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八、合同法第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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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律制度2021/9/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人大通过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2021/9/202摘要一、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二、合同的订立三、合同的履行四、合同的担保与保全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转让六、合同的效力七、违约责任八、合同分则2021/9/203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民法上的合同,其概念有广义、狭义二种·广义的合同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任何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既包括私法意义上的合同,还包括公法意义上的合同(如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国家合同)。·狭义的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

2、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保障交换实现)2021/9/204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是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行为。2.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意)的民事行为。3.合同是由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的。4.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合同本身具有相对性2021/9/205•目标管理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瑞祥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祥公司)与其下属的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于1

3、999年元月10日签订了目标管理合同书。2021/9/206合同书主要约定了分公司年产值300万元,年销售净利润30万元,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公司一样,均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目标管理期限为一年,年底由公司与分公司统一核算,超额完成目标管理部分4:6分成,即公司得40%,分公司得60%。合同书中未对未完成目标管理如何承担责任作出约定。2021/9/2072000年元月初,瑞祥公司与分公司经对分公司1999年度目标管理完成任务情况考核时,分公司实现了年产值300万元,年销售净利润20万元。瑞祥公司与分

4、公司对未完成净利润10万元未能形成一致意见。2021/9/208瑞祥公司以分公司为被告,诉至某区人民法院,请求分公司补交销售净利润10万元。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瑞祥公司与分公司所签订的目标管理合同系内部行政管理手段,是不平等主体间所形成的合同,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亦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遂裁定驳回了瑞祥公司的起诉。2021/9/209二、合同的分类(一)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义务,合同可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负有给付义务,另一方负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也可以

5、说是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负给付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等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别在于:双务合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2021/9/2010(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支付相应代价,合同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取得利益须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取得利益不必向对方支付相应代价,如赠与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分在于:(1)责任的轻重不同。(2)主体要求不同。2021/9/201

6、1(三)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合同可分为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当事人要求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特定形式包括书面、登记、公证等。非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当事人不要求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要式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2021/9/2012(四)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没有

7、特别规定,也未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区分的意义在于合同的法律适用不同。有名合同应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无名合同可适用《合同法》总则规定和与该合同相近似的有名合同的法律规定,并同时参照当事人的意思和目的处理。2021/9/2013合同分则⒈买卖合同⒉供电、水、气、热合同(格式合同)⒊赠予合同(具有救灾性质的属于偌成合同)⒋借款合同(自然人与非自然人区别)⒌租赁合同⒍融资合同⒎承揽合同⒏建设工程合同⒐运输合同2021/9/2014⒑技术合同⒒保管合同⒓仓储合同⒔委托合同⒕行纪合同⒖居间合同202

8、1/9/2015(五)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赠予合同(具有救灾性质的属于偌成合同)诺成性合同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的要件,而实践性合同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和交付标的物为成立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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