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辩护词.doc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doc

ID:28907458

大小:29.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2-15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doc_第1页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doc_第2页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doc_第3页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doc_第4页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聚众斗殴罪辩护词聚众斗殴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接受城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刘某提供法律援助,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指派郝洪超律师担任本案被告人刘某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并经其确认。接受委托后,网,辩护人查阅了全部案卷,并会见了被告人,作了必须的调查,因而对本案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又经过刚刚的庭审调查、质证,使辩护人对本案的实质有一个更全面、更客观的认识。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诚望合议庭采信。首先我们作为辩护律师代表被告人向受害者表示歉意。一、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构成聚众斗殴罪没有异议。二、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

2、刑情节,理由如下:1、被告人刘某在本聚众斗殴一案中不是组织者,是个从犯,只起到辅助作用。从主观上讲,被告人刘某是被张某喊去一起打架的,刘某与张某是朋友加老乡关系,之前刘某曾经获得过张某的帮助,碍于老乡的面子刘某跟随张某前往,其并非本案的组织者。被告人刘某在作案时使用的工具也并不是刘某准备的,其罪过较轻,在本案中属于从犯,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应该对其适用较轻的刑罚。2、从犯罪的起因来看对方被告人赵某对本案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在先过错责任。通过本案各被告人的供述可知,赵某首先在QQ聊天中挑起事端,并首先提出打架,并纠集本案被告人刘某、被害人孙某首先到达打架地点等候张某一方,在对方尚未到达的

3、时候通过手机短信发起挑衅。因此,应当相应地减轻被告人刘某的刑事责任。3、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事后的认罪态度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情节,具有强烈的悔罪表现。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能详细交待所犯的罪行,在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对被告人的多次讯问中,对整个作案过程从一开始就主动做了详细的供述,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罪行。4、被告人无犯罪前科,属于初犯、偶犯。被告人刘某此前表现一直良好,无犯罪前科。被告人曾经在部队服兵役,并获得过优秀士兵。被告人刘某文化程度不高,在事发时由于年少无知,一时冲动,才触犯刑法。但因其事后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如实交代事情经过,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改之意,且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符合

4、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5、被告人一方对被害人孙某已经作过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应从轻处罚。参与斗殴的双方已经达成谅解协议,被害人表示原谅参与打架的另一方,希望免除刑事处罚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判处缓刑。6、被告人刘某家庭较为困难,其父亲属于残疾人,母亲体弱多病,被告人刘某自幼跟随祖父母长大,现其祖父母年老多病急需人照顾。刘某未婚妻已怀孕五个多月,也急需人照顾。考虑到其家庭实际情况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刘某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告人犯

5、罪情节轻微且为初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悔罪态度较好,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同时也能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是鉴于被告人主观恶性程度较低,确有悔改表现以及家庭情况困难,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所以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刘某从轻处罚,给予缓刑。此致xx人民法院辩护人:xxx20xx年xx月xx日第二篇:聚众斗殴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x律师事务所接受孙某亲属委托,指派我担任孙某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多次会见被告人,并阅读了案卷。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本案有了更全面的认识。现结合庭审查明事

6、实和我国法律规定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供合议庭参考。一、参与斗殴行为的人员不是孙某召集的,其不是本案的首要分子。1、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参与斗殴的人员是孙某召集的;2、相关人员到阳光花园是叶某叫的或者是自己刚好来的,比如汪某。而孙某并没有打电话叫叶某喊人过来,更没有说来参与斗殴之事。3、相关人员汇聚到五里转盘进行斗殴并非孙某安排。之所以到五里转盘,是孙某前往跟余某谈和,其他人基于安全的考虑跟去的。众观本案,孙某未组织、策划、指挥该起聚众斗殴案件,其不应该作为首要分子对待。二、从整个案件经过来看,孙某并没有持械参与斗殴行为,在法律上不可以认定其为积极参加者。1、孙某并未参与商议带刀,项某拿来

7、砍刀后分了他一把,但他始终未使用。2、经庭审反复询问各被告人,无人看到孙某提刀下车。不但己方的汪某、叶某否认其带刀下车质问汪某为何砸车,就是对方的余某、汪某某也证实孙某未提刀下车。3、当汪某跟己方人对打起来,孙某是躲进凯美瑞轿车内,未参与斗殴。综上,可以肯定孙某没有持械斗殴,没有参与斗殴,不可以认定为是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三、孙某主要是来谈判调解双方矛盾,并不是来参与斗殴行为的。1、整个过程中孙某一直在制止斗殴行为。从事情起因来看,孙某是来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