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設立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思考.doc

對設立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思考.doc

ID:51616785

大小:71.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20-03-14

對設立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思考.doc_第1页
對設立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思考.doc_第2页
對設立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思考.doc_第3页
對設立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思考.doc_第4页
對設立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思考.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對設立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思考.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對設立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思考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通說是指對原被告雙方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的結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而參加到已經開始的訴訟中進行訴訟的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的訴訟,常見的類型有:1、買賣合同中因標的物不符合約定,遲延交付糾紛,如甲公司遲延交付彩電遙控器而使乙公司不能如期向丙商場提供彩電;2、運輸合同中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糾紛,如公交車因行人橫穿馬路而急剎車致乘客摔傷;3、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因第三人不履行或瑕疵履行的糾紛;4、企業承包經營對外發生的糾紛,如自然人a在承包

2、b企業期間未能給付c企業貨款;5、消費者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糾紛,如消費者a在b商店購買c公司生產的質量不合格產品致其人身損害的;6、無權處分的行為引起的糾紛,如a將朋友b委托保管的名畫賣給C。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意義在於查清案件事實,分清責任是非,簡化訴訟程序,有效利用審判資源,防止人民法院對同一事實作出互相矛盾的判決。雖然《中華入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訴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對無獨立請求權第三入參加訴訟作瞭規定,但筆者認為該規定已不適應現代訴訟的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無獨立請求權第

3、三入概念不清楚,操作程序有缺陷《民訴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對無獨立請求權第三入的規定和定義都不確定。首先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與’參加訴訟"存在矛盾。因為案件處理結果應當在案件作出裁判時才能顯現出來,沒有處理結果,就無法確定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是否需要參加訴訟,而參加訴訟是參加到正在進行的他人訴訟之中,此時的案件尚無處理結果。可見,案件處理結果無法成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的前提。其次,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必須進行再解釋。有人認為,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是指民事實體法上的權利義務關系,也有人說成與原被告爭議的標的

4、有某種聯系。最高人民法院對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作瞭司法解釋:1、受訴人民法院對與原被告雙方爭議的訴訟標的無直接牽連和不負有返還和賠償等義務的入,以及與原告或被告約定仲裁或者約定管轄的案外人,或者專屬管轄案件的一方當事入,均不該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通知其參加訴訟;2、人民法院在審理產品質量糾紛案件中,對原被告之間法律關系以外的入,證據證明其已提供瞭合同約定或者符合法律規定的產品的,或者案件中當事人未在規定的質量議期內提出異議的,或者作為收貨方已認可產品質量的,不得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入通知其參加訴訟;3S人民法院對已經

5、履行瞭義務或者依法取得瞭一方當事入的財產,並支付瞭相應對價的原被告之間的法律關系以外的人,不得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入通知其參加訴訟。但是,這個解釋不僅沒有讓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概念清晰起來,反而更加模糊瞭,該解釋並沒有明確定義何為"法律上的利害關系"。被動性是司法的基本特征之一。司法的目的是給予各種利益主體提供公力救濟,但是隻有當事人提出請求的時候才會啟動司法救濟程序,對於第三人利益的保護也不例外。對有獨立請求權第三入,現行《民訴法》沒有規定法院可以通知其參加訴訟,而對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民訴法》則規定法院可以通知其

6、參加訴訟,這明顯超越瞭司法被動性原則。雖然該法也規定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可以申請參加訴訟,但實踐中基本上是法院以職權追加為主導。更為重要的是,人民法院為瞭達到追加無獨立請求權第三入參加訴訟的目的,在審理原被告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時,已將審查重點偏移到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與一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上去,而且在作出追加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時,其內心已確認案件的處理結果與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從而無一例外地判決被追加的無獨立請求權第三入承擔實體責任。這種未卜先知,先入為主,先定後審的審判模式,嚴重地違背程序

7、公正的理念。二、無獨立請求權第三入的設立損害瞭第三人的利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六十六條規定,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在一審中無權對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無權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或者申請撤訴。這一規定限制瞭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訴訟權利,將其與本訴中原被告放在瞭不平等的位置,違反瞭民法的基本原則。我國《民法通則》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入身關系。平等是民法的最基本原則,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違背瞭這一原則,損害瞭無獨立請

8、求權第三人的利益。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方式有兩種: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申請參加和人民法院依職權通知其參加。實踐中無獨立請求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的情形很少,絕大多數是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參加訴訟。無論哪種方式參加訴訟,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訴訟目的都是提出免除責任的抗辯事由,從而不承擔法律責任。為瞭達到這一目的,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往往會承擔較多的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