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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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5-14修改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    董事会第一节 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    监事会第一节    监事第二节  监事会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

2、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    内部审计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第一节  通知第二节  公告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2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第十二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公司系依照《股

3、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4)23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在广东省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441400196375188U]。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六月九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10万股,并于一九九四年九月一十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

4、文名称: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MeiyanJixiangHydropowerCo.,Ltd.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邮政编码:514787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814.87万元。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5、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际惯例和规范化的股份公司模式运作,以先进、科学、高效的管理,促进本公司各行业的全面持续

6、发展,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得到满意的收益,并为社会提供优良的服务。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力生产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养殖业;电子计算机生产、销售;制造业;商业物资供销业的批发、零售。第三章   股    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

7、,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644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广东梅县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发展银行梅州分行发行3130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八点六。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98,148,679股。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第二节

8、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32(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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