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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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教仪〔2010〕1号转发《福建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实小、特教学校:现将《关于印发〈福建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闽环保控[201O]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督管理。永春县教育局2010年3月10日抄送:县教育督导室、县教师进修学校,存档(2)。7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福建省科技厅闽环保控[201O]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设区的市环保局

2、、教育局、科技局,有关院校、科研机构、卫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工业企业:为切实加强我省实验室污染物的处置与管理,防止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环境,保障环境安全,省环保厅、教育厅和科技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设区的市环保局要会同教育局、科技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属地原则落实实验室单位,将《管理办法》传达至各县环保局、教育局、科技局及有关单位,并加强实施中监督管理。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技厅二О一О年一月二十六日7福建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各

3、类实验室、化验室、试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的污染防治,提高实验室对产生污染物的处理处置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室污染物,是指实验室在开展各类实验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性气态、液态以及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以下分别简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第三条本办法

4、适用于省内学校、科研机构、卫生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和工业企业等单位所属各种类型的实验室。第四条实验室污染物的处理处置目标是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坚持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实验室污染物的处理处量和综合利用,鼓励回收和利用实验室污染物中可回收利用的物质,提进节能减排。第五条实验室污染防治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原则。第六条各实验室隶属的法人单位对实验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为实验室污染物安全无害化处理处置的责任主体。第七条实验室应当按照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安装或者配套污染防治

5、设施、设备。第八条实验室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7买验室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或者使用。第九条本规定实施前已建成或投入使用未办理环评或环保验收审批的实验室,应当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当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补办有关环保手续;未按相关要求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第十条实验室应规范设置废气、废水排放口以及固体废物贮存间(或容器),其中固体废物贮存间要区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或容器)与危险废物贮存间(或容器),不

6、得随意排放或者倾倒污染物。第十一条实验室排放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收费制度。第十二条实验室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在改变十五日前申报。属于突发性重大改变的,必须按照环境应急管理要求及时上报,并在改变后三日内进行排污申报。第十三条实验室进行实验活动时产生的废水,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违反规定排放或超标排放的实验室,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处罚款。(一)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或者生活污水管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含有汞、镉、

7、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剧毒废液废渣及含有重金属、病原体、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二)生物实验室废水及其它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三)实验室产生的各类废水,包括含有铬、铅、汞、镉、镍等一类污染物废水、含有铜、锌、锰等二类污染物废水以及含有砷、氰化物、黄磷等有毒有害废水和酸碱废水,必须采取治理措施,在实验室废水排放口达标排放,除有特殊文件规定,一律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7(四)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水体排放含有低放射性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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