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

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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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健全和完善社会U咸逑担け徽鞯嘏┟竦暮戏ㄈㄒ妫莨矣泄毓?BR>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常住农业户籍16周岁以上,享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批准被征用土地的人员(简称被征地农民)。  已与本市城镇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以及按月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被征地农民,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被征地农民按不同年龄分别划分为征地参保人

2、员和征地养老人员。  (一)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为征地参保人员;  (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为征地养老人员。  以上年龄计算以依法批准征用土地之日为准。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应当办理“农转非”手续,统一按照本办法参加社会保障。保障人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具体保障人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讨论提出,报乡、镇政府备案。  第五条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制度。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

3、金实行统一筹集,分类保障,分级管理,所需资金来源于征地补偿费和政府补贴。  第六条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由征地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基金和征地养老人员社会保障基金组成。  征地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社会统筹;征地养老人员的养老保障基金实行区、县社会统筹。  第七条 土地管理部门从征用土地单位缴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按照报乡、镇政府备案后的具体保障人员名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转社会保障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后,即与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障手续。  第八条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4、应当与本市经济发展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二章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根据征地补偿费等情况,选择以下一个档次标准,土地管理部门据此为征地参保人员划转养老保险费:  (一)以征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17%的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的费用。  (二)以征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13%的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的费用。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根据征地补偿费等情况,选择以下一个档次标准,土地管理部门据此为征地养老人员划转养老保障费:  (一)以26

5、0元为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的费用。  (二)以210元为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的费用。  征地养老保障费缴费标准,参照征地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变动,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时予以调整。  第十一条 征地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额中的20%,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助,资金来源从两级政府土地纯收入中解决,具体比例按分成确定;  征地养老人员的养老保障费缴费额中的20%,由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助,资金来源从区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纯收入中解决。  第十二条在基本保障外,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可根据本村的经济情况为征

6、地参保人员和征地养老人员增加补充养老保险,提高保障水平。  第十三条政府建立风险准备金,应对未来的支付风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被征地农民名单报乡、镇政府备案之日起30日内,村民委员会持被征地农民名单及相关证件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据此为被征地农民核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手册》。         第三章 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五条 征地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从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养老金,直至死亡为

7、止。  (一)按照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缴费的征地参保人员,其养老金以达到领取年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20%比例计发。  (二)按照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缴费的征地参保人员,其养老金以达到领取年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16%比例计发。  第十六条 征地养老人员享受养老保障待遇:  (一)按照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缴费的征地养老人员,自缴纳社会保障费的次月起,按月发放260元的生活保障金。  (二)按照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缴费的征地养老人员,自缴纳社会保障费的次月起,按月发放210元的生活保障

8、金。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缴费标准的变动适时调整征地养老保障待遇。  第十七条征地时未达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村民委员会根据征地补偿费等情况,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万元的征地安置补助费。其就业后,参加相关的城镇社会保险;未能就业、且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八条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已与本市城镇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参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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