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doc

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doc

ID:31874810

大小:95.50 KB

页数:30页

时间:2019-01-23

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doc_第1页
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doc_第2页
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doc_第3页
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doc_第4页
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高等学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5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开展选拔推荐工作,推荐环节中的网络填报具体操作方式将于2017年3月1日后另行通知。请各高校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教育厅人事处,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联系人:吴辰旭、郭鹏,联系电话:028-86110578,邮箱:86115370@163.com)附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

2、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2017年2月15日附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5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部门,中央在川单位:根据《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川组通〔2005〕69号)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2017年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以下简称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3、知如下:一、选拔范围和对象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种隶属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中进行。省优秀专家的选拔对象是在我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其他优秀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管理期内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省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对象。省优秀专家管理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可再次推荐。二、选拔数量和条件第十三批省优秀专家选拔总名额330名左右,其中:有突出贡献

4、的高技能人才40名左右,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50名左右。为保证省优秀专家质量,各地、各部门按照下列条件推荐人选:(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称号。具有特殊才能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选拔省优秀专家应以中青年为主。(三)在近5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对推动学科、专业发展有重要作用者。2.在技术研发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主持解决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

5、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中的关键性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3.在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工作中成绩突出,对提高本专业技术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者。4.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或在国家、省科技进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者。5.从事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艺术及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卓著,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声誉者。6.所领导管理的单位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的管理水平,有一套已被

6、推广采用、具有较高价值的现代管理思想理论和经验措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者。7.在生产和服务领域业务精湛,推动了生产发展或提供了优质服务,带动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和优秀人才者。8.长期在老、少、边、贫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科技、文教、卫生事业进步和社会发展作出显著成绩,在省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者。三、选拔程序省优秀专家的选拔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与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推荐方式,按照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一)单位推荐的人选,应在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或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

7、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人选,应由所在单位对其业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就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作出评语。在确定推荐人选前应将拟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确定推荐的人选,填写《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及单位公示情况说明,按隶属关系报所在市(州)、省直部门和中央在川单位主管(代管)部门。(二)各地的推荐人选由市(州)党委、政府审查,省直部门和中央在川单位主管(代管)部门的推荐人选由党组(委)审查。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推荐工作,由所在地区统一组织。(三)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

8、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省优秀专家候选人进行初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采取异地同行专家评价方式对初评通过人选进行终评。对评审通过人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四、选拔要求省优秀专家是各行各业、各个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