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湾大学生命科学院教师评估办法.pdf

国台湾大学生命科学院教师评估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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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院教師評估辦法92年11月20日本院92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院務會議通過92年12月18日本院92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2年12月25日本院92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3年2月19日本院9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3年5月6日本院9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3年6月17日本院9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3年6月29日本校第2347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4年2月24日本院9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4年4月26日本校第2384次行政

2、會議修正通過94年6月23日本院93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4年8月16日本校第2399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4年11月10日本院9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4年12月15日本院94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5年1月17日本校第2418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95年4月13日本院9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5年10月14日本院9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5年10月3日本校第245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6年5月3日本院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6年8月23日本

3、院9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6年10月2日本校第2495次行政會議通過上網公告3日後施行98年3月6日本院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8年4月16日本院9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98年5月19日本校第257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上網公告3日後施行第一條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提昇教師榮譽,增進教學、研究與服務水準,特依本校教師評估準則第七條訂定本辦法。第二條凡本院之支薪專任教師均應接受教學、研究及服務評估。第三條各級教師評估辦法如下:一、八十七年一月九日(含)以前聘任各級教師

4、(含舊制助教),每五年實施一次評估。二、八十七年一月十日(含)以後聘任之專任教師需於來校服務四年內實施第一次評估。評估通過者,講師及助理教授每三年,副教授及教授每五年,實施再評估。三、評估不通過者,由院方協調系所給予協助,並於二年內(自評估未過之次學期起算)再進行覆評,覆評仍不通過時,應經提院及校教評會決議不續聘或解聘;覆評通過者依第二款第二目辦理。四、教師如為自本校其他單位轉入現職單位,其應受評期限應將於原單位服務之時間計入。第1頁共4頁五、教師應經評估通過始得提請升等。但併計他機構資歷已符合升等年資,而主動要求提早評估者,經單位

5、同意後得辦理評估。六、教師於升等通過後,其應評估之期限,自該次升等通過後起算。第四條凡最近1次評估不通過者,不得申請教授休假研究,且自次1年起不予晉薪及不得在外兼職兼課,亦不得延退或擔任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或行政主管。經覆評通過者,自次年起,恢復晉薪及兼職、兼課之權利。至前項所列其它權利之恢復,應符合其相關規定。第五條教師未於評估期限內接受評估或所附資料不實致影響評估結果者,視為評估不通過。第六條各級教師對評估結果有異議者,得依「國立臺灣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規定,向該委員會提出申訴。第七條副教授及教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6、者,得免辦評估:一、獲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者。二、曾獲頒教育部學術獎或國家講座者。三、曾擔任國內外著名大學講座教授經本校認可者。四、獲聘為本校特聘教授者。五、曾獲本校教學傑出獎2次或教學優良獎15次者(1次傑出獎等同8次優良獎)。六、多次曾獲國科會各種奬項或研究計畫,或曾獲其他教學、研究、服務奬項,成果具體卓著,經檢具證明文件,由所屬系所向院評估小組及校方報准免辦評估者。各教師提出免評估之申請,依「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免評估資格審議小組設置要點」辦理,並須符合該要點第三點之條件。各系所辦理免評估教師之審查後,請將相關證明文件,於每年二月底

7、前送院。各系所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第八條教師因生產、育兒、休假或遭受重大變故者,於各單位進行評估前,得檢具證明簽經所屬單位、本院及校方核准後延後辦理評估。第2頁共4頁第九條本院各系所應依本辦法訂定該系所教師評估辦法,規定各級教師受評項目、標準、程序以及評估人資格等項,並報院核備。第十條本院各系所教師之受評項目計教學、研究、服務3項,總分為100分。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各受評項目占總分之分項比例範圍分別是:教學(30-50%)、研究(40-60%)、服務(10-15%),各系所得於院訂之分項比例範圍內,自訂其分項比例範圍。講

8、師及舊制助教各受評項目占總分之分項比例範圍由系所自訂。受評教師之各受評項目應達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定之基本標準,且其總得分須達70分始為及格。第十一條各受評項目之評估內容及基本標準如下::一、教學:以評估期間教學時數、教學效果、學生論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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