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课件第4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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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编债权分论第十八章合同概述 第十九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章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二十二章几种主要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不当得利之债 第二十四章无因管理之债第十八章合同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合同的特征(一)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三)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第二节合同的分类第十九章合同的订立第一节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一、要约(一)概念指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二)构成(三)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内容不同效力不同目的不同要约要约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缺少合同的某些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等)要约邀请对发出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引起对方提出要约为直接目的(四)要约生效时间:到达受约人时生效。(五)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1、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约人。2、要约的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约人。3、要约失效的情形: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

3、,受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承诺(一)概念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构成要件(三)承诺的方式1、通知2、其他行为(四)承诺的效力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五)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第二节几种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略)一、悬赏广告悬赏广告为要约,完成悬赏广告指定行为则属于承诺。二、招标投标属于竞争缔约方式。三、拍卖指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也体现了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过程。第三节合

4、同的内容一、当事人名称(姓名)、住所二、标的合同不可缺少此条款。合同标的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等。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二十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一节合同变更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广义:包括合同内容与合同主体变更狭义:仅指合同内容变更我国合同法上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变更。二、合同变更的条件(一)存在有效合同关系(二)合同内容发生了变化(三)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三、合同变更的方式(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二)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决四、合同变更的效力1、变更后的部分发生效力,当事人受新

5、的合同条款约束。2、原则上无溯及既往效力。已履行部分,不因合同变更而失去依据。3、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二节合同的解除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包括合意解除、法定解除。二、合意解除又称双方解除。协商解除合意解除行使约定解除权的解除三、法定解除(一)法定解除的概念又称单方解除,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二)单方解除的法定事由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6、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合同解除的效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有权要求恢复履行、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第二十一章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第一节抗辩权概述一、抗辩权的概念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法定条件下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二、抗辩权的种类同时履行先履行不安抗辩权抗辩权抗辩权第二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二、成

7、立要件第三节不安抗辩权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指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后履行义务一方)发生了不能保证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暂时停止履行合同。所谓“不能保证履行债务”,包括下列情形之一:(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3)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三、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履行通知义务和举证义务。四、不安抗辩权的效力(1)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2)先给付义务人解除合同第四节先履行抗辩权一、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

8、,在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到期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权拒绝对方相应的履行请求。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三、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该抗辩权的成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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