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的构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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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1I'~)2014年第2期YouthResearch·青少年心理健康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的构建胡杰张小蓓①[摘要]恢复性司法程序是近年来西方国家倡导的用以替代刑事审判的刑事司法新模式。其核心理念与我国“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宗旨如出一辙。然而,单纯的恢复性司法程序偏重社会关系的修复,而忽略了对涉罪未成年人内在思想的修复及外在行为的再社会化,因此未从根本上化解其不稳定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将心理辅导机制纳入恢复性司法程序的具体实施中,能够更好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形成健康心理、顺利回归社会。当前,对涉罪未成年

2、人的心理修复已具备可行性,但尚未达到理想效果。因此,需从参与主体、流程设计、辅导形式等角度进一步构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关键词]涉罪未成年人;恢复性司法程序;心理辅导机制[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7947(2014)02—65—04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保护理念的逐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越来越倾向于轻刑化和行刑社会化。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确立了未成年犯罪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与近年来西方国家为遵循“重塑社会和谐”理念而推

3、崇、倡导的恢复性司法程序的核心理念如出一辙。恢复性司法程序的主要特点是不以刑罚为目的,而侧重于恢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矫正青少年犯罪人的作用十分明显⋯。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过程中,应当体珊恢复性司法程序的核心理念。然而,单纯的恢复性司法程序往往偏重于对社会关系的修复,却容易忽略了对涉罪未成年人内心的审视。有鉴于此,将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纳入恢复性司法程序的具体实施中,能够更好地贯彻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一、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建立的必要性(一)契合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14至18周岁年龄段的未

4、成年人通常具有精力旺盛但支配能力弱、依附性强但认知水平低、兴奋度高但自控能力差等心理特征J,容易产生偏激或矛盾的认识和行为。根据布拉斯沃特的金字塔模型原理,对那些可塑性强但道德意识尚未成型的未成年人而言,在恢复性司法程序中引人心理辅导机制,能够矫正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发育不平衡的情况,及时疏导其在接受恢复性司法程序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杜绝“准犯罪心理”的产生和犯罪心理的“交叉感染”,更好地发挥对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的作用。(二)实现恢复性司法的程序性价值恢复性司法程序是指实现恢复性后果的非正式犯罪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

5、恢复性程序和恢复性后果。实践中,往往强调“重塑社会和谐”的恢复性后果,而忽略程序实现过程中的价值。通说观点认为,恢复性司法把尊重被害人内心需要放在首位,也就更偏向于“修复损害和预①胡杰,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本科,书记员,主要研究刑法等。张小蓓,女E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硕士,助理检察员,主要研究刑法等。·65·YouthResearch·青少年心理健康《考l謦椎))2014年第2期防犯罪”,而忽视在“恢复”过程中实现涉罪未成年人的自我修复。笔者认为,恢复性司法程序在开展过程中应涵盖对涉罪未成年人本身的改造,包括

6、行为和心理的矫正,提高犯罪人的情绪控制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使其接受正确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改变原有的不良思想和行为,帮助其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从根本上摆脱犯罪的阴影。(三)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恢复性司法程序主要强调通过犯罪人的道歉、赔偿、补偿、提供服务等形式弥补被害人的物质及精神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从而使犯罪人获得外界的良好评价,以协助其回归社会。然而少数涉罪未成年人不能正确认识“从轻、减轻处罚”的涵义,在其看来,犯罪被抓也不过是被取保候审再被判处缓刑,不用坐牢也不用受苦,也就无法遏制其再次犯罪的冲动。因此,在运用

7、“非刑罚化”司法模式的同时,如果没有建立配套的心理矫正制度,法律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各种保护性规定不但不能起到教育挽救的功能,反而会减弱法律的权威性和威慑力J,容易使未成年人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也就是说,一味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行为矫正而忽略对其的道德思想教育,促使其心智成熟,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将与恢复性程序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二、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建立的可行性(一)理论基础——相关制度的建立对心理辅导机制介入恢复性司法程序的探索离不开相关诉讼制度的建立完善,如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并有悔罪表

8、现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执行刑罚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确立的社会调查制度重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和方法;确立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可以避免前科劣迹对涉罪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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