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讲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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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责任法解读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孙业成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12章、92条、七千余字,涉及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不仅包括产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动物致人损害等内容,还明确了产品召回制度、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中国人的很多“权利空白”,与《物权法》、《合同法》共同构筑了中国民法典的框架,意味着中国向形成民法典迈进重要一步。一、侵权责任法出台的背景及适用二、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三、侵权责任法

2、的归责原则四、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五、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六、《侵权责任法》的焦点问题一、侵权责任法出台的背景及适用(一)出台背景1、侵权责任是在1986年4月22日通过的《民法通则》中确立的;2、散见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不一。(二)侵权责任法的适用1、与侵权责任法相冲突的,不再适用;2、侵权责任法未规定,且之前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与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原则相一致的内容,可以作为对侵权责任法的有益补充,继续适用;3、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其他特别法对侵权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4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侵权责任法与其他侵权法律规范相冲突的,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二、侵

3、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2、明确侵权责任3、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4、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必须有过错才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的适用:1、行为人实施了某一行为2、行为人有过错3、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4、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二)过错推定责任:就是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举证倒置: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4、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8条)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58条)(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法》第48条);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75条)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81条)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5、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85条)6、堆放物侵权的过错推定责任(88条)7、林木折断侵权的过错推定责任(90条)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91条)(三)无过错责任: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只要其活动或者所管理的人或者物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行为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法》第32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

6、担无过错责任(《侵法》第34条);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法》第35条);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法》第78-80条;第82-84条);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5、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6、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7、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1条);8、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

7、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86条)。(四)公平责任(也称公正原则、正义原则、公道原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公平原则的适用:1、受益人对见义勇为受害人的补偿义务(23条);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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