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河闸放水预警方案(征求意见稿)

上河闸放水预警方案(征求意见稿)

ID:8538893

大小:1.70 MB

页数:8页

时间:2018-03-31

上河闸放水预警方案(征求意见稿)_第1页
上河闸放水预警方案(征求意见稿)_第2页
上河闸放水预警方案(征求意见稿)_第3页
上河闸放水预警方案(征求意见稿)_第4页
上河闸放水预警方案(征求意见稿)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河闸放水预警方案(征求意见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上河闸放水预警方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上河闸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水闸放水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功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第二条水闸放水预警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避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以保护水闸上、下游沿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第三条本方案的预警方式一般情

2、况下采用电话、传真、短信、广播、预警灯等装置。发布预警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第四条本方案适用于上河闸排涝、调水、冲淤及其它特殊情况开闸预警的相关工作。第五条水闸开闸放水时间表根据嘉兴市防指发布的调度指令及“海宁市防汛信息管理系统(海宁市水利局)”预报的钱塘江潮位信息确定,具体开闸时间根据内河水位及外江潮位实际情况调整。7第二章预警工作职责第六条本方案主要由嘉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嘉兴市防指)监督实施,由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局、嘉兴市地方海事局、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盐官枢纽管理所(以下简称盐官

3、枢纽管理所)、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海宁河道管理站(以下简称海宁河道管理站)、海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海宁市防指)及其相关单位共同实施。第七条嘉兴市防指主要职责下发调度指令;协调处理预警及放水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第八条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局主要职责监督和协调南排工程管理局下属各相关站所放水及预警工作。第九条嘉兴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向嘉兴市域范围内注册(备案)船户发布放水预警信息;监督和协调嘉兴市地方海事局下属单位放水及预警工作。第十条海宁市防指及相关单位主要职责(1)海宁市防指:监督海宁市辖区内本方案的

4、实施;向镇(街道、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转发嘉兴市防指调度指令、放水时间表,发布放水预警信息;协调处理放水预警过程中的相关问题。7(2)海宁市港航管理处:通知、督促上河闸上下游船只撤离,加强行洪河道内及外海口门船只监管,确保船只安全;遇到问题无法解决时,及时向海宁市防指报告。(3)沿河相关镇(街道、管委会):通知、督促沿河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沿河村民(居民)、各类船只业主和涉水作业人员;放水期间加强巡查,发现河道及两岸危及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置,遇到问题无法解决时及时向海宁市防指报告。(4)

5、其他相关单位:及时掌握放水预警信息,做好放水预警相关工作。第十一条海宁河道管理站主要职责通知经管理站审批的涉水项目单位落实相关防汛安全措施,遇到问题无法解决时及时向嘉兴市防指报告。第十二条盐官枢纽管理所主要职责根据调度指令要求及“海宁市防汛信息管理系统(海宁市水利局)”预报的钱塘江实时潮位信息制定上河闸放水时间表,及时将放水时间表书面上报嘉兴市防指。落实放水预警工作;做好水闸上下游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巡查及放水工作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嘉兴市防指和南排工程管理局。7第三章预警程序和内容第十三条放水预警1、预警要求

6、(1)上河闸的控制运用严格按照嘉兴市防指调度指令执行,不接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指令。(2)盐官枢纽管理所接收嘉兴市防指调度指令抄送单后,确认指令内容,按照指令要求及“海宁市防汛信息管理系统(海宁市水利局)”预报的钱塘江潮位信息制定开闸放水时间表,将放水时间表上报至嘉兴市防指。(3)海宁市防指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镇(街道、管委会)开展放水预警工作,做好预警协调工作。(4)各相关单位、镇(街道、管委会)应按规定启动预警程序,确保在预定开闸时间前30分钟完成放水预警相关工作,具备放水条件。(5)盐官枢纽管理所未接到异常报告

7、或通知,候潮放水。2、预警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短信、广播、预警灯警示等方式进行预警。3、放水预警工作流程(1)排涝、调水开闸预警流程7①嘉兴市防指向南排工程管理局、嘉兴市地方海事局下发调度通知单并抄送海宁市防指、海宁河道管理站、盐官枢纽管理所等相关单位。②盐官枢纽管理所接收嘉兴市防指调度指令抄送单,根据指令内容及“海宁市防汛信息管理系统(海宁市水利局)”预报的钱塘江潮位信息制定上河闸放水时间表并上报至嘉兴市防指、南排工程管理局;嘉兴市防指将放水时间表书面通知嘉兴市地方海事局、海宁市防指、海宁河道管理站,由海宁市防指向

8、相关单位、镇(街道、管委会)下发放水通知和预警信息。③嘉兴市地方海事局向嘉兴市域范围内注册(备案)船户发布放水预警信息,并监督和协调嘉兴市地方海事局下属单位放水及预警工作。④海宁河道管理站根据放水时间表及时通知经管理站审批的涉水项目单位落实相关防汛安全措施。⑤盐官枢纽管理所开闸前提前关闭上游沿河所辖各节制闸;开闸前30分钟打开警示灯,并广播预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