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工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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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能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晋级工作流程,促使本公司职务升迁通道的畅通,满足公司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行技能工资制的全体员工。第三条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德能与业绩并重(三)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第二章技能工资评定第四条技能工资的评定,不局限于提薪。对于经评定后,与相应技能差距较大或者没有达到现有职务评定低下者,亦可实行降级。第五条技能工资每年进行一次调整。每年2月为考察期,3月决定调整。第六条评定流程(一)职级晋升,职级晋升:专

2、业技术职务中主管职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及以上级别且学历以及工作年限均达到任职标准的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按照以下评定流程。具体流程为:1、员工或部门提出晋级申请;2、部门领导审核;3、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核;4、专家小组评议;5、专业归口管理副总审核;6、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7、人力资源主管副总批准;8、人力资源部发文聘任。(二)职级晋升,职务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中主管职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以下级别、未达到相应任职标准的且不符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试行)》破格条件由各部门组织进行,按照以下评定流程。具体流程为:1、员工

3、或部门提出晋级申请;2、部门领导审核;3、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核;4、专业归口管理副总审核;5、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6、人力资源主管副总批准;7、人力资源部发文聘任。第七条各方职责(一)专家考评小组:负责参与技能评定,对技能工资评定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指导与处罚,确定技能工资评定结果。(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制定技能评价标准,并汇总最终技能工资定级结果,向人力资源主管副总审批。(三)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应技能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考评小组开展晋升评定工作,审核晋升评定申请资格,向主管副总呈报

4、评定结果,将经主管副总审批后结果报人力资源部。此外,处理在晋升评定过程中员工申诉。(四)各部门:透彻理解《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试行)》任职标准及职务职责并在部门内宣传各项条款,并按照要求公平公开组织本部门内部人员进行晋级申报,严格按照晋级结果执行。第二章技能工资初始定级办法第八条员工试用期满技能工资定级按照以下办法执行:(一)中专及以下初中及以下学历按对应岗位系列技能工资一二级定级;(二)中专、高中学历按对应岗位系列技能工资二级定级;(二三)大专学历按对应岗位系列技能工资三级定级;(三四)本科学历专业对口按对应岗位系列

5、技能工资四级定级;(四五)硕士学历专业对口按对应岗位系列技能工资八级定级;(五六)博士学历执行协议工资制;(六七)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对口的按上述标准降一级学历定级。(七八)对于试用期内表现优秀且外部有一定工作经验者,转正定级可按上述标准上升一到二级定级。(八九)对于招聘的有工作经验的员工,按照对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标准》确定专业技术职务,技能工资按相应职务最低职级定级。第二章岗位变动技能工资定级办法第九条岗位变动技能工资定级办法参照附件1《岗位异动技能工资管理办法》执行。第三章技能工资晋级/降级定级办法第十条晋升定

6、级(一)职级晋升,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中主管职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及以上级别且学历以及工作年限均达到任职标准的经专家评议小组可进行职务晋升的,晋升后职务职级从对应职务且不低于原职级的最低职级起薪,但可晋升的最高级别限制在可高于起薪原则的向上三级范围内,具体晋升职务职级,最终按照评定流程审批后确定。晋升后主任职员/主任工程师/技师及以上级别人数不得超过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定员,其他晋升职务人数无限制。(二)职级晋升,职务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中主管职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以下级别、未达到相应任职标准的且不

7、符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试行)》破格条件的经部门考核后只能进行职级晋升,不得进行职务晋升,晋升后职级最高级别限制在可高于原职级的向上三级范围内,具体晋升职级由部门逐级审批,最终评定流程审批后确定。晋级比例按此执行:晋级3级比例控制在5%内,晋级2级比例控制在10%内,晋升1级、不晋级比例无限制。晋级不得超过所在职务的最高级别。(三)对于在晋级评定过程中,未达到高一级技能标准的,保留原职级;未达到现任职级技能标准的予以降级,降级控制在三级以内,降级比例无限制。降级后职务随职级变动,取变动后职级所对应较低职务。第十一条以

8、下情况不予考虑技能工资晋升:(一)员工在一年之内出现无故旷工情况的,当年不予考虑晋级;(二)一年之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者,当年不予考虑晋级。(三)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者,当年不予考虑晋级。(四)2011年8月1日以后再培训的,当年不予考虑晋级。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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