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背诵核心知识点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背诵核心知识点

ID:40008000

大小:50.3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7-17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背诵核心知识点_第1页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背诵核心知识点_第2页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背诵核心知识点_第3页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背诵核心知识点_第4页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背诵核心知识点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背诵核心知识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为了梦想,我要学习!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背诵核心知识点考点一、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一、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一)货运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二)货运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三)货运合同是诺成合同。二、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承运人的权利义务1、承运人的权利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和留置权:托运人违反包装的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2、承运人的义务按指示运输的义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

2、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考点二、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3、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为了梦想,我要学习!二、租赁合同的内容和类型(一)租赁合同的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3、二)租赁合同的类型1、定期租赁(1)期限①X≤20年,按约定的租期;②X>20年,X=20+Y,Y无效(超过20年的部分)。(2)形式①X<6个月,口头、书面:都有效;②X≥6个月,书面:有效,口头: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不定期租赁(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2)续用但没有续签的;(3)X≥6个月,口头形式。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出租人的义务(1)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3)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4)物的瑕疵担保义务;(5)保证承租人优

4、先购买权的义务;①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6)保证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义务。(二)承租人的义务为了梦想,我要学习!(1)支付租金的义务;(2)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3)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4)有关事项通知的义务;(5)返还租赁物的义务;(6)损失赔偿的义务。四、租赁合同的其他规定(1)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

5、,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3)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考点三、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一、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1)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为他人处理或管理事务。(2)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双方相互信任为前提。(3)委托合同未必是有偿合同。二、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委托人的义务(1)支付费用的义务;(2)支付报酬的义务;(3)赔偿损失的义务。2、受托人的义务(1)按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3)委托事务报告和转交财产的义务;(4)披露委托人或第三人

6、的义务;为了梦想,我要学习!(5)承担赔偿的义务。三、委托合同的终止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

7、、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考点四、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一、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二、仲裁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