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5696395
大小:63.61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11-16
《香港仲裁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香港仲裁条例() 自年12月南沙国际仲裁中心颁布实施《三大仲裁庭审模式流程指引》以来参照《香港仲裁条例》制定的香港仲裁庭审模式已移植南沙自贸区消除了来自香港等英美法系区域的商事主体对内地仲裁制度和程序陌生的障碍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香港仲裁庭审模式的渊源也即香港仲裁最重要的程序法——《仲裁条例》 年6月11日香港颁布了修订后的《仲裁条例》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即《示范法》)作为条例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据统计《示范法》共有36大条文《仲裁条例》直接引用或变通引用的条文达26条之多涉及仲裁送达、仲裁庭组成、初步命令、临时
2、措施等几大仲裁程序核心领域例如…… 一、仲裁法律文书自发出之日视为送达 在送达方面《仲裁条例》采用英美法系中的当事人主义以交邮日期推定为送达日期根据《仲裁条例》第10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約定任何书面通讯(也即是仲裁法律文书)以符合该条规定的方式进行投递的视为在投递之日收到该规定与《示范法》规定一致但与内地将收件之日作为送达日期的仲裁规定有所不同 二、仲裁员协商委任首席仲裁员 按照《仲裁条例》第24条规定在三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情况下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再由两位仲裁员共同委任第三位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一方未选定仲裁员
3、或两位仲裁员无法协商委任首席仲裁员的经一方当事人要求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有权指派仲裁庭成员 三、仲裁庭成立后可做出以下两项初步指示: (1)指示双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交换与仲裁争议相关的申请、答辩事由以及证据; (2)决定案件的审理方式:采用书面或开庭审理如仲裁庭决定开庭审理的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开庭前仲裁庭可就以下事项作出裁定: (1)对当事人提出的案件管辖异议作出裁定; (2)决定是否同意当事人提出的临时保全措施申请; (3)决定是否接受当事人向对方提出的书面质询以确认双方均认可的事实或据此剔除
4、无理或者缺乏基础事实的仲裁请求节省仲裁时间; (4)决定是否同意调查取证申请以便在开庭前获得所需证据减少仲裁所需的时间和成本 五、开庭审理四步骤 《仲裁条例》第46、47条仅对开庭程序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仲裁庭可用它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仲裁但要在各方之间公平和公正地行事给予各方合理的机会陈述及出示论据以公平的方式解决有关争议结合香港仲裁实践《三大庭审模式流程指引》给我们提供的庭审流程指引主要是这样的: 流程指引 (1)申辩双方先后进行开案陈词; 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先后陈述案件主要争议并表明对争议事项的立场和依据一般是由申
5、请人首先进行开案陈词 (2)互相盘问证人; 双方就证人进行主问及盘问主问即是请求出庭作证的一方对证人进行提问盘问即是一方对对方证人进行提问 (3)轮流盘问双方专家证人(如有); 具体过程与盘问证人一致 (4)双方进行结案陈词; 指双方参与案件庭审后各自对案件主要争议的立场及依据作出最终陈述按照被申请人、申请人的顺序进行当然为保障双方结案陈词的完整性仲裁庭可以决定双方提交书面意见的方式完成结案陈词 香港前任行政长官曾荫权曾指出与国际仲裁接轨是版《仲裁条例》的最大特点如今南沙国际仲裁中心正根据粤港澳三地仲裁法律规定
6、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仲裁规则和《示范法》并运行相应的仲裁程序解决不同法域融合区的法律体系和仲裁制度差异问题同样体现出与国际接轨共融发展的国际仲裁观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