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2-14-29-53-1406关于执行船舶污染清除协议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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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1第3号关于执行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为有效执行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规范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签订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就执行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船舶经营人应当按照《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其中境内船舶经营人应当直接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境外船舶经营人通过在我国设立的分公司、办事处或者代表处签

2、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其分公司、办事处或者代表处应当将证明其合法经营资质以及船舶经营人的授权文书等有关材料提交我局备案;对于船舶只挂靠固定港口的,可持上述材料直接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境外船舶经营人未在我国设立分公司、办事处或者代表处1的,或者未授权其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可以按照以下要求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一)对于船舶挂靠多个港口的,境外船舶经营人委托经我局备案的船方代理人签订协议;(二)对于船舶只挂靠固定港口的,境外船舶经营人委托经我局或者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船方代理人签订协议;(三)境外船

3、舶经营人委托船长签订协议。境外船舶经营人在我国的分公司、办事处或者代表处、船方代理人、船长应当在其签订的船舶污染清除协议上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或船章,注明其代理的境外船舶经营人的名称,并附境外船舶经营人的授权文书。境外船舶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可直接或通过传真或以其它适当的方式将签订的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和授权文书提交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或作业审批手续。二、从事船舶污染清除协议代理业务的船方代理人系指基于船舶经营人的利益,为船舶经营人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提供服务的单位。船方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

4、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商务中介服务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单位;(二)注册资本600万元以上;(三)从事船舶污染应急技术工作,具有为船舶经营人及2时推荐适当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能力;(四)建立了完善的船舶污染清除协议代理业务的管理制度。船方代理人应当向我局或者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以下书面备案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二)证明具有为船舶经营人提供签订协议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三)船舶污染清除协议代理业务工作方案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四)船舶经营人授权文书。在多个港口提供代

5、理业务的船方代理人应当于每年12月23日前向我局备案,今年备案截止日期延期至2012年1月15日;仅在一个港口提供代理业务的船方代理人可以直接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公布的船方代理人不得从事船舶污染清除协议代理业务。代理人不得同时代理船舶经营人和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三、船舶污染清除单位通过连锁机构与船舶经营人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该连锁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一级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资质;3(二)统一的履行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行为规范;(三)统一的船舶污染清除协议费率

6、标准。连锁机构应当于每年12月23日(今年备案截止日期延期至2012年1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以下书面备案材料:(一)一级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二)履行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行为规范文本或章程;(三)对外公布的船舶污染清除协议收费标准;(四)连锁经营协议。未经我局备案公布的连锁机构不得代表其它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签订。连锁机构代表其它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应当在协议上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其代表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名称。四、各地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将经其备案的船方代

7、理人、境外船舶经营人在我国的分公司、办事处或者代表处的情况及时报我局。我局将定期在中国海事局网站(http://www.msa.gov.cn)和中国溢油防治网(http://www.osp.cn)上统一公布船方代理人、境外船舶经营人授权签订清污协议的分公司、办事处或者代表处的名称和代理范围,以及连锁机构的名称及其成员单位的名称。五、船舶经营人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按照航次或固定期限(如月、季或年)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并据此收取4合理的船舶污染清除协议费用。船舶经营人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了船舶污染清除协

8、议,且协议船舶进入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服务区域内后发生了污染事故的,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终止或解除协议:(一)船舶经营人和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已就事故应急安排了适当的替代措施;(二)终止或解除协议不会影响及时有效地清除污染;(三)报经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六、对已具有经我局批准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港口或水域,船舶应当自2012年1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船舶因故不能在其首次进入我国港口或作业前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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