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计划制订与实施规则.doc

人才培养计划制订与实施规则.doc

ID:28955394

大小:32.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2-15

人才培养计划制订与实施规则.doc_第1页
人才培养计划制订与实施规则.doc_第2页
人才培养计划制订与实施规则.doc_第3页
人才培养计划制订与实施规则.doc_第4页
资源描述:

《人才培养计划制订与实施规则.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人才培养计划制订与实施规则一、总则第一条培养计划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与特色的重要文件,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设计,它反映学校的教学水平,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培养模式,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资源分配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第二条培养计划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规定性文件。培养计划的制(修)订、执行是高等学校最重要的教学建设和教学活动之一,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二、培养计划的制(修)订第三条制定(修订)培养计划的权限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各专业的培养计划制(修)订、调整权在学校。2.培养计划是学校培养合

2、格人才的蓝图和模式,因此要有顶层设计的思想,即:制(修)订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及基本要求(包括培养计划的结构、各知识模块比例、选修课与必修课比例等)由学院确定。3.各院(系)应成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培养计划中相应模块的制(修)订工作。4.学校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培养计划的最终审定工作。5.培养计划的审批权在主管校长。第四条制(修)订培养计划遵循的原则l.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3.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4.遵循教育规律、整体优化的原则;5.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

3、;6.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a1.培养目标、基本规格要求;2.学制与学位、学时与学分;3.主干学科、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环节;4.课程设置(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或学分分配、开课时间等);5.教学进程计划表、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责任表;6.必要的说明(含各类课程比例、必修选修安排、学分制或学年制等);第六条制(修)订培养计划的程序1.教务处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培养目标、办学特色、教学发展规划等,提出制(修)订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及基本要求(包括培养计划的结构、各知识模

4、块比例、选修课与必修课比例、学年安排等)的讨论稿。2.各院(系、部)对该讨论稿进行研讨,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教务处。3.教务处提交制(修)订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报主管校长批准。4.教务处下发制(修)订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执行稿)至各个教学院(系)。5.各院(系)由教学院长组织本院(系)各系主任、学科带头人组成培养计划编写小组,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学科发展与社会需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等相关文件,拟定各专业培养计划中相应模块的内容。6.所拟定的内容经院(系)学术委员会审核、教

5、学院长审定签字后,报教务处。7.教务处根据制(修)订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对各院(系、部)提交的培养计划各部分内容进行协调与初审,教务处长签字后,提交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由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后予以执行。8.教务处将审批后的各专业培养计划汇编成册并及时印发给有关教学部门执行。第七条培养计划的稳定性培养计划必须有相对稳定时期(不少于一届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做大的变动,以利于总结经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及维护培养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培养计划一经审定,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其设置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名称、

6、编号、学时及开课学期等内容随意变更。三、培养计划的调整第八条培养计划的调整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必然会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培养计划可以适时根据社会需求和专业改革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但是,培养计划的调整,必须履行严格的程序。具体规定如下:第九条调整培养计划的程序l.培养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确需修改原培养计划时,由有关院(系)提出申请并提出相应的论证,报院(系)学术委员会讨论,经院(系)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确认或组织会签。2.教务处提出调整培养计划时,需征求有关院(系、部)意

7、见并组织会签,报主管校长审批。3.对个别较大变动,教务处应提交主管校长组织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4.培养计划的调整须提前一个学期按上述程序申报,逾期一般不予受理,特殊情况报主管校长审批。第十条调整培养计划的审批权限l.各院(系)调整本院(系)所开课程名称或增减部分教学内容(调整学时不多)、以及调整课程教学进程或顺序等由院(系)领导审批报教务处备案。2.调整外院(系、部)所开课程名称、教学内容、学时,变更教学进程时,需报教务处初审,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3.调整课程设置、改变课程体系或调整学时较大,需报教务处初审,由主管校长审批。

8、4.修改培养目标或调整培养计划范围较大时,须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主管校长批准。四、培养计划的执行第十一条培养计划一经审批执行后,即成为培养相应一届学生的法规文件,必须在学院网页上向师生公布。各教学单位必须根据培养计划落实每一门课程的大纲、教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