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则》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则》

ID:39989373

大小:30.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7-16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则》_第1页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则》_第2页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则》_第3页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则》_第4页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

2、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行分级管理:(一)省定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经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颁发;(二) 前项规定以外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有工程所在地设区的中、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颁发。第四条 本细则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3、5第五条 招标工程以招标的标的为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非招标工程以立项批准文件中批准的规模和投资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第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投资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已取得报建证;(三)已经办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四)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应符合施工要求;(六)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并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七)有

4、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八)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九)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十)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并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十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们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伙的50%5,建设工用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干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出具银行的资金到位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及其他

5、第三方担保。按规定赔进行资金来源审计或审查的建设项目,应提交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资金审计、审查意见;(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

6、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监理等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颌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等文件一致。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 第九条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5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工程开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

7、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第十一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护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句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第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8、例》第五十八条和建设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烟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 2%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