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管理办法

烟花爆竹管理办法

ID:40000353

大小:23.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7-16

烟花爆竹管理办法_第1页
烟花爆竹管理办法_第2页
烟花爆竹管理办法_第3页
资源描述:

《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巴南区接龙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特派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渝办发〔2005〕266号)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特派员制度。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特派员管理办法:一、特派员条件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安全工作、责任心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60岁以内。经市或区安监部门培训合格,持有安全生产特派员证。二、特派员聘请办法原则上每个企业聘请一民特派员,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出申请,经接龙镇政府审核

2、批准,报区安监局备案。三、特派员的工作职责(1)监督检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责任制度核实情况。(2)监督检查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和整条生产流水线安全隐患上报及督促限时整改。(3)监督检查生产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督促工人按规定使用。(4)及时发现并现场纠正生产安全管理违规行为并督促企业限时整改。(5)做好视屏监控记录、重点检查是否超员、超量生产、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正确是否正确穿戴和使用、员工是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违规行为,并做好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台账。(6)及时向镇安监办反应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督

3、促企业整改协助镇安监办查处违法行为、特殊情况随时汇报。四、特派员培训教育特派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由上级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特派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并不定期组织特派员进行学习教育。五、特派员的日常管理(1)镇安监办对特派员进行日常管理、特派员工作直接对镇政府负责。(2)对特派员实行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凡认真履行职责、各项检查记录完善、镇安监办抽查无隐患、足额发放工资。日常管理不到位,记录不完善、隐患未排查、工人防护用品未配带发现一次扣10元;发生安全事故,按责任划分大小,由特派员承担相应责任。六、特派员的工资及保险特派员原则上由企业自己聘请并

4、兼职企业其他相应工作。由企业根据特派员工作业绩,发放与工作同等的工资待遇(具体金额在元以上),并报镇安监备案。五、特派员工作要求特派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厂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工作时间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