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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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消费税会计第一节消费税概述第二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三节消费税的会计处理通过本章学习,应主要理解和掌握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基本规定应纳消费税的三种计算方法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节消费税概述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确切地说,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特定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税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间接的纳税人,实际的负税人)一、消费税的纳税人与纳税范围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以零售者为纳税人。2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纳税范围主

2、要包括: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4.不可再生和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成品油。5、具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3二、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1、税目现行消费税共设置14个税目、若干个子目2、税率实行从价比例税率、从量定额税率和复合计税三种形式。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4三、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消费税是单一环节纳税(一)纳税义务的确认1.销售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时,根据具体的销

3、售、结算方式确认(与增值税相同);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加工完毕运回时确认;3.自产自用及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在消费品移送时确认;4.进口应税消费品,在报关进口的当日确认。56(二)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相同(三)纳税地点1、销售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在纳税人核算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当受托方为个体户时,由委托方在其核算地申报纳税,除此之外,均由受托方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

4、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税款。7第二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消费税从价定率的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所包括的内容,与增值税相同。消费税一般没有减免税规定,但国家从节省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等考虑,也可以制定减免税的政策。89假设某化妆品厂销售香水,该香水不含税价为100元。则化妆品厂收取的价款=不含税价+价外税(增值税)=100+100*17%=117元;其中不含税价=成本+利润+消费税,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即:成本+利润=70元,消费税=100*30%=30元。10从高适用税率

5、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11(一)企业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1.基本销售行为应纳税额的计算2.企业进行货物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用以投资、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而非加权平均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消费税额3.企业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按单位销售额计税4.企业用外购已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税额12乙商场12月份从甲企业购进一批电视机的货款10万元

6、、增值税1.7万元尚未支付,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月乙商场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此笔债务并由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商场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8万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0万元;若按同类商品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1万元。   计算:乙商场3月份以金银首饰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13(1)抵偿债务应按最高价计算消费税=11×5%=0.55(万元)(4)应纳增值税=10×17%=0.17(万元)14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

7、市部又以每辆16380元(含增值税)全部销售给消费者。计算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0%)。15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16380÷(1+17%)×30×10%=420000×10%=42000(元)1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化妆品、鞭炮焰火、珠宝玉石等为原料,继续加工生产卷烟、化妆品、鞭炮焰火、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消费品,在其销售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已纳消费税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期初库存的外购当期购进应税期末库存的外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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