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级建造师管理实务资料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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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二级建造师管理实务资料: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一、工程价款结算拖延的主要原因  用“法律人”的目光窥探不规范的建筑市场,分析工程价款结算拖延问题的形成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施工企业走向市场,农建队伍涌入城市,投资规模与建筑劳务比例失衡,结构不理,多数企业“找米下锅”,任务不足,为了承揽工程项目,违心承诺垫款施工,垫款容易结算难;  2、房地产业迅猛发展,设计能力适应缓慢,普遍存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造成工程合同与实际工程造价“两张皮”,竣工结算,难以统一;  3、市场不尽规范,发包方压级压价,承包方“巧媳难为

2、无米之炊”,即使勉强完工,缺佳补,拖延结算也在意料之中;  4、政府投资的项目,资金往往缺口,贷款不能到位,而建设单位盲目攀比,擅自提高里装潢标准,必然是预算超概算,货款难结算;  5、因投资审计或工期延误、质量缺陷等原因,双方扯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草问题久拖不绝;  6、“项目法人制”和“项目管理制”不落实,人事变动频繁,旧人易地做官,新人推诿不管,无人负责,无人结算;  7、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信用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个别私营业主搞“钓鱼工程”,工程才使用后,故意不办理工程结算,玩弄所谓“负债经营”,人为拖延结算;  8、施工企业合同观

3、念淡薄,索赔意识差,有的项目经理“只拉车,不看路”,只干工不看合同,不注重图纸资料、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材料量价、停工记录等工程资料收集归档,造成竣工结算,变更无凭,增加无据,结算无准。如此种种,酿成工程结算欠拖不绝,工程欠款愈演愈烈。  二、工程价款结算的法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与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从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来看,工程造价主要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

4、用构成;从建筑工程的形象来看,建筑工程的造价应由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等项目构成。目前,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主要有:预算加签证;平米造价包干加变更;中标价加政策调整;概算承包,以实结算等几种。《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规定,建设工程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结算价款。               1、按月结算口即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跨年度施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采集者退散  2、竣工后一次结算口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

5、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予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国家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版的CF一1999一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参照国际惯例,从规范合同约定角度,明确了三类工程结算款,即予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1、预付款。明确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承发包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预付款的时间、数额以及扣回的时间和比例。用格式合同规定:发包方违约延期支付预付款的,承包方经两次书面

6、通知后,可以停工,发包方还应支付利息,承提顺延工期和赔偿损失的责任。2、进度款。明确规定:对承包方已完工程计量确认后,发包方应当支付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应当补订延期付款协议,并从确认工程量后15天起支付利息。否则,承包方可停止施工,并追究发包方顺延工期和赔偿损失的责任。3、结算款。明确规定:承包方应在工程验收通过后28天内向发包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进行合同价款调整和结算;发包方应在收到竣工结算和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确认后及时付清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和资料2

7、8天内不确认、支付结算款,在承包方发出书面报告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双方可以对工程协商折价,承包立也可以向仲裁委或法院申请拍卖工程,从中优先受偿;承包方不及时提供竣工结算资料,造成不能付款和延交工程的,由承包单位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及违约责任。“建设工程教育网”  三、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解决途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途来解决。  1、协商。发生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时,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以“平等主体”的姿态本着实事求是互谅叫原则协商解决这样可川和气减少诉争达成一致,解决结算问题。  2

8、、调解。工程价款结算行为属建设施工合同履约行为,有调解的依据和基础。当发生结算争议时,可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承发包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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