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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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时间:2012-01-0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卜•简称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卜•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以卜-简称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交强险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为了贯彻落实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扎实做好贯彻落实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准

2、备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在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政策精神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对扣缴义务人的宣传与政策解释工作,使扣缴义务人熟悉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地区实施办法的政策规定,知晓不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捉高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业务水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要总结木地区代收代缴工作经验,认真分析工作屮存在问题,结合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征求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和在当地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代收代缴管理办

3、法,规范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工作流程。在代收代缴管理办法中,耍进一步明确扣缴义务人申报、结报税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代收代缴手续费支付办法,双方信息交换的内容、方式和期限,纳税人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数额有异议时的受理程序和期限等事项。各保险机构要在税务机关协助下做好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练掌握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政策和相关征管规沱,掌握代收代缴税款的操作程序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以便顺利开展机动不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各保险机构要根据车船税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4、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及时修改交强险业务和财务系统。有条件的地区,保险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与税务机关要积极探索车险信息共享平台与税务机关相关信息系统的联网工作,提高数据交换、业务处理的质量利效率。二、认真履行代收代缴义务,严格执行代收代缴规定各保险机构要严榕按照车船税的有关政策和和关征管规定,认真履行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法定义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解缴国库。(一)各保险机构要协助税务机关做好车船税的宣传工作,在营业场所张贴或摆放有关车船税的宣传材料,着觅宣传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原来车船税政策的区别

5、,公布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的办理流程,认真冋答纳税人有关车船税的问题,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口觉性。(-)对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拖拉机、临时入境的外国机动车和香港特別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机动车,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不代收代缴车船税。其屮,军队、武警专用车辆以军队、武警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军车号牌和武警号牌作为认定依据;警用车辆以公安机关核发的警车号牌(最后一位登记编号为红色的“警”字)作为认定依据;拖拉机以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并拥有拖拉机登记证书或拖拉机行驶

6、证书作为认定依据;临时入境的外国机动车以屮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作为认泄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机动车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批准文书作为认定依据,具体操作办法由进入内地或人陆口岸所在地税务机关制定。(三)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公布了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不型目录后,对纳入不型目录的机动车,保险机构销借交强险时,根据车型目录的规定免征或减征车船税。(四)对于拥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国使馆、领事馆若用号牌的机动车,

7、保险机构销售交强险时,不代收代缴车船税。(五)对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不再代收代缴车船税,但应根据纳税人出示的完税凭证原件,将上述车辆的完税凭证号和出具该凭证的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六)对税务机关出具减免税证明的车辆,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对免税车辆不代收代缴车船税;对减税车辆根据减税证明的规上处理。保险机构应将减免税证明号和出具该证明的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七)除上述(二)、(三)、(四)、(五)、(六)项中规定的不代收代缴车

8、船税的情形外,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和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代收代缴车船税;投保人无法立即足额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不得将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票据交给投保人,直至投保人缴纳车船税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纳税人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数额有界议的,根据本地区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规定的受理程序和期限进行处理。(八)保险机构在计算机动车应纳税额时,机动车的相关技术信息以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所载相应数据为准。对于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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