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

ID:43508169

大小:43.96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10-09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_第1页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_第2页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_第3页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_第4页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国家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和《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人员除给予经济处罚外,按本办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三条依法结婚后,虽然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规定,但未经批准或未按《准生证》计划年度而提前生育的,给予警告或记过

2、处分。第四条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但未按《准生证》计划年度而提前生育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未经批准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第五条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以上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六条不符合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或者将已有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后又生育子女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第七条不足法定婚龄或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其他婚外生育子女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对非法出具结婚介绍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摘取节育环或破坏其他

3、长效节育措施,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出具假诊断书、假节育手术证明等假证件,做假节育手术,滥发生育指标的工作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第九条对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不力而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给予主要领导人和计划生育主管人员以警告直至降级处分。第十条对造成人口失控的地方,给其主要领导人、分管领导人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人降级处分;下年度仍无明显好转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第十一条对弄虚作假、瞒报和虚报计划生育数字的领导人和当事人,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第十二条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案件不调查,不按规定处理或包庇纵容、故意拖延处理的地方和单位,给其领导人以警告直至降级处分。

4、第十三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一)阻碍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二)虐待女孩或女孩母亲的;(三)遗弃、溺害、买卖婴幼儿的;(四)干涉、阻碍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五)弄虚作假、骗取生育指标的;(六)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职务,或者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七)威胁、侮辱、诬陷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八)支持、藏匿、包庇他人逃避计划生育的;(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造成重大事故的;(十)其它拒不执行计划生育有关法规,情节严重的。第十四条对于贪污、挪用、挥霍浪费计划生育经费、超生罚款和其它罚款以及行贿、受贿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从重处理。第十五条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政处分,由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分别由人事、劳动、监察等部门按审批手续办理。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九月一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已按当时规定处理的,不再重新处理;未作处理的,按本办法处理。篇二:2015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2015年度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管理制度,落实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目标,使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通过过程督查和目标管理有效结合,更好的提高广大教

6、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责任书。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个人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二、关心学生,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把《南皮县中小学(幼儿)教师“十不准”》以及《南皮县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治理教师不良行为的通知》作为自己从业的准则。四、严格按照教育局南教通字【2015】6号文件精神,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的视为旷工,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年内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参

7、照《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教师法》、《劳动法》等相关政策精神,办理取消编制和解除聘任手续。五、认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掌握计划生育政策,并能自觉按要求执行。六、教师结婚、生育前按要求完善计生相关手续,结婚后按要求做好上站检查。七、教师除本人带头执行计划生育外,要做好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工作。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将依据《河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冀政【1991】63号文件以及冀政【2011】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