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起重机是否为特种设备的论证说明资料

关于汽车起重机是否为特种设备的论证说明资料

ID:41298418

大小:319.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8-21

关于汽车起重机是否为特种设备的论证说明资料_第1页
关于汽车起重机是否为特种设备的论证说明资料_第2页
关于汽车起重机是否为特种设备的论证说明资料_第3页
资源描述:

《关于汽车起重机是否为特种设备的论证说明资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汽车起重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的讨论一、特种设备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质检总局于2014年10月30日公布了《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2010年22号)(以下简称原目录)予以废止。根据新版目录汽车起重机已不在特种设备目录中。【图例说明:表左侧为《特种设备目录》(2014版

2、)表右为《特种设备目录》(2004版)】二、原目录之内、新目录之外的特种设备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实施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特〔2014〕679号)第二条指出:对于原目录之内、新目录之外的特种设备,新目录施行前已经进入程序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处理意见如下:1.使用登记。已经受理、未发放证书的,登记机关应终止登记程序,并告知使用单位该设备不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提醒其加强安全管理;涉及收费的,退回相关费用。新目录施行后,原目录之内、新目录之外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不再有效

3、。登记机关应对现有在用特种设备档案和数据库逐步进行清理,将新目录之外的特种设备档案和数据单独存储,将失效的使用登记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自2015年开始,新目录之外的特种设备不再纳入特种设备统计范围。2.生产单位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核准、作业人员资质认定。已经受理、未完成证书签发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依法终止许可程序,并通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许可程序终止后,涉及鉴定评审、考试收费的,鉴定评审机构、考试机构应与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协商退回相关费用。三、流动式起重机中轮胎起重机与汽车起重机的区别1.轮胎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是一种将起重作业装

4、置安装在专门设计的自行轮胎底盘上所组成的起重机(即一个驾驶操作室)。一般轮胎起重机的底盘不在通用或专用汽车底盘的型谱之列,而是专门设计出来的一种底盘,因此设计这种起重机时不受已有汽车底盘型谱的限制,轴距、轮距可根据起重机总体设计的要求而合理布置2.汽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是装在普通汽车底盘或特制汽车底盘上的一种起重机,其行驶驾驶室与起重操纵室分开设置。四、关于汽车起重机及特种作业证检验取证问题根据质检局管理的要求,汽车起重机不在特种设备目录中,因此质监局不在受理进行检验,操作人员自然不在按照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2018年10月13

5、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