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

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

ID:37567193

大小:189.61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5-25

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_第1页
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_第2页
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_第3页
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_第4页
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学则。第二条学校依据本学则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及有关事宜,相关细节另行规定。第二章入学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其它证件,在规定期限内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第四条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于入学报到前向录取学院请假或向教务处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因事延误不能按期入学报到,应向录取学院请假,并附原所属单位、街道或乡镇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二)对患有疾病无法于当期入学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

2、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三)因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有相关证明)无法于当学期入学,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四)因家庭经济困难,并持有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1第五条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一)未如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二)经学校查实在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中作弊。(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第六条新生所交证明文件如有借用、假冒、伪造或变造等,一经查实,即开除学籍,不发给任何学历证明,并由学校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毕业后始发现者,撤销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公告。第三章缴费、注册、选课第七条学生每学期(或学年)须按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各项费用。第八条每学期开始,学生

3、须按规定日期如期到校注册,因故未能于上课后三天内完成注册者应请假申请延期注册,延期以开课后两周为限,逾期未注册,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九条学生每学年结束依有关规定接受注册审核。第十条学生选课须依教学计划、有关规定和当学期公布的选课注意事项办理,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接受所属学院(系)导师的辅导并经系主任审核同意。(二)每学期(不含短学期)所选学分数不少于15学分,不多于25学分。修业期最后一年,每学期选课不得少于10学分,不多于25学分。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也应严格遵守此项规定。2(三)学生如有上一学期由学院规定的核心课程未能通过,则须先选该课程,且在不与该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条件下,再选其他

4、课程。(四)确因学有余力,成绩优秀,可适度突破本条款(二)的限制,但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课手续。(五)学生选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应避免互相冲突,已经发生冲突的课程将对其中的部分课程予以注销以确保已选课程的上课时间。第四章修业年限、学分与成绩第十一条学校除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等五年制专业外,各专业修业年限均为四年。学生如在修业年限内未能修足规定课程与学分,可延长修业年限二年。特殊情况经教务处批准可酌情延长,但延长修业年限至多不超过四年。第十二条各专业应修读的毕业学分总数按学校教学计划执行。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届满前已修完该专业学分,若不符合提前毕业规定则须继续注册入学,其应修习学分数仍按本学则第

5、十条规定办理。第十三条学生修读课程的学期成绩,须按有关规定由任课教师根据日常考查、平时测验、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或其他方式等综合评定,将课程成绩准确无误地录入教务处指定系统,同时一式三份打印课程成绩单,经任课教师签字后,分送学院教学3办、教务处和所教班学习委员或课代表。学生可在“湖南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服务系统”上及时获知本人及该课程同教学班其他同学的成绩。第十四条学生成绩提交教务处后不得更改,确因教师操作失误出现错误时按成绩提交与更正相关规定办理。凡涉及学生成绩的任何排名,一律以任课教师提交的成绩为准。第十五条学生考试中出现作弊一经查实,除该课程该次成绩以零分计算外,并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

6、记过,警告、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第五章请假、旷课、扣分第十六条学生因故缺课时须向任课教师请假。未经准假或假期已满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第十七条学生上课请假累计达学期课程学时数五分之一,扣减该课程学期成绩百分之十,达四分之一者,扣该课程学期成绩百分之二十。第十八条学生一学期中某课程请假超过三分之一,或旷课4课时,该学期此课程不能参加考试,不计成绩。第六章转专业、辅修、第二专业第十九条学生申请转专业依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相关规定办理。4第二十条学生申请辅修专业依学校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相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一条学生前两学期学业成绩优秀,或成绩排名在年级专业前百分之十以内,且未参与辅修,可

7、依照学校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相关办法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第七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第二十二条学生因故申请休学,须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按规定最迟于期末考试开始前一个月办理;如因病(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不可抗力事由(有相关证明),最迟于期末考试开始前办理。新生及转学学生入学第一学期,须完成注册手续后方可申请休学。第二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当学期办理休学手续。(一)一学期中请假超过三分之一。(二)已注册学生未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