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课程环境民事责任(第一节)(学生课件)---2011年下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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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环境民事责任第一节环境民事责任概述一、环境民事责任概念与特征当代三大环境法律责任体制:最薄弱的体制是民事责任是指民事责任通常分为:传统债法理论----民法之债:环境民事责任指行为人违反环境法定义务实施环境不法行为致人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金瑞林编著《环境法——大自然的护卫者》1985年——“公民或法人因过失或无过失排放污染物或其他损害环境的行为,而造成被害者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时,要承担民事责任马骧聪:《环境保护法》1988年——“危害环境的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其侵犯的客体包括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和环境权”

2、罗典荣主编《环境法导论》1988年——“环境法制中的民事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民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6章第3节侵权的民事责任中,明确规定环境保护的内容”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1986年——“公民、法人侵害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或者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以及违反合同造成损害德,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金瑞林主编《环境法学》1990年————“公民、法人因污染或破坏环境而侵害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的特点:(一)环境民事责任

3、是一种污染侵权责任关于“污染者赔偿”原则的最早论述——柏拉图--《法律》“水可以受到任何药物的污染,因此需要法律保护如下:任何故意污染者除付出赔偿以外,应负责使用任何规定的方法来净化水的源头或容器”《民法通则》第6章第3节“侵权的民事责任”项下的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从而在立法上明定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为特殊侵权行为。学术界---“环境侵权”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侵害、损害他人权益乃至危害人类生存的现象。环境民事责任的提起---污染的环境为媒介。(二)环境民事责任

4、的发生根据不仅有对财产权、人身权的侵害,还包括对环境权益的侵害;不仅要求损害人身健康和公私财产的污染者承担民事责任,也要求损害环境而没有损害人身健康和公私财产的污染者承担民事责任——环境权理论应运而生(三)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具有独特性(四)环境民事责任主要是以补偿为目的的财产责任这是环境民事责任与环境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重要区别。环境民事责任的目的主要是对已经造成的权利损害和财产损失给予填补和救济。(五)环境民事责任是体现“社会本位”价值观的责任环境民事责任的其他特点1、环境民事责任主体的多样性。依我国现行环境法的规定,一切

5、排污单位和个人系属机关、部队,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亦或居民,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排污行为并对他人的环境权益造成损害,行为人均应依法承担环境民事责任。2、环境不法行为的多样性需要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环境不法行为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和途径。环境不法行为既可以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也可在生活过程中产生。环境不法行为还可以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污染等多种污染形式通过环境介质进而对他人的环境权益造成损害。3、环境损害后果的多样性。环境损害后果作为环境污染的结果具有多样性。表现为水、大气、声,土地环境质量下降

6、或不再具备其应当具备的功能和作用,致使人类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遭到破坏,还表现为直接对他人的人身、财产、精神权益造成损害和危害他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4、环境民事责任的同质救济性。不法行为人对于受到环境污染损害的被侵权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它是通过由不法行为人对于受到环境损害的被侵权人给予一定的财产补偿,弥补被侵权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方式来达到私权救济的目的。二、环境民事责任立法的历史发展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前,这个阶段大都采用传统的民事责任体制处理

7、环境民事责任问题,没有提出或形成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概念第二个阶段是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建立新型的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时期虽然新的环境民事责任体制逐步发展,但传统的民事责任体制在处理环境民事责任问题时仍然占据着主流地位,有些所谓的环境民事责任实际上仍然是传统的民事责任。这个阶段在无过失(过错)责任、举证责任、因果关系论证(如“优势证据说”、“因果关系盖然性说”、“疫学因果说”等)、承担责任方式等方面有不少创新和成就。第三个阶段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今,在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指导下,不同于传统民事责任体制的新型的环境民事责任

8、体制发展很快,这种体制将环境民事责任与环境法规定的保护目标、环境法的原则、环境法的实施、环境经济手段的应用等结合起来,目前在责任性质、活动范围、责任范围、责任方式等方面已经初步形成轮廓。为了实施环境法中有关民事责任的条款,有些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有关处理环境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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