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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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项目变更办理程序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变更(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劳社字〔2006〕96号)(二)变更条件符合以上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条件。(三)申报材料1.填写《济南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事项审批表》(附件1)2.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变更事项、变更原因、变更后的具体内容等。)3.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同意学校地址变更的决议。决议按照《XXX学校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样本)》(附件2)要求提供

2、4.变更后的学校章程。学校章程按照《XXXXX学校章程(样本)》要求提供。(附件3)5.填写《济南市民办培训机构负责人登记表》(附件4)并提供拟任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学校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效证明)6.由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学校财务、财产清算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财务审计报告书。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与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协议。7.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置方案。8.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四)受理机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66605972)(五)办理时限每年5月份和

3、10月份(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地点变更(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劳社字〔2006〕96号)(二)变更条件符合以上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条件。(三)申报材料1.填写《济南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事项审批表》(附件1)2.学校地址变更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变更事项、变更原因、变更后的具体内容等。)3.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同意学校地址变更的决议。决议按照《XXX学校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样本)》(附件2)要求提供4.变

4、更后的学校章程。学校章程按照《XXXXX学校章程(样本)》要求提供。(附件3)5.学校用地、校舍等有效证明文件。(学校用地、校舍属自有者,应当提交所有权证明文件;属租赁者,应当提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培训场地分布图及教学器材和设备情况清单,特殊教学设备需要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四)受理机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66605972)(五)办理时限每年5月份和10月份(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名称变更(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5、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劳社字〔2006〕96号)(二)变更条件符合以上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条件。(三)申报材料1.填写《济南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事项审批表》(附件1)2.学校名称变更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变更事项、变更原因、变更后的具体内容等。)3.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同意学校地址变更的决议。决议按照《XXX学校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样本)》(附件2)要求提供4.变更后的学校章程。学校章程按照《XXXXX学校章程(样本)》要求提供。(附件3)5.名称变更的具体标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由学校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字号、“

6、职业培训学校”三部分组成,即:济南市××(字号)职业培训学校、章丘市××(字号)职业培训学校、××县××(字号)职业培训学校、济南市××(字号)职业培训学校。经县(市)区受理须使用“济南市××(字号)职业培训学校”名称的,报我局核准。以捐赠者姓名作为校名、使用“山东××职业培训学校”名称及带“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的,由我局转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名称不得与已批准的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且其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四)受理机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66605972)(五)办

7、理时限每年5月份和10月份(六)收费标准不收费。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类型变更(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劳社字〔2006〕96号)(二)变更条件符合以上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条件。(三)申报材料1.填写《济南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事项审批表》(附件1)。2.学校办学类型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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