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通用知识 II 法律知识-2

石油化工通用知识 II 法律知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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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通用知识》汪广恒西安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12.08.22第2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2.2合同法2.2.1概述2.2.1.1合同定义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例外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2.2.1概述2.2.1.2合同类型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对合同进行不同的分类:(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

2、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2.2.1概述2.2.1.2合同类型排长丁加宪托士官小康购买玉石,小康在小摊上购买玉石时查看了营业执照、索取了信誉卡,虽然这些信息系伪造,但按照当时的情形小康无法辨别其真伪,因此应当认定小康尽到了注意义务,所以该过失不构成重大过失。小康显然不存在买假货的故意

3、,但应认定存在一定过失。行为符合委托合同特征,系无偿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一般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标的为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二是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三是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偿合同小康在购买玉石过程中虽有一定过失,但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其在委托权限内处理事务的后果,均应由委托人承受。但受托人则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委托事务,并尽注意义务。受托人应尽注意义务的程度,因委托合同为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在有偿

4、委托合同中,因可获得报酬,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高度注意义务,其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即使过错轻微,也不免除损害赔偿责任。在无偿委托合同中,因不取得报酬,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需尽到与处理自己事务同样的注意义务即可,其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担损害赔偿责任。(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2.2.1概述2.2.1.2合同类型有名合同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

5、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2.2.1概述2.2.1.2合同类型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2.2.1概述2.2.1.2合同类型(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2.2.1概述2.2.1.2合同类型赠与合同虽原则上为诺成合同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房价翻倍对方拒绝过户技术服务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合同2.2.1概述2.2.1.2合同类型(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实践合

6、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2.2.1概述2.2.1.2合同类型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2.2.1概述2.2.1.2合同类型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2.2.1概述2.2.1.2合同类型(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要式合同: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代理合同、承揽加工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不要式合同:居间合同、家政服务合同、赠予合同、雇佣合同2.2.1概述

7、2.2.1.2合同类型(6)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物权法第172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规定表明,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2.2.1概述2.2.1

8、.2合同法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原则2.2.2合同订立2.2.2.1合同形式合同的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推定形式三种。(1)口头形式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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