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ID:25610475

大小:217.50 KB

页数:59页

时间:2018-11-21

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_第1页
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_第2页
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_第3页
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_第4页
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督管理,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引导集体经济依法有序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纪委等部门〈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办发〔2013〕9号)、《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的通知》(深办字〔2016〕55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合作公司(分公司、经营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南府〔2016〕36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

2、办法。  第二条 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主要为加强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及附件适用于南山区辖区范围内所有的股份合作公司,其中包括:分公司、经营部和下属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由多个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企业。本实施办法及附件所称股份合作公司是指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设立的公司及其经营部、分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监管原则  第四条 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建立股份合作公司监管制度,将综合监管工作置于各相关行政部门、街道和股东监督

3、之下,增加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第五条 坚持多层次监管原则。建立对股份合作公司各项工作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的监管制度,增强监管工作的全面性。  第六条 坚持违法必究的原则。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股份合作公司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违者必究,追责必严。  第三章 监管主体及职责  第七条 区股份合作公司协调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全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工作。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集体资产管理的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负责研究制定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相关政策措

4、施;负责指导、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法开展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据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对全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工作。  第八条 区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依据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各尽其责具体监督股份合作公司相关业务工作。  第九条 街道办事处负责依据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具体监督所在地股份合作公司相关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财务监督等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每年度6月30日前向领导小组提交对辖区股份合作公司上一年度综合监管工作报告,并抄送股份合作公司。 

5、 第四章 综合监管内容  第十条 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的通知》(深办字〔2016〕55号)等规定,制定《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重要岗位人员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办法》,对股份合作公司权力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评估,指导股份合作公司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公司章程、制度,强化重要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措施等,有效防范和控制重要岗位人员不廉洁行为。  第十一条 重大事项决策监管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纪委等部门〈关于加强股份

6、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深办发〔2013〕9号)等,制定《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管力度,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行为,杜绝违法违规、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利益的行为发生,保障股份合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规范财务监管工作。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的通知》(深办字〔2016〕55号)等,制定《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股份合作公司财务核算和财务内控制度。规范股份合作公司通过“南山区集体经济阳光365服务平台”中的财务监管

7、模块,实行统一记账,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对股份合作公司财务进行实时在线监督,实现对股份合作公司财务信息的监督和预警提示。  第十三条 资产租赁管理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纪委等部门〈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深办发〔2013〕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办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