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商务法规第三章公司法

[高等教育]商务法规第三章公司法

ID:40006018

大小:138.00 KB

页数:39页

时间:2019-07-17

[高等教育]商务法规第三章公司法_第1页
[高等教育]商务法规第三章公司法_第2页
[高等教育]商务法规第三章公司法_第3页
[高等教育]商务法规第三章公司法_第4页
[高等教育]商务法规第三章公司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高等教育]商务法规第三章公司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公司法之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以营利为目的而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事组织。(教材)2.特征:营利性:营业财产营业活动法人性:依法性:专门法律的规范实质要件程序要件3.作用二、公司的种类依责任基础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三、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活动法的结合2、公司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3、公司法是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4、公司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该公司以自己的2000平米的工业用地的土地

2、使用权作家300万元出资,而当时同样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作价每平米仅800元。但是,各股东为了争取为了公司的注册资金早日到位,及时进行公司登记,对此出资的价值没有提出异议。一年后,公司因亏损被迫清算,债权人不能获得完全的清偿,其代理律师主张该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思考公司的基本财产制度一、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资本三原则1、资本确定原则(法定资本制度;授权资本制度;折衷资本制度)2、资本维持原则(资本充实原则)3、资本不变原则与公司资本相关的概念资本总额、注册资本、发行资本、实收股本、实缴

3、股本公司资本的特点1.记载于公司章程2.成立时要募足,为实缴资本3.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4.必须经过登记(一)注册资本指投资者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际出资额的总和。(二)注册资本的构成1、现金2、动产3、不动产4、知识产权注意:a作价评估b权利没有瑕疵c符合各项的特殊规定:公司财产和公司资本的区别讨论二、公司财务制度1.种类(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4)利润分配表(5)财务情况说明书三、公司对外投资制度(一)货币投资1.资金来源(税后利润公积金)2.投资比例的限制:(二)实物投资(三)无形资产投资(四)证券投

4、资(含义)(五)投资的限制1.对象上:不得向非有限责任的公司投资2.数额上:投资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四、公司债券制度(一)概述1、概念:是指公司为了筹集生产经营资金,依法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注意:区分公司股票1)法律性质不同2)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3)期限不同4)收益的风险与方式不同2、种类1)无记名债券和记名债券2)可转化债券(二)发行主体1)股份有限公司2)国有独资公司3)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区别:股票的发行主体(三)发行条件1)资产条件2)发行总额的限制3)盈利条件4)资金的

5、用途条件5)利率条件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禁止性条件: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不募足的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区别:发行新股的条件①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②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③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④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述第2项限制(四)发行程序五、公积金制度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公益金来源和用途各有不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概述1.概念:2.模式:主要包括:权力机

6、构执行机构监管机构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思考二、权力机构(股东会、股东大会)1.构成——全体股东(股东会)——发起人和部分股东2.职能(P42-P45)有关出资转让的问题1.股东间的2.向第三人转让的有关股份转让的问题1.场所——法定场所2.限制——a对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b国家授权投资机构c公司收购自己3.方式3.会议制度种类: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议事规则:(1)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会上应通过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组织机构及有关事项。(2)表决权:一股一权一般事项由代表1/2以上的表决权股东通过;特别事项由2/3以上

7、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记录制度三、执行机构——董事会1.董事的来源自任董事:股东委托董事:股东外的人员2.董事资格(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的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5)个

8、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此外,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本公司的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3.限制(义务)1)同业竞争2)违规借贷3)违规担保4)自我交易4.责任四、监督机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