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经济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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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第一节概述一、消费者概念:指消费的主体,包括生产性消费者和生活性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主要指的是后者。《消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特征:个人生活消费消费方式为购买、使用和接受服务--其他情形二、消费者运动消费者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生产者缺乏职业道德。现代科学技术所提供之产品与服务,对

2、于人和环境之影响,非短时间所能判明;生产与交易之过程迂回曲折,分工细密,手续繁多,使弊端易于隐藏,而责任难以追究。大财团依靠雄厚的经济力,左右了行政机构、民意机关、高层决策者和媒体,获取不当的利益。政府本身与政党为了政权的攘夺与利益之卫护,做出许多伤害消费者权益的决定,不仅侵犯了当代消费者的权益,还延续到以后若干世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消费者主权理论——是一种顾客主导型经济模式,与生产者主权或企业主导型运作模式相对,即消费者借助于消费品市场上生产者之间的竞争,行使主权,向生产者“发布命令”。消

3、费者主权——强调消费者应被适当而正确的告知和保护,以对抗不公平或误导性的市场交易;并防止市场权力的滥用、独占或不公平竞争行为。消费者主义——主张在自由竞争的经济体系里,消费者的主权须被重视,以确保消费者应有的权益。消费者保护运动之组织与发展1844年,英格兰北部的罗奇代尔市,首创消费者合作社,当时叫消费协作组合。1891年美国纽约市成立了消费者协会;1898年由全美各地的消费者协会成立了一个全国消费者联盟。1953年德国成立了消费者联盟。1957年英国成立了消费者协会。1962年欧洲消费者同盟成立。

4、1960年,美国、英国、荷兰、澳大利亚、比利时5国消费者组织在海牙发起成立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1994年其会员和通讯会员组织来自110多个国家,达到300多个。1984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式成立。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以消费者权益为保护对象多为强制性、禁止性规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基本原则国家保护原则——立法机关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及时预防、制止和监督不法行为,主动查处。——司

5、法机关应当利用刑事、民事诉讼程序,采取转换举证责任,惩处经营者犯罪行为,简化诉讼手续,设立消费者法庭,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允许集体诉讼与代理诉讼。社会保护原则——各种团体组织、媒体以及个人的监督(消费者协会)对于弱势地位者特别保护原则——对于妇女、老人、儿童、残疾者、低所得者的权利都给予适当的尊重,扬弃传统施恩的想法,转变为保障人权的关念。国际保护原则——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消费者保护准则》,欧洲理事会《消费者保护宪章》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一、消费者权利的由来1

6、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向国会提交一份“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国情咨文”,首次提出了消费者应享有的4项权利:获得安全商品的权利;正确了解商品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1969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进而提出消费者的第五项权利:索赔的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把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提出8项权利。获得维持生命所需基本物质供应的权利安全不受伤害的权利明了事实真相的权利选择的权利求偿的权利意见被尊重的权利清洁之生活环境的权利获得充分消费资讯与

7、消费者教育之权利我国1993年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9项权利。二、消费者权利的内容1.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2.知悉权——《消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一方面要求销售者提供全面的信息,另一方面要求消费者提高知识水准,敢于行使自己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够买任何一种商品

8、、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和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进行欺骗性的有奖销售或以有奖销售为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进行巨奖销售;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滥用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或本地产品流入外地等。4.公平交易权——法律地位平等、实际上处于不利地位。1)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2)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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