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第4章到第6章

中国法制史第4章到第6章

ID:39045839

大小:462.31 KB

页数:71页

时间:2019-06-24

中国法制史第4章到第6章_第1页
中国法制史第4章到第6章_第2页
中国法制史第4章到第6章_第3页
中国法制史第4章到第6章_第4页
中国法制史第4章到第6章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法制史第4章到第6章》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司考大纲中本章知识点法制思想:德主刑辅汉律的主要内容:罪名与刑罚;文景帝废肉刑;上请与恤刑;亲亲得相首匿司法制度:春秋决狱秋冬行刑7/14/20211中国法制史第四章两汉的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汉法律制度的特点初步确立封建法制“德主刑辅”的指导思想(SK)封建法律体系基本明确(以律为主,其他法律形式为补充)封建刑法日益成熟(刑制走向文明)以法律措施保障政治统治基础(重农抑商)7/14/20212中国法制史第二节儒法合流与封建法制的发展一、两汉法制的指导思想法律指导思想经历了显著变化,中国古代正统法制指导思想初步确立。(一)、西汉前期实施的黄老“无为而治”的思想的条件和效果。经济崩溃、政治

2、衰弱、社会需要安定。社会形势的变化对指导思想的变化其了重要作用。7/14/20213中国法制史一、两汉法制的指导思想(二)、西汉中期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儒家思想基于其“有为”的内涵,积极改造自身体系,以“德主刑辅”、“阴阳说”、“天命说”为主要内容,以君主集权制度为主干,形成了被称之为“经学”的正统官方儒学。在法律制度上,儒家积极用儒家经典学说中体现出的原则和精神,以司法实践的方式,使法律呈现出儒家伦理和等级精神。7/14/20214中国法制史一、两汉法制的指导思想为什么有转变?初期放弃秦时“法治”思想而用黄老思想;中期放弃黄老思想而确立“德主刑辅”7/14/20215中国法制史黄老

3、思想盛行的历史原因(1)在政治上统治基础并不稳固,大动荡的隐患依然存在。(2)在经济上,基础薄弱,开支巨大。(3)在主观方面,汉初统治者目睹秦亡,以秦为鉴,不得不接受无为而治黄老思想以缓和社会矛盾。(4)就意识形态的变革而言,从法家的“有为”转变到儒家的“有为”,其中需要一个过渡,汉初君臣多信奉黄老思想。(5)高祖以后的几位皇帝都谨守成法,遂使“外道内法”的思想始终得以遵行、发展。7/14/20216中国法制史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黄老学派是先秦道家一个别源,“黄”是指传说中的黄帝,“老”是指春秋末期的老聃;尊黄帝为祖,奉老聃为宗,以“黄老之言”作为学派的指导思想,所以被合称“黄老”。到

4、了西汉初期,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的基本观点主张“文武并用”,“德刑相济”,已经把“德”抬高到了和“刑”相平行的地位,对秦代的专任刑罚,持严格的批判态度,但并不否认法律的重要性,也强调“明具法信”,“进退循法”。在刑罚具体运用方面,提出“刑不厌轻”,“罚不患薄”,“罪大者罚重,罪小者罚轻”。这种思想立足于道家的无为,却和儒家的仁政观点有很多相通之处。可见黄老思想综合了道家、儒家、法家等多个学派的思想,为两汉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7/14/20217中国法制史董仲舒和正统法律思想董仲舒认为“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这里是要求用新儒学的德治

5、和礼教取代汉初黄老的“无为”政治。“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从“奉天”的一方面说:“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从“法古”的方面看:“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可见,他是以奉天法古作为“德主刑辅”的理论根据的。7/14/20218中国法制史董仲舒论德刑关系的基础1、“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 “天道之常,一阴一阳,阳者,天之德也。阴者,

6、天之刑也”,所谓“夏主生”,生就表现为德;“冬主杀”,杀就是刑;“冬不可废”,因而刑也不可缺少;“夏不代冬”,因而德也不能代替刑。德、刑二者,缺一不可“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2、“性三品”的人性论。他将孔子与苟况、韩非的人性论调和起来,提出了一种新的折衷的观点:“性三品”说,分类“圣人之性”、“中人之性”、“斗筲之性”这样“三品”。“中民之性”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人性,因此最好的办法是既用德教,扶植其“仁”质而使之为善,同时又使用刑罚防止和惩戒其“贪”质而使之不为恶。7/14/20219

7、中国法制史“大一统”思想和“德主刑辅”(SK)首先,要在思想上实现统一,以此巩固中央皇权;其次,以阳为主、阴为辅,德为阳、刑为阴的理论阐述出德主刑辅的思想;第三,治国的德、礼都在五经六艺之中,尤其在《春秋》一书中。7/14/202110中国法制史二、两汉立法概况一、两汉时期的立法活动主要集中在三个时期:西汉前期的《九章律》、《傍章》;西汉中期的《越宫律》、《朝律》,至此,形成了《汉律六十篇》。此外,西汉中期以后,引经注律,即以儒家经典著作中的章句来解释法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