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客户权益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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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财客户权益须知尊敬的北京银行理财客户:理财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认/申购理财产品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1.客户办理流程1.1个人客户(1)开立或持有本行借记卡。(2)接受并完成本行对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合的产品。(3)仔细阅读本权益须知、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理财合同(包括理财产品合约及理财合同条款)及其他销售文件(如有),确定已同意相关内容、充分了解相关风险且并无疑问和异议后,办理理财产品的认/申购手续。(4)对本行营业网点打印或者网上银行显示的交易内容进行确认,

2、签署并提交理财合同等销售文件。(5)本行营业网点或者网上银行均可办理理财产品的认/申购手续,但对于各具体理财产品,本行将自行确定发售渠道。1.2机构客户(1)开立或持有本行结算账户。(2)如果客户并非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办理理财产品交易,则应指定办理的经办人并向本行提交客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文件。(3)仔细阅读本权益须知、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理财合同(包括理财产品合约及理财合同条款)及其他销售文件(如有),确定已同意相关内容、充分了解相关风险且并无疑问和异议后,办理理财产品的认/申购手续。(4)由客户经办人

3、对本行营业网点打印或者网上银行显示的交易内容进行确认,签署并提交理财合同等销售文件。(5)除非本行特别开通网上银行交易渠道,否则客户需至本行营业网点办理理财产品的认/申购手续。2.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相关事宜2.1个人客户(1)评估场所:首次在本行认/申购理财产品的,您需亲自至本行营业网点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此后您可通过本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2)评估流程: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经您和理财经理双方签字确认后,由本行将评估结果录入系统。(3)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本行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

4、经验、投资目的、其对相关风险的认知和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设计评估问卷并确定评估标准后,将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分为五级,按照风险承受能力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4)理财产品风险等级:本行根据自身管理制度和要求及其自行确定的内部标准,将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分为五级,按照产品风险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5)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与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对应关系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适合购买的产品类型谨慎型1星级产品稳健型

5、2星级(含)以下的产品1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平衡型3星级(含)以下的产品进取型4星级(含)以下的产品激进型5星级(含)以下的产品(6)如果您超过一年未在本行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者发生影响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请在再次认/申购理财产品前主动要求及接受本行对您再次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2.2机构客户机构客户请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认知、风险判断及其他因素综合考量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本行不再对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3.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频率3.1本行将以下述任一个或多

6、个方式和渠道进行信息披露:①在本行官方网站发布公告(个人客户在“财富管理专区—公告信息栏”,机构客户在“公司金融服务”栏目);②在本行营业网点发布公告;③向客户在理财合同中填列的或者有效变更的联系地址发出书面通知。具体披露方式以理财合同约定为准。3.2信息披露的内容和频率:(1)如果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各项金融工具的实际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产品合约约定的浮动区间且可能对客户收益产生重大影响,本行将按照约定进行披露。(2)如果本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者超出产品合约约定的浮动区间调整投资比例,则本行将按照约

7、定进行披露;您如果不同意上述调整,可以向本行申请全部提前终止相应的理财产品及理财合同,并按照本行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3)如果本行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对理财合同已约定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或方式进行调整,则本行将按照约定进行披露;您如果不同意上述调整,可以向本行申请全部提前终止相应的理财产品及理财合同,并按照本行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4)本行将按照理财合同的约定披露其他重大事项。(5)在理财产品到期日(或本行提前终止日)后一定期间内(具体期限以理财合同为准),本行将按照上述信息披露方式向客户提供一次理财计划清算报告,对

8、理财产品资产的投资概况、收益状况和理财产品分配情况做出说明。产品存续期/理财期限内不再提供对账单或报告。4.客户投诉的方式和程序如您对本行理财产品或服务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均可联系本行理财经理或反馈至本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本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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