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重整 管理人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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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工作报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债权人及债权人代表:2008年5月2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杭商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立案受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同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杭商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宣告**集团进入重整程序。2008年5月2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进行公告。2008年5月2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杭商破字第1-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成立******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清算小组。同日,

2、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杭商破字第1-2号《民事决定书》指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清算小组为**集团管理人。2008年6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杭商破字第**号《民事决定书》决定调整******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清算小组成员,目前**集团的重整清算小组组成人员如下:(1)组长:(2)副组长:(3)成员:(4)成员:(5)成员:(6)成员: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管理人依法接管**集团,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积极有序地开展债权登记审查、资产维护、应收款催讨、监督管理债务人日常经营、财务审计与评估、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准备召开债权人会

3、议等工作。现将重整清算小组自成立并被指定担任管理人至今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第一部分企业的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集团系一家于2000年3月27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监控系统、电力变电所无人值守视频监控系统、公安用动态治安监控系统。二、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集团的目前的股权架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第二部分管理人工作重整清算小组被指定担任管理人后,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4、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至本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止管理人的主要工作如下:一、依法接管,保护财产安全重整清算小组成立并被指定管理人后,即组织对**集团的接管工作,包括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及相关印章交接等手续。向法院申请中止各项诉讼的进程,解除部分法院因诉讼对**集团银行账户的查封,使**集团得以经营运作。根据**集团重大资产星火科技大厦尚未竣工验收、拖欠大量工程款及北京市海淀法院已启动拍卖程序的实际情况,立即派人与相关法院进行沟通并要求中止拍卖工作,并进驻进行日常管理,协调物业管理、租赁户协商、大厦维护等相关工作。二、组织到位,合理分工重整清算小组成立并被指定管

5、理人后,根据**集团的具体情况重整清算小组配备了必要的工作人员,分别成立债权管理组、债务及资产管理组、监督经营管理组,并对各小组的职责及任务进行合理的分工。三、建章立制,严格管理考虑到重整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管理人及时制定并颁布《印章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办法》。根据法定程序,管理人至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办理刻章报备手续,经核准刻制破产管理人公章、财务章。为便于重整期间管理人财务核算,并经中同人民银行核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开立为期两年的管理人临时账户。管理人每周定期召开管理人内部会议、管理人与公司高管会议,通报每周工作情况,确

6、定下步工作重点,协调公司处理重整过程中的日常经营事务,形成每周《会议备忘》。一、登记债权、逐一审查在债务人提供的《债权清单》的基础上,管理人整理**集团《债权清册》,并向**集团已知311家债权人发出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杭商破字第l-3号关于债权申报的《通知》及相关债权申报文件。截止2008年10月24日,管理人共登记债权231笔,申报债权金额合计********元。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申报债权进行逐笔核对、归类、甄别与确认。二、积极催讨应收款项在**集团重整期间,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管理人向234家债务人发出要求债务催收

7、及交付财产的函件,经清理核对,截止2008年10月24日,回函或回电登记共69家,无回音165家。三、推进重整,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人考虑到债务人**集团系高新技术企业,由其自行管理财产及营业事务比较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并有利于推进重整工作。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经管理人申请,2008年6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杭商破字第****《民事决定书》批准**集团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的申请。管理人根据**集团的经营状况,裁除公司多余人员,降低经营成本,出售闲置资产,合理配置资源,对**集团的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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