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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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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电气设计、施工人员常用规范学习体会消防电气设计人员常用的规范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消防电气设计、施工人员常用的规范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使用三本设计规范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原则和方法1一般情况:高层建筑查《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多层建筑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否设?高层建筑、多层建筑如何设计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2特殊情况: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2、规范》是否设?如:中牟县邮政楼建筑高度20米,5层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P7210。3。1条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P4续表3。1。1二级2条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互矛盾的原因:1编制单位、编制人不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2编制时间不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995年编制,2005年修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987年编制,2001年修订《火灾自动报警系
3、统设计规范》------1998年编制新技术及对生命的重视3编制侧重点不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侧重于建筑物的高度、疏散和扑救难度、使用性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侧重于建筑屋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层数、面积、火灾危险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视建筑物为保护对象,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特点和要求,将各种建筑物归类分级,并对各级保护对象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作出相应规定的办法。结论:三本规范充实互补的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1总则1.0.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
4、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需要注意的问题适用对象和不适用对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2术语2.0.1报警区域Alarm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2.0.2探测
5、区域Detection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2.0.3保护面积MonitoringArea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2.0.4安装间距Spacing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2.0.5保护半径MonitoringRadius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2.0.6区域报警系统LocalAlarmSystem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0.7集中报警系统RemoteAlarmSystem由集
6、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0.8控制中心报警系统ControlCenterAlarmSystem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要注意的问题1报警区域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通常可以水平划分,垂直划分(不得跨越楼层),混合划分;一般一个报警区域设一台区
7、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需要注意的问题2探测区域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换言之,指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发生火灾的区域;划分的基本依据:一般情况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间划分。有突出安装面0.4米以上(对感温探测器而言)或0.6米(对感温探测器而言)的梁围起来的部分应划分为一个探测区域;需要注意的问题3“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三个术语随着编码传输技术的应用,已不能严格区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
8、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3.1.1的规定。3.2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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