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基本问题解答

合同法基本问题解答

ID:37399975

大小:206.50 KB

页数:41页

时间:2019-05-23

合同法基本问题解答_第1页
合同法基本问题解答_第2页
合同法基本问题解答_第3页
合同法基本问题解答_第4页
合同法基本问题解答_第5页
资源描述:

《合同法基本问题解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合同法基本问题解答郑昌料整理问:1.简述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和行使方式。  2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又什么区别?管晓峰:关于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和行使方式在教材上阐述的挺清楚,请看教材。融资租赁合同是复杂合同、组合合同,里面至少包括一个买卖合同,一个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是出租人向制造商买一个租赁物,这个租赁物是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付款买下租赁物,承租人选择好租赁物,由出租方转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合同是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里边体现融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改造合同等,所以,融资租赁合同是组合的。问:简述代位权行使的主要内

2、容。王晓珉: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看教材第四章。具体内容中要注意满足四个条件,债权人可以行使自己的代位权。问:行为默式形式应如何理解?管晓峰:默式合同:第一,建立在前一个合同关系之上,也就是当事人不会发生歧义。第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会错的。如走在路边拿出五毛钱丢在晚报亭,什么话都不说拿走一份晚报等。这种意思表示对双方当事人不会发生歧义,没有不同的解释,这种情况下才能够使用默式行为。如果能发生歧义的就不能使用默式行为。问:可撤销合同、效力未定合同、无效合同究竟如何界定?合同法作业中对这三种合同类型的选择很不好定。管晓峰:无效合同是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况,

3、可撤销合同是指欺诈、胁迫损害了自然人的利益的显失公平的、重大误解的可撤销合同,这种合同也可以不撤销,由合同当事人约定;而无效合同是始终无效、绝对无效、自始无效。效力未定合同有三种情况:一是无完全权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三是无财产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问:口头协议具有的法律效力是不是需要第三者的证词,那录音是否有效?管晓峰:不发生争议不需要第三人。录音也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一种。问:口头协议发生争议时如何举证?管晓峰:口头协议是君子协定,如果发生争议也就无办法了。问:合同法的考试重点在哪几章?王晓珉

4、:在几次答疑中谈到,不是局限在哪几章,从第一章至十九章全是考试的重点,题的覆盖面非常大。从考试的角度看,分则也有题,甚至有占分值较大的题,具体哪个知识点是重点,我在上节课讲到了。请进入合同法的教学辅导栏目查看相关的内容。问:民间借款约定利息,国家是如何规定的?管晓峰: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民间借款的利息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是无息借款,如果约定利率的,不得超过国家法定利率的四倍。超出四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问:如不用书上的原话答题,意思表达清楚和准确是否扣分?王晓珉:填空题和名词解释题必须是书上的原话,而简答题和论述题可以不是书上的原话。问:承诺在什么情况

5、下可以以默示方式作出?管晓峰: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约定,没有特别的规定。合同法是生活经验的哲学,它里面的规定是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总结出来的。  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前面有合同做背景,当事人不会发生误会。第二种是这种行为是简单的行为,不会发生歧义的情况。问:在合同成立以后,生效以前,违约方承担的责任属于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责任?管晓峰:如果合同生效以前,不叫违约方,违约是违反的有效合同。你提这个问题说明你对什么是违约不太明白。合同如果不生效,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生效之后违反的有效合同,当事人承担的是违约责任。问:借贷合同究竟属于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

6、同?管晓峰:属于诺成合同,你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合同,钱虽没到账,但合同已经有效了。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不知道该款中的“产生”二字该作如何解释?例如,买卖合同中的标的如果是牛,该牛在由出卖人交付买受人之前就已怀孕,但却在交付之后才生犊,我的问题是此时该款中的“产生”所指的是标的在交付之前怀胎状态,还是标的交付之后的生产状态呢?再有就是此案中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标的先行交付,但标的物所有权暂且不转移,待买受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牛款全部付齐之后再转移,这种情况下标

7、的物如果在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如何确定其归属呢?按照民法的有关规定,标的物的孳息是随着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不转移,其孳息当然也不发生转移;《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可见标的物的交付并不意味着所有权的必然转移。此例中标的物所有权尚未转移,依照民法有关解释,标的以及所产生的孳息自然属于出卖人所有。但若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此例中标的物(牛)产生的孳息就得归买受人所有。基于此案中牛的孳息究竟如何确定其归属呢?管晓峰:应该是第二种情况

8、,小牛出生了才叫孳息。孳息是跟所有权走的,有约定从约定走,没约定从法定。孳息随产权走。合同法规定若当事人事先约定好发生这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