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doc

西安文理学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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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深化院内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和岗位管理的导向激励作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西安市人事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意见〉的通知》[市人发(2008)158号]和《西安市人事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补充意见〉的通知》[市人发(2009)9号]精神,结合《西安文理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对绩效工资分配提出如下办法。一、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

2、发展观,绩效工资分配坚持“总量控制、以岗定酬、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向教学一线倾斜,向优秀人才倾斜,建立与岗位业绩管理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为推进大学文化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及稳定人才队伍提供政策保障,确保建设合格本科院校目标顺利实现。二、绩效工资分配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均可按规定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其中院内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参照本办法执行,其经费自筹(分配方案及结果需报人事处备案)。集体工参照同级同类岗位标准参与绩效工资分配。临

3、聘人员工资按合同规定执行,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三、绩效工资总额的确定绩效工资是以职工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确定岗位级别,以岗位人员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学院年度绩效工资总额为按规定提取的绩效工资经费与市财政部门补充的绩效工资的总和。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6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40%)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是根据工作人员职务(称)发放的绩效工资,按月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根据院内各二级单位和个人所聘岗位的工作实绩及贡献大小发放的绩效工资。实

4、施绩效工资后,岗位职责以外的特殊、应急以及其他工作劳务费将通过加班费或单项经费支出方式予以核算(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各级各类教学、科研成果获奖奖励以及综合荣誉奖励仍按原文件执行。原执行的学院对二级单位的单项工作奖励(包括收费奖励、就业奖励、考研奖励以及单项工作优秀奖励等)继续保留,奖励办法按修订后的相关文件执行。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学院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按5:5的比例分为岗位津贴和综合绩效津贴两部分。(一)岗位津贴的分配岗位津贴是学院根据各类岗位人员上岗级别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各类人员完成额

5、定工作量后(标准详见《西安文理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全额享受岗位津贴;未完成者将按分值比例扣减其相应岗位津贴。学院根据国家制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的结构比例,确定各类各级岗位津贴系数(见附表)。l各类各级人员个人岗位津贴=岗位系数×K值lK值=全院岗位津贴总额/全院各类岗位系数总和(二)综合绩效津贴的分配和划拨综合绩效津贴包括工作质量奖励和超工作量津贴。综合绩效津贴总额的40%用于工作质量奖励;60%留作超工作量津贴。1.工作质量奖励的发放工作质量奖励按照学院对二级单位年终综合考

6、核结果和岗位数进行划拨,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质量考核和其他教师工作量考核奖励。l二级单位的综合工作质量奖励=本单位岗位总数×X元X值根据学院对二级单位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单位年终考核为优秀者,X=X1;考核为合格者,X=X2;考核为基本合格者,X=X3。(X1>X2>X3)l工作质量奖励由学院统一划拨,二级单位自主分配(其他教师工作量应作为工作质量奖励分配因素之一),分配方案(应保持相对的稳定)及分配结果报学院人事处审核。2.超工作量津贴的发放各类岗位人员在额定工作量之外的个人工作量视为超工作量,

7、并按规定享受超工作量津贴。超工作量=个人实际完成各项工作量-岗位额定工作量。其中“双肩挑”岗位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44课时,系(院)主任和教学副主任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16课时,超出部分均折半计算。l教师岗位超工作量津贴总额=全院超工作量津贴总额×教师岗位数比重×1.05。l教师岗位个人超工作量津贴=教师个人超工作量×Y元。其中Y=全院教师岗位超工作量津贴总额÷全院教师岗位超工作量总数l非教师岗位超工作量津贴总额=全院超工作量津贴总额—教师岗位超工作量津贴总额。l非教师岗位

8、个人超工作量津贴=个人超工作量×Y+岗位系数×ZZ=【非教师岗位超工作量津贴总额-(非教师岗位超工作量总数×Y)】÷全院非教师岗位系数总和。l超工作量津贴由学院根据各个岗位超工作量数额直接发放至个人。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一)绩效工资发放应体现在岗原则,各单位应严格考核,规范管理,对各级各类上岗人员的工作量信息进行严格初审,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以及实践教学工作量和外聘教师课时量报教务处审核,科研工作量报科研处审核,管理工作量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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