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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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3-5-14关于印发《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科研奖励办法》的通知赣卫校字[2012]20号各处(室)、系(部)、基层单位:《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科研奖励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附件1:《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科研奖励办法》。附件1: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学校科研创新能力,

2、促进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教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对原学校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科研项目的分类与级别: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级别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和学校级。科研项目可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级别的认定标准见附表。第二章 立项与申请第三条 科研项目申报、评审、批准立项的程序1.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1)先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好《赣州卫生学校科研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由系部签署意见,交医教研究室受理。(2)评审立项:由医教研究室报请学校学术委员会

3、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项目内容是否有创新性、先进性,结合科技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审,加盖校学术委员会公章后,上报校领导审批。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加盖学校公章方为正式立项。2.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纵向科研项目是指由各级政府的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设立的科研项目。(1)学校根据上级有关科研部门的文件精神,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项目负责人组织研究人员,认真填写科研项目申请书,报送医教研究室。(3)医教研究室报请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评审(特殊情况可聘请校外专家评审),经评审同意后的科研项目加盖学校

4、公章,并按文件要求的程序上报。(4)项目立项评审费、查新费由学校统一支付。3.横向项目或合作参与的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研项目。由医教研究室受理审核,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4.科研项目一般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申报,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份学校各组织一次评审(上级文件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第四条 科研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在编教职工,经审批通过后,主持人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主持人的,须由项目组或责任单位提出正式报告,经医教研究室认可,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项目主持人负

5、责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收益分配等事项。第五条 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聘用项目组成员。项目主持人应组成一个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项目组,项目组人员应有合理的分工。第六条 立项项目的主管部门是校医教研究室,主要负责组织立项评审、经费划拨、进展检查、协调关系、审阅经费的使用情况、组织结题评审等工作。凡批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先递交科研进展计划,中期递交一次进展报告,如果时间较长或跨年度的项目,每半年至少交一次进展报告,年终还须有工作总结,必要时医教研究室随时可对进展情况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学校每年组织一次项目研究报告会,选

6、择部分当年在研或结题的项目进行宣讲。第七条 明确项目管理和项目研究各方的职责。在各科研计划管理办法中要明确各有关部门、项目承担单位以及项目责任人的责权利,并在申报书中详细规定。第八条 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主持人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变动以及其它可能影响项目顺利完成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并按各科研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第九条 实行教学、科研资源共享及统一协调制度。1.纵向科研项目需使用学校目前存在的教学、科研资源的,由项目负责人向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经科研管理部门与有关单位协

7、调后使用;需另外采购的,由项目负责人做出采购计划,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由学校统一购置。使用完毕,应做好统计及整理工作,所用物品及时交还有关单位。2.横向科研项目及合作项目需使用学校的教学、科研资源的,由研究者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后,方能使用,所需资金由合作方提供;若科研项目能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带来明显利益而需学校提供资助的,由研究者提出详细的申请报告,报请学校领导批准,酌情给予配套资助。第十条 医教研究室负责对在研项目进行检查,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要求实施科研计划的,给予如下处分:1.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

8、报学校组织的各类项目。2.停止该项目经费使用权直至整改结果明确为止。3.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项目组经济或行政处罚。第四章 科研经费管理第十一条 对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为主持人(并署有“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有效字样)获得立项的科研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资助。学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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