设计变更办理时间5.1设计变更实施前,****项目公司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需集团审批的各类设计变更,****项目公司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集团各部门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5.2在紧急情况下(由****项目公司设计、工程副总经理判断),对于不影响建筑质量和验收的第二类设计变更,根据设计变更审批权限,在完成《设计变更审批单》,知会设计单位后,开发设计部编写《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三份,开发设计部、成本控制部、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工程(配套)部、监理单位留复印件。如果相关施工单位多于一家,则原件也需多出相应份数。施工单位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可立即组织施工。5.3设计变更实施后,工程(配套)部、成本控制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对每月25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日前已实施完毕的设计变更进行确认。对于增加工程成本的设计变更,如果未经确认,在工程结算时将不予考虑;对于降低工程成本的设计变更,如果施工单位不配合确认工作,由监理单位及****项目公司共同确认后生效,将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6设计变更办理方法6.1设计变更办理方式6.1.1用《工程联系单(变更)》《设计变更审批单》、《设计修改意向单》、《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确认单》五张表单完成设计变更的提出、审批、确认程序。设计变更可由****项目公司各部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提出。6.1.1.1提出设计变更的单位或部门,通过《工程联系单》形式通知工程(配套)部。6.1.1.2工程(配套)部及****项目公司相关专业工程师在《工程联系单》上描述该设计变更部位的现状(是否已按原设计图纸实施完毕、部分实施或未实施)、分析该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影响后,提交开发设计部,工程(配套)部留存复印件。6.1.1.3结算以《设计变更确认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应的变更图纸作为依据。6.1.2开发设计部负责对《设计变更审批单》、《设计修改意向单》、《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编号,三个表单为同一编号,编号方法为:在设计变更归属的设计合同的编号后加“—bg—xxx”(xxx为序号)。6.1.3成本控制部负责对《设计变更确认单》进行编号,编号方法为:在设计变更归属的工程承包合同的编号后加“—bg—xxx”(xxx为序号)。6.1.4《设计变更通知单》须得到设计副总经理确认后才能实施。6.2设计变更办理程序6.2.1第一类设计变更6.2.1.1根据工程(配套)部提供的《工程联系单》,开发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如果需要,开发设计部应事先与设计单位沟通。6.2.1.2工程(配套)部负责填写工程意见,成本控制部根据设计变更的内容估算成本变化。6.2.1.3开发设计部经办人负责办理审批会签,审批会签按设计变更审批权限执行。《设计变更审批单》通过审批后,开发设计部留存一份原件,成本控制部留存复印件。6.2.1.4****项目公司内部审批完成后,上报集团规划院审批。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6.2.1.5获得集团规划院批准后,****项目公司上报集团成本控制部审批。6.2.1.6获得集团成本控制部批准后,开发设计部编制《设计修改意向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底存档,一份发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设计修改意向单》要求,完成《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三份,经设计副总经理进行确认、工程副总签字后,开发设计部、成本控制部、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并报集团规划院和成本控制部备案。工程(配套)部、监理公司留复印件。6.2.1.7设计变更实施完毕,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确认单》一式二份,写明其实施情况,监理和工程(配套)部对表单中的事实进行确认,成本控制部对表单中的费用进行确认。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派驻现场的工程师(一般为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工程(配套)部、开发设计部、监理公司留复印件。无论有无发生,每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均必须经确认。6.2.1.8若涉及到已发布广告宣传、已签订售楼协议的规划及建筑设计变更,应首先通知营销部,并由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评估后,再决定是否进行设计变更。6.2.2第二类设计变更6.2.2.1根据工程(配套)部提供的《工程联系单》,开发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6.2.2.2工程(配套)部填写现场情况,成本控制部根据设计变更的内容估算成本变化。6.2.2.3开发设计部经办人负责办理审批会签,审批会签按设计变更审批权限执行。如需上报集团审批,必须在获得集团审批后才能实施。不需集团审批的设计变更,****项目公司将《设计变更审批单》报集团成本控制部备案。《设计变更审批单》通过审批后,开发设计部留原件,成本控制部留复印件。6.2.2.4开发设计部根据批准的《设计变更审批单》的内容编制《设计修改意向单》一式二份,开发设计部、设计单位各一份原件。6.2.2.5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设计单位修改完成后,向开发设计部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三份,经设计副总经理确认、工程副总签字后,开发设计部、成本控制部、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工程(配套)部、监理公司留复印件,属于集团审批的设计变更,报集团集团成本控制控制部备案。6.2.2.6设计变更的工作内容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确认单》一式二份,并对表单中的事实进行确认,成本控制部对表单中的费用进行确认。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派驻现场的工程师(一般为工程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成本控制部、施工单位各留一份原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工程(配套)部、开发设计部、监理公司留复印件。无论有无发生,每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均必须经确认。6.2.2.7售楼协议引起的设计变更不引起成本增加(如:隔墙不砌、墙面不做面层抹灰、不油漆、洁具不安、门移位等)、不影响工程质量及验收、不造成客户投诉时,****项目公司完成审批手续,开发设计部知会设计单位后,编写《设计变更通知单》,开发设计部、工程(配套)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原件。6.2.2.8属于5.2条及6.2.2.7条的情况,开发设计部不需编制《设计修改意向单》,设计单位不需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开发设计部编写《设计变更通知单》。