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

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

ID:39998660

大小:44.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7-16

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_第1页
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_第2页
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_第3页
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_第4页
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中共神木县委神木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优先、学有优教战略,建设西部教育强县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县政府领导下,县教育局主管全县教师工作,依法履行教师招聘、调配交流、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编制、人社部门宏观指导教师工作。财政、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能配合做好相关的教师工作。监察部门全面监督教师工作。第三条 教师应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

2、有从事岗位的专业技能,履行《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教育业务单位等教育机构的教职工。 第二章  编制管理 第五条 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新聘教师必须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相关证书。除特别岗位需求外,新任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无教师资格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中小学教师岗位。持证教师不得越级从事高一级资格岗位。第六条 严格执行教师学历达标规定、资格制度和定期登记制度。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

3、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登记和转段,由县教育局办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登记由县教育局组织,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高职中、初中、小学师生比例分别为1:14.5、1:17、1:2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行政、工后勤人员比例不得超过9%和16%。幼儿园保教人员按照1:6配置。第七条 中小学编制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暑假前由教育局商县编办按照大于岗位需求5%的原则调整一次,确保专任教师足额配置。中小学编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和紧缺专业、艺体类专业倾斜。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安保、医务、生活指导和炊事等岗位指标和专项

4、经费。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中小学聘用代课教师,中小学不得超编制聘用临时顶岗教师。8 第三章  岗位管理 第八条 严把教师入口关,按照“编制优先、有编即补、凡进必考、择优聘用”和“省考、市选、县用”的原则招聘新教师。每年从“免费师范生”、“农村硕士计划”和“省市县联招”师资中选招新教师;适度引进县外在职名师、教育博士,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第九条 “引才计划”招聘的“免费师范生”和教育硕士根据专业安排高中阶段学校任教,并在5年内完成“资源共享”支教活动两年;“省市县”联招新教师补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立幼儿园、特校任教;外聘学科名师担任高中阶段学校学科带头人,接受定期考

5、核,履行职责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职业学校可根据需要聘用一定数量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职业教育兼职教师。幼儿园园聘保教人员实行人事代管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在2000元以上,连续园聘三年以上的应由聘用园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费用。第十条 按照“以岗定员、岗位聘用、严格管理、稳定队伍”的原则,切实加强教职工岗位管理。严格控制教师流失,严格控制中小学专任教师从事非教育教学岗位,严禁学校和教育单位擅自借调教师;县内非教育单位借调教师,须经校长同意,教育局审查,分管县长批准,人社部门备案。严格限制教师转行,特别岗位需要时,必须由选调单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教育局研究,分管副县长审核、

6、报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在每年暑假时集中办理。第十一条 实行教师全员岗位聘任制。全员岗位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制。学校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的95%合理设置岗位,明确上岗条件、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高、中、初级职务岗位和教辅工勤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实行竞聘上岗,合约管理,实现教师职务聘任与岗位聘任的统一。第十二条 实施全员岗位聘用后的落聘人员给予一年的强制学习进修时间,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30%),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不享受绩效奖金。学习期满可参加学校新一轮竞聘。二次落聘者发给80%的基本工资。连续三

7、年落聘者,由人事部门另行安排。第十三条 岗位聘用合约期内,学校可以在“双方一致”的前提下解聘教师,教师也可以申请辞聘。工作态度不端正、师德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学校对其提出告诫,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出解聘意见,报教育局审核批准。第十四条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可以辞退:(一)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能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二)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调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