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第五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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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学CRIMINAL PROCEDURE LAW授课教师:秦丙星1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概述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第三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四节依靠群众第五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六节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七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第八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第九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第十节审判公开第十一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第十二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第十三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第十四节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节追究外国人刑事

2、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2第一节概述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以下特点: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包含着丰富的诉讼原理,体现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事诉讼和其他性质的诉讼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即一般原则。另一类是刑事诉讼所独有的基本原则,即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

3、讼全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4二、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一)国家追诉原则根据国家追诉原则,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出公诉,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检察官是否提起公诉,不以被害人的意志为转移。5(二)控审分离原则控审分离原则是现代各国普遍实行的刑事诉讼原则。其主要内容是:1.刑事追诉权和裁判权分别由警察、检察机关和法院各自独立行使。2.法院的审判必须在检察机关提出合法起诉的前提下才能启动。3.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对象和范围必须仅限于检察官的起诉书所明确记载的对象和范围,而不得审理任何未经起诉的被告人和行为。6(三)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

4、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任何人在未被依法确定为有罪以前,应被推定或者假定为无罪。无罪推定原则可以做以下理解。首先,它是一种推定。其次,它是一种可以被推翻的推定。在审判阶段,无罪推定原则有三项要求:(1)法律已经推定被告人无罪,因此被告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也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2)检察官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并且这一证明责任是不可转移的。(3)疑罪从无。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既然被推定为无罪,其人身自由应不被限制和剥夺,除非追诉方有证据证明其有犯罪行为,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会导致案件无法或难以追诉和审判,并经过司法审查和授权。无罪推定原则对于确保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具有重大意

5、义,是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之一。7(四)公正审判原则公正审判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参与原则:受刑事裁判直接影响的人应当有充分的机会、富有意义地参与刑事裁判的制作过程。2.中立原则:裁判者应在发生争端的各方参与者之间保持一种超然和无偏袒的态度和地位。3.对等原则:程序参与者应在参与法庭审判过程方面拥有平等的机会、便利和手段。4.理性原则:审判程序的运作应符合理性的要求。5.及时原则:刑事程序应当及时地产生裁判结果。6.终结原则:刑事程序应通过产生一项最终的裁判而告终结。8(五)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禁止强迫自证其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任何人对于那些可能使本人陷入不利境

6、地的问题,都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其次,如果被告人、证人自愿放弃这一特权,自愿做出不利于自己的证言,那么这种陈述是可以采纳为证据的。再次,要避免被告人在受到强迫的情况下作出有罪供述,就必须给予其一系列的法律保障。9(六)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指:任何人不得因同一行为而受到两次以上的刑事起诉、审判和科刑。10三、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章规定的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这些原则互相联系、相辅相成,任何一项原则的实现均以其他原则的正确执行为前提,破坏其中一项原则,其他原则的贯彻实施也会受

7、到影响。11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1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只有公、检、法三机关有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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