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税资讯中国预约定价2005-2011年度数据统计与分析_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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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预约定价2005-2011年度数据统计与分析一、2005-2011年度预约定价安排数量统计2005~2011年(2005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7年间,中国共签署53个单边APA、20个双边APA,分别占APA总数的72%和28%,目前中国尚未签署多边APA。单边APA的签署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而双边APA的签署数量则基本呈上升趋势,2005~2008年4年间,每年单边APA的签署数量都远远超过双边APA,但到2009年,双边APA首次超过单边签署数量,成为预约定价安排的主体。2010年,双边APA与单

2、边APA数量一致。2011年签署的8个单边APA中,4个为续签,4个为首轮签署,4个双边APA均为首轮签署,与首轮签署的单边APA数量一致。这一方面反映了纳税人更加重视双边APA,希望通过双边协议解决在两个国家的转让定价问题,防止和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税务主管当局更加积极地推动双边磋商工作。二、2005-2011年度预约定价安排谈签阶段统计与分析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总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受理和达成阶段。“受理前期”主要包括谈签意向和预约会议阶段。“受理APA”是指自税务机关收到企业提交的正式申请到A

3、PA达成一致之前的APA,具体涉及审核评估和磋商两个阶段。“达成APA”包括达成一致但尚未签署、签署并正在执行以及安排已过期三个阶段。目前中国达成的单边APA共57个,其中4个尚未签署;41个已过期;12个正在执行。正在受理的单边APA有4个,处于预备会谈阶段的有1个,处于谈签意向阶段的有6个。达成的双边APA共21个,其中1个尚未签署;11个已过期;9个正在执行。正在受理的双边APA有27个,其中15个处于审核评估阶段;12个处于磋商阶段。处于预备会谈阶段的有30个,处于谈签意向阶段的有21个。从各阶段单双边APA的

4、对比看,尽管单边APA达成的数量较多,远远多于双边,但前几年签署的单边APA较多,目前大多已到期,且正在执行的单边APA中很多为续签案件。谈签意向、预备会谈和受理阶段的APA数量反映了未来APA的工作量,这三个阶段单边APA的数量之和少于双边,说明未来双边APA的数量及工作量将大幅增加。中国税务机关希望稳步推进APA工作,特别注重提高APA的审核质量,对APA申请的前期审核工作比较重视,因此大量企业的APA申请尚处于谈签意向和预备会谈阶段。三、2005-2011年度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交易类型由于部分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多种

5、类型的关联交易,因此造成关联交易的合计数量要多于预约定价安排数量。中国APA涉及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是有形资产的购销。达成APA涉及的有形资产购销占全部关联交易类型的64%;涉及无形资产转让和使用以及提供劳务的比重均为18%。受理APA涉及有形资产购销的比重虽仍较高,达到45%,但与达成APA相比,已大幅下降;涉及无形资产转让和使用以及提供劳务的比例有所上升,分别为37%和18%。这一统计结果表明,大多数申请APA的企业是生产制造企业,主要关联交易类型是有形资产的购销。但从受理与达成情况对比看,未来APA涉及其他关联交易

6、类型的比重将大幅提高。随着中国第三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服务业企业将申请APA,未来APA也将更多地涉及无形资产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和融通资金。四、2005-2011年度预约定价安排使用的转让定价方法根据2005-2011年度的数据显示,预约定价安排中,交易净利润法是最常用的方法,使用52次,占全部方法的67%,主要采用的利润率指标是营业利润率(28次)和成本加成率(24次)。近年来中国税务部门广泛运用公开数据库,使交易净利润法成为预约定价谈签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方法。另外,交易净利润法也经常用于确定剩余利润分割法下的常规

7、利润。其次较常使用的转让定价方法是成本加成法(16次)。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方法较少使用,分别采用4次、1次、2次和3次。由于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在使用过程中对产品和交易的可比性要求非常高,再销售价格法和利润分割法要求企业提供充足的交易及价格信息,导致这些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被较少运用。中国税务机关希望申请APA的企业能够更好地配合税务人员的审核工作,提供充足的交易及价格信息,促进再销售价格法和利润分割法等转让定价方法的更多运用。五、2005-2011年度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行业中国2005~2011

8、年签署的APA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其中。制造业的预约定价安排仍然是已签署预约定价安排的主体,占总数的88%,其他行业仅占12%。六、2005-2011年度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区域2005~2011年,中国与亚洲国家签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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