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B版)

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B版)

ID:40002075

大小:95.00 KB

页数:28页

时间:2019-07-17

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B版)_第1页
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B版)_第2页
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B版)_第3页
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B版)_第4页
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B版)_第5页
资源描述:

《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B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生〔2012〕1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工作,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四不放过”要求,吸取不安全事件教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一)原因没查清不放过: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扩大原因,人为原因、技术原因、管理原因等。(二)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包括直接

2、责任、间接责任、扩大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等。(三)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职业安全健康防护措施(项目)、设备技术措施(项目)、运行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措施(项目)等。28(四)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包括事件涉及的各类责任人员、本单位的可能会发生类似事件的其他相关人员等。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准确、真实、及时、完整的原则报送不安全事件信息,不得瞒报发生的各类不安全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瞒报:(一)不按规定报送不安全事件信息,不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安全事件;(二)隐瞒不安全事件重要情节,掩盖不安全事件真实原因和所暴露的各种问题;(三)向调查人员出示虚

3、假证明或提供伪证;(四)躲避、阻碍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对于瞒报不安全事件,或者没有按照规定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越级反映。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发电、供热企业(以下简称“基层企业”)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工作,其他企业参照执行。第二章不安全事件范围第五条本办法所述不安全事件包括发电、供热生产过程中发生、发现的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和未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两大类。28第六条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一)人身事故:轻伤、重伤、死亡;(二)设备事故:设备损坏、主设备故障、火灾等造成的财产和时间损失达到统计事故及以上等级的事故;(三)电力安

4、全事故:电厂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以及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四)设备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五)机组非计划停运(以下简称“非停”)和非计划降出力;(六)造成社会影响的不安全事件:环保事故、突发环境事件、供热异常事件等。(七)其他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等。第七条未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上级公司(政府部门)、基层企业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未遂、违章等。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公司职责。(一)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系统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28(二)负责公司不安全

5、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保持。(三)根据华电集团授权,负责一般及以上等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不安全事件以及认为有必要调查的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四)对分公司(区域公司)、基层企业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第九条分公司(区域公司)职责。(一)负责本区域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保持。(二)负责统计事故、公司安排的其他不安全事件和认为有必要调查的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三)配合公司做好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四)对基层企业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

6、和责任追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第十条基层企业职责。(一)负责本企业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保持。(二)负责人身轻伤、非停、设备一类障碍(含该等级的供热异常事件、突发环境事件,下同)28、设备二类障碍、设备异常、机组非计划降出力、未遂以及未造成后果的各类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三)配合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做好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在上级公司调查组未进厂前做好各类原始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在上级公司调查组进厂后移交所有原始资料。(四)对车间(部门)、班组不安全事件调查和责任追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第四章调查处理第一节即时

7、报告第十一条电厂发生统计事故及以上等级的人身事故,按以下要求报告即时信息:(一)电厂有关负责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简要报告初步情况:1、电厂主要负责人向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报告;2、电厂分管负责人向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分公司(区域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283、电厂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向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督处对口报告。(二)电厂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