7附表7.1《工程联系单(变更)》7.2《设计修改意向单》7.3《设计变更审批单》7.4《设计变更通知单》7.5《设计变更确认单》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工程联系单(变更)编号:工程名称发出单位变更名称联系事项及内容: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专业工程师意见(描述设计变更部位的现状:按原设计图纸实施完毕、部分实施、未实施;分析该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及工期的影响)相关专业工程师(签名):工程(配套)部经理:日期:工程(配套)部签收:          日期:说明:本表作为《设计变更审批表》审批的支持文件。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设计修改意向单日期: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编号归属设计图纸编号修改原因:修改内容:经办人(日期):设计要求(时间等)开发设计部经理设计副总经理备注说明:此表仅在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情况下使用。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设计变更审批单工程名称设计变更名称设计变更编号归属设计合同名称及编号归属设计图纸编号设计变更分类□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提出部门变更原因:(开发设计部填写)工程(配套)部意见:成本控制部意见:(增加/减少)万元,费用应由承担开发设计部意见:****项目公司领导审批(第一类设计变更由****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批)集团规划院审批集团成本控制部审批注:此表单的审批按设计变更审批权限的规定执行。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第四部分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第一章分包范围详细描述一、建设项目描述(一)、名称:(二)、地址:(三)、简介:二、分包范围描述(示例,根据具体项目确定)(一)、分包工程名称:(二)、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三)、分包工程范围:消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消火栓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系统、及整个消防系统的检测、验收)的图纸深化设计及施工;各系统施工范围如下。消防弱电系统:a)图纸范围内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线缆、设备的安装、调试。b)其它专业工程中需消防联动的设备或元器件接线、调试。c)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安装、综合布线、接地处理、调试。d)图纸范围内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的线缆、设备的安装、调试。此系统中设计位于配电箱及低压开关柜内的模块由成套厂商采购安装,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技术对接和指导。e)消防专业中单体内及地下室的非暗埋管的供应及安装(暗埋管及单体进户管、桥架由总承包单位施工)。f)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承担并保证通过消防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检测及消防部门要求的其他一切检测工作);承担并保证该项目分期通过消防验收,保证按发包方的要求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图纸范围内的管道系统、设备系统、系统附属件等的供应(除甲供设备外)、安装、调试。消火栓系统:图纸范围内的管道系统、设备系统、系统附属件的供应(除甲供设备外)、安装、调试。消防水池进水管、溢流管、排水管、透气管及附件由总承包单位安装(包括液位计、浮球阀等),所有的水池壁预埋套管由总承包单位安装。消防水箱进水管、溢水管、排水管及附件由总承包单位安装(包括浮球阀等)。防排烟系统和通风系统:图纸范围内的管道系统、设备系统、系统附属件等的供应(除甲供设备外)、安装、调试。以上各系统设备,除消防泵(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的强电电源由总包单位敷设安装外,其余设备的强电电源由消防施工单位敷设驳接完成。第二章工程规范一、规范及标准施工依据:招标人认可之设计效果图、设计单位提交之经招标人之集团设计部和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共同书面认可的相应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未注明之处,以较高之标准执行)、经招标人审定的材料样板和实物样板间及物品设备、物料表及材料清单、招标人发出的有关指令、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国家及项目所在省市现行最新版之相关规范要求。如以下不同规范或标准之间有互相抵触之处,以要求高的一个规范或标准为准。未得招标人有效授权人同意,不可取消或替代以下任何规范或标准。如国家、地方有关当局对规范或标准进行了更新,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采用最新的、最全面的规范或标准。二、规范及标准目录包括但不限于: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16-87(2001年版)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4)《住宅设计规范》GB5096-19995)《汽车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规范》GB50067-97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专业技术资料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3)《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设计标准》YD/2008-93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116-985)《工业企业公用无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GBJ120-886)《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7)《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8)《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106-19999)其它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1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50045-95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版)GB50084-20011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6)《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17)《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三、工程技术要求1)详见各系统施工图有关技术要求2)对于成排管道,为保证安装有序性、美观以及工程整体的完善性,管道支架及管道安装的先后顺序,须由总承包人统一协调管理,本专业在安装成排管道时,须与总承包人、给排水专业施工单位、空调施工单位等或其他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并听从统一协调指挥。酒店部分的工程技术要求还需要参见《酒店消防工程技术说明书》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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