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排水管理办法

赣州排水管理办法

ID:39998837

大小:40.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7-16

赣州排水管理办法_第1页
赣州排水管理办法_第2页
赣州排水管理办法_第3页
赣州排水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赣州排水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赣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畅通,保护城市水环境,根据国务院第412号令和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排水,是指直接或间接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排水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但农业、畜牧业生产排水和水利排灌除外。第四条 市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是本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排水行政管理工作。市排水维修管理所具体负责本市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防洪排涝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等,

2、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城市排水系统规划。第六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根据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城市排水设施。第七条旧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损坏和影响福寿沟排水系统。第八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排水设施建设,应当实行雨、污水分流。第九条自建排水设施,应当符合城市排水规划。单位自建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应当纳入其综合开发计划,住宅区自建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应当纳入本市住宅配套建设计划。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工程,其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城市排水设施施工应当实行工程质量监理制

3、度,并依法实行招投标。第十一条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有关资料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存档。第三章排水管理第十二条在城市排水管网覆盖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不得随意排放。第十三条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排放的产业废水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十四条在城市公共排水管网上连接管道排水的(以下简称排水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资料:(一)提出排水许可申请,并填写《排水许可申请表》;(二)污水排放口的设

4、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三)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J3082)和我市制定的污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四)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五)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六)排放污水可能对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至少能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七)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至少能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八)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

5、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水经预沉设施处理后符合第(三)项规定的标准。市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应当自受理排水许可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排水的,发给《排水许可证》。第十五条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当取得市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同意,并发给《排水许可证》。第四章排水设施维护第十六条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责任按以下规定划分:(一)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由城市公共排水设施营运单位负责养护;(二)自建排水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养护;(三)住宅区的城市排水设施,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养护;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房屋管理单位

6、负责养护;(四)产权不明或难以确定责任主体的城市排水设施,由市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确定的养护单位负责养护。第十七条城市排水设施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排水设施养护标准,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保证城市排水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城市排水设施养护单位应当在每年汛期之前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安全运行。第十八条城市排水设施发生渍水、管道破裂等事故时,养护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及时进行维修、疏通;发生坍塌、有毒物质泄漏等危害公共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市建设局和公安、环保等部门报告。第十九条城市排水设施发生需紧急处理的事故,养护单位不履行养护责任的,市市政

7、工程管理养护处应当指令城市公共排水设施营运单位进行抢修,其费用由养护单位承担。排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不得阻扰。排水设施抢修应当尽量避免或减少他人财产损失。第二十条 抢修排水设施或特殊维护作业时,城市排水设施养护单位应向沿线排水户通告暂停排水时间,并尽快恢复正常排水。对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大范围暂停排水,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或所在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发布通告。沿线排水户应当按照通告要求暂停排水。第二十一条市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应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