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管理办法

江山市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管理办法

ID:40002349

大小:36.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7-17

江山市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管理办法_第1页
江山市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管理办法_第2页
江山市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管理办法_第3页
江山市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江山市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江山市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增强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互促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江山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是指通过开展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树立一批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设施建设完备、环保管理制度规范的环保管理标准化示范企业,从而达到促进全市企业增强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努力

2、把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争创环境友好型企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企业。第四条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布、反馈和监督过程要制度化和规范化,并逐步实现信息化。第五条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的创建申报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年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第二章创建认定标准第六条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认定标准包括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设施建设完备和环保管理制度规范三大类,时间范围为创建期间。第七条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如下:1.严格

3、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2.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申报制度,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3.水、声、气、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基本上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置规范;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5.无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无经查实造成一定环境影响和危害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或环境污染纠纷;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第八条环保设施建设完备,具

4、体包括如下:1.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符合要求并长期、稳定、有效运行,完好率和正常运转率达到95以上,并设置标志牌;2.排污口设置规范,并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牌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3.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废堆放应设置暂存处,暂存处必须符合“四防”(防火、防扬散、防雨淋、防渗漏)要求,并设置标志牌;4.按规定安装在线联网监测装置或者视频监控系统,并设置标志牌;5.各生产线应有标示牌图示生产工艺过程、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单位产品产污量、污染物处理方法和污染物排放去向;6.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立

5、主要污染源种类、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及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网络图,以及岗位环保工作制度、环保责任人等公示牌,并设置有若干环保宣传、环保警示标语。第九条环保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具体包括如下:1.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完备;2.企业设有环保机构,并配备有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3.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台帐和资料清楚规范、数据真实齐全;4.危化企业制订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5.企业环境整洁优美,现场管理规范有序。第一章申报和认定程序第十条确定创建企业。创建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实行指定与自愿相结合原则,每年安排一批企业参加创建活动,其中指定企业由市环保局结合全市环保工作情况确定,

6、其余由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创建标准自愿向市环保局书面申请参加。经市环保局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创建企业。第十一条制定方案。各创建企业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对照创建标准要求寻找差距,制定企业内部具体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措施,并将方案报送市环保局。第十二条创建实施。各创建企业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积极落实创建措施。市环保局加强跟踪检查,对照创建标准及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第十三条申请验收。企业完成创建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向市环保局提出创建验收申请。第十四条核查验收。市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核查验收,写出核查验收结

7、论报市环保局。第十五条认定公布。市环保局根据专家组核查意见进行审议,符合创建标准要求的企业,经公示通过后,授予“江山市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牌。第二章奖惩与监管第十六条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1.创建活动专项经费补助;2.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或优先推荐上报争取上级资金补助项目;3.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先创优活动;4.企业因生产经营及其它事项需要,需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的,环保部门简化核查手续;5.优先审批符合要求的新、改、扩建项目。第十七条指定纳入创建活动但拒绝参加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