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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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称项目)是指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下达的针对某一特定目的或目标开展的科研活动,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三条项目立项一般应包括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第四条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在启动项目申请工作前,应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发布项目指南,确定

2、项目申报的时间、渠道、方式等。第五条申请项目的申请者(包括单位或个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的主体资格(包括法人性质、经济性质)方面要求;(二)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17(三)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四)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六)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第六条申请项目应符合黑龙江垦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符合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符合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  第七条申请项目应提供以下

3、三部分材料:  (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由总局科技局统一印制);  (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申请者按照总局科技局要求的内容框架编写);  (三)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的附件(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专家评议意见、相关单位的项目推荐意见)。  第八条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框架一般应包括:  (一)项目的背景和意义;17  (二)国内外研究开发现状和发展趋势(包括知识产权状况);  (三)拟承担单位的技术优势和条件;  (四)项目目标、研究内

4、容和关键技术;  (五)技术路线方案、课题分解;  (六)经费的预算;  (七)年度进度和目标;  (八)预期成果;  (九)项目负责人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介绍;  (十)有关上级单位的意见。  第九条列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的项目,根据不同计划的性质,通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形式,确定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文本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管理部门统一设计和印制,由项目承担者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经签约各方共同审核后,方可履行签订手续。17  第十

5、一条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项目密级;  (二)合同甲方或计划任务下达部门;  (三)合同乙方或计划任务承担单位(人)和任务责任人;  (四)立项背景与意义;  (五)主要任务、关键技术;  (六)验收考核指标;  (七)实施方案、技术路线与年度计划进度;  (八)经费预算和用途;  (九)承担单位的保障条件与经费配套;  (十)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归属和管理;  (十一)涉密项目的科技保密义务;  (十二)争议解决方法。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17 第十二条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一般按项目、课

6、题两级管理;设立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课题、指导性科技课题三类。  第十三条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第十四条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管理部门项目管理中的基本职责是:  (一)确定项目组织实施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  (二)聘请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三)审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的预、决算;  (四)组织或委托其他组织或机构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或评估;  (五)组织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  第十五条受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管理部门授权或

7、委托,项目组织实施管理部门对项目目标的实现、项目任务的完成、关键技术的突破及涉密项目的科技保密等,承担组织实施的责任。项目组织实施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是:17  (一)匹配项目约定支付的科技经费;  (二)定期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年度经费决算,协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管理部门进行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或评估,协调项目的实施,技术保密的管理;  (三)实施项目的统计调查,督促项目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四)向总局科技管理部门报告项目实施中难以协调的问题。  第十六条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者的基本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合

8、同或计划任务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二)真实报告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  (三)接受总局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接受并配合总局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委托的有关中介机构所进行的中期评估或验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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