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八讲晚清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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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讲晚清的法律制度学习重点:•小华法系为何解体,小国法制如何走向近代化。主要内容:一、晩清的制宪活动二、晚清的修律活动三、晚清的司法改革一、晚清的制宪活动(见教材P378)(-)预备立宪的背景1、国际因素:2、国内因素:(-)预备立宪的开始1906年9月1日,清廷正式颁布《宣示预备立宪谕九(三)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1906年,设立考察政治馆,次年改为宪政编查馆,作为预备立宪的专门办事机构。1>改革官制:2、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中国宪政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1)《钦定宪法大纲》由“君上大权”14条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9条组成。2)《钦定宪法大纲》最突出的特点是重君权,轻民

2、权。3、建立咨议局和资政院:前者是“采各省舆论Z所”,后者是“取决公论,预立上下议院基础”。只不过是点缀民主的摆设。4、制订《I•九信条》:典型的议会政治,但己无法挽救清朝灭亡的命运。1)制定背景:2)《十九信条》与《宪法大纲》相比不同点:第一,立法宗旨不同。第二,政体不同。第三,制定程序不同,法律效力不同。《十九信条》已无法挽救清朝灭亡的命运了。二、晚清的修律活动(-)修律的背景1、国内外的压力,旧法制已落后于形势。2、修订法律法律大臣主持这一工作:沈家本、伍廷芳(-)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中外通行”(三)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1、刑法的修订:1)《大清现行刑律九过渡性。第一,删除六律总口。

3、第二,初步区分刑、民。第三,改革刑罚制度。第四,删除过时条款。第五,壇设新罪名。2)《大清新刑律》:屮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刑法典。①其主要特点有:第一,体例上打破了几千年来诸法合体的传统法典形式。第二,采用西方近代刑罚体系,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第三,引进西方近代刑法原则、制度和术语。第四,废除、新增、调整一系列罪名。②附有《暂行章程》五条。“礼法之争”定义,焦点,结果,结论2、民法的修订:聘请F1本法学家志田甲太郎和松冈义正协助起草,于1911年9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屮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因辛亥革命暴发而未颁行。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篇,前三编吸收大陆法系内容较多,后

4、两编,沿袭中国封建法律原则。3、商法的修订1903年清政府设立商部,开始制定商事法规。陆续颁行了《奖励公司章程》、《商会简明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银行通则条例》等单行商事法规。1908年起草《大清商律草案》,后《改定商律草案》,内容较为完备。商事立法以1907年为界,此前商法有效,此后则未公布实施。4、诉讼法的修订:1906年《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告成,是旧中国第一部独立的诉讼法典。1908年又起草了《大清刑事诉讼律》和《大清民事诉讼律》,但均为草案,没有生效。另夕卜,1906年公布《大理院审判编制法》,1909年颁布《各级审判厅试办章

5、程》作为诉讼法颁行前的过渡性法典。1911年《裁判所构成法》、《法院编制法》虽生效,但无法实施,原因有二:一是人才,即专业人才不够,二是财政不足。(四)清末修律的特点、实质和影响1、特点:①打破了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封建III律传统;②更新法律制度和原则;③改变重农抑商的传统;④确认和维护列强在华权益,又保留了部分封建法律传统。2、实质:具有明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3、影响:开了屮国法制近代化的先河。三.清末的司法改革(-)领事裁判权的确立及影响1、领事裁判权的定义:在中国享有这种特权的国家的在华侨民,在成为民刑诉讼的被告时,中国法庭无权裁判,只能由其本国领事按照其木国法律裁判。2、领

6、事裁判权的确定1、1843年:《屮英五口通商章程》首先确立领事裁判权。2、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发展了领事裁判权。3、观审制度与会审公廨:(1)观审制度是中外双方相互的权利,但后來的趋势是外国人极力利用或滥用其观审权,而屮国官员则濃甚至随意放弃其观审权。(2)会审公廨名义上是清政府在租界内设立的审判机关,但实际上由外国人控制,是列强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大和延伸。1868年,上海道与英、美领事订立《洋泾浜高官会审章程》,会审公廨从此制度化。1926年,国民政府议定收冋上海会审公廨,1930年乂先后撤消了国内其他儿处会审公廨,挽冋部分司法主权。3、领事裁判权的影响:中国丧失司法权,加深了

7、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直到1943年才在法律上正式废除领事裁判权,而中国人民真正完全掌握自己的司法主权,则是在新屮国诞生以后。(-)司法改革1、改刑部为法部,作为最高司法行政机关。2、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3、大量引进西方的诉讼制度,如公开审判、陪审、辩护、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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