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市本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财务资金管理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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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财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08〕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市属各事业单位:《银川市市本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财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银川市市本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财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本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务和资金管理,规范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和机构的财务以及资金管理行为,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

2、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项目财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凡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实行代建制的市本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其财务和资金管理均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是纳入银川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由市本级财政下达预算和办理资金拨付,并用于银川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的各项预算内、外建设资金(包括中央、自治区补助地方专项建设资金)、金融机构贷款以及项目单位的自筹资金。第二章代建项目的支出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第四条代建项目的支出预算下达,按以下规

3、定执行:(一)市人民政府授权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银川市代建办)代建的项目,由市财政局根据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资金来源,向银川市代建办下达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支出预算。其中:由项目使用单位发生的项目前期费用预算按原渠道下达给项目使用单位;前期工作委托代建办完成的,前期费用预算直接下达给银川市代建办;前期工作由银川市人民政府确定或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前期费用预算直接下达给受委托单位。(二)实行政府采购的工程,政府采购计划由银川市代建办代为编制,按规定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代建项目的资金拨付程序:(一)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4、的要求,对银川市代建办代建的建设项目,其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具体程序是:1、银川市代建办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工程招标施工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以及项目管理费用、其他项目费用的支付需求,提出资金使用预算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根据批准的资金使用预算计划,编制用款申请,报市财政局审核;2、市财政局根据银川市代建办报送的用款申请,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和下达的资金预算,依据工程进度、投资完成额审核批准项目用款申请,并按照批准的用款申请,由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将资金直接拨入合同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资金账户。(二)项目使用单位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和项目建设

5、自筹资金,由银川市代建办提出用款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由项目使用单位将资金直接拨入合同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资金账户。(三)银川市代建办根据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发生的管理支出、小型和临时工程支出、零星设备购置支出,以及其他的小额费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方式支付。第六条银川市代建办在提交用款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一)项目立项报告、开工报告及概算批复文件(第一次申请时提供)。(二)经审查批准的项目预算(第一次申请时提供)。(三)项目主体工程和大型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文件。(四)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额。(五)其他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第七条银川市代建办提交的用款申请包含两部

6、分:一是对于工程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的文字说明;二是填报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银川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拨款审批表》。第八条代建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的,其资金拨付按照银川市有关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代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由银川市代建办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银川市代建办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财务和资金管理行为。(二)对所代建的项目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对项目建设资金设立“基本建设资金专户”。(三)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资金预算、工程进度、投资完成工作量编报用

7、款申请。(四)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进度表,向市财政局报送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资料。第十条代建项目建设期间,银川市代建办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使用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挤占、挪用、转移项目建设资金。资金及财务管理要与代建项目无关的财务严格分离,不得相互混账和混户,确保代建项目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第十一条实行市财政局或项目使用单位直接支付的代建项目,银川市代建办按照财政或项目使用单位的支付凭证和项目施工单位及设备供应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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