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珠军警部队,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市三防指挥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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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驻珠军警部队,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为使我市防汛抢险预备队的建设、管理与调用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效的提高我市防汛抢险减灾的能力,更好地开展三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实际,市三防指挥部制订了《珠海市防汛应急抢险预备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珠海市防汛应急抢险预备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市三防指挥部2014年10月20日附件:珠海市防汛应急抢险预备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市防汛抢险预备队(以下简称“

2、抢险预备队”)的建设、管理与调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全市防汛抢险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军队抗洪抢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9〕123号)、《珠海市防风工作预案》、《珠海市防汛工作预案》、《珠海市抢险和应急工程管理办法》(珠府〔2009〕120号,以下简称《工程管理办法》)、《珠海市抢险应急项目参建队伍储备库管理办法》(珠发改资〔2012〕40号,以下简称《储备库

3、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抢险应急项目参建队伍储备库管理工作的意见》(珠发改资〔2014〕46号,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抢险预备队建设、管理和调用是更有效地保障防御气象灾害、控制险情、减少灾害损失、实施受灾地区抢险救援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三防指挥部、有防汛防旱防风任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为应对暴雨、洪涝、风等气象灾害所组建的抢险预备队伍。第四条抢险预备队伍的建设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抢险预备队

4、伍的建设要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倒边”的目标。第五条抢险预备队的管理和调用“按分级和分行业”的原则,特殊天气下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用。第六条抢险预备队在防汛抢险救援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和“最大限度降低害损失”的防汛抢险方针,科学的实施抢险救援工作。第七条各级三防指挥部、公益性单位建设、管理和调用抢险预备队的专项经费应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经营性单位抢险预备队专项经费纳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第八条抢险、应急工程按照《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确定;抢险、应急工程实际发生时,按照《储备库管理办法》和《工作意见》规定程序确定参建队伍。城乡应急排涝、水下潜水

5、作业、应急抢险物资保障运输等非工程类服务保障的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可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保障。第二章抢险预备队的建设第九条抢险预备队包括:防汛抢险救援队伍、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工程类和服务保障类)和防汛抢险专家队伍。防汛抢险救援队伍,用于参与市内出现气象灾害时,救援和转移被困的人民群众,实施防汛抢险物资的运输,配合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防汛抢险工程类专业队伍,用于参与市内水毁工程防汛抢险方案的制定;实施防汛应急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等任务。按照《储备库管理办法》储备的队伍即为防汛抢险工程类专业队伍。防汛抢险服务保障类专业队伍,用于城

6、乡应急排涝、水下潜水作业、应急抢险物资保障运输等任务;防汛抢险专家队伍,用于年度的汛前检查、防汛防风工作的检查督导;制定市内水毁工程的抢险方案以及技术指导等工作。第十条市级抢险预备队包括:市防汛抢险救援队(驻珠军警部队和志愿者救援服务队伍),市防汛抢险专业队伍(防汛抢险工程类专业队伍,市排涝应急抢险预备队,市潜水应急抢险队伍,市三防成员单位行业应急抢险队伍),市防汛抢险专家队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和林业局、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根据抢险、应急工程的性质,要按照《储备库管理办法》和《工作意见》的规定要求建立和管理专业应急抢险工程储

7、备库预备队,并组建相应的防汛抢险专业队伍(服务保障类)和专家队伍。市国土、农业、卫生和计生、电力、供水、电信等市三防相关成员单位为了本行业应更好地应对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干旱(咸潮)等气象灾害和衍生次生灾害应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组建相应的行业抢险专业预备队伍和专家队伍。第十一条各区、镇(街)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参照市级抢险预备队的建设组建区、镇(街)级抢险预备队伍。区级抢险预备队伍应包括不少于1支防汛抢险救援队伍、1支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和5人以上的专家队伍。镇(街)和村(居委会)抢险预备队伍应组建1支(30人左右)以上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区级抢

8、险预备队伍由属地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相关单位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镇(街)和村(居委会)级防汛抢险救援队伍由属地相关单位人员和本村村民组成。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